容斋三笔·卷七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洪迈 本章:容斋三笔·卷七

    执政辞转官

    【原文】

    真宗天禧元年,合祭天地,礼毕,推恩①百僚,宰相以下迁官一等。时参知政事三人,陈彭年自刑部侍郎迁兵部,王曾自左谏议大夫迁给事中,张知白自给事中迁工部侍郎。而知白独恳辞数四,上敷谕②,终不能夺③。王曾闻之,亦乞寝④恩命。上曰:知白无他意,但以卿为谏议大夫,班在上,己为给事中,在下,所以固辞,欲品秩有序尔。于是从知白所请,而优加名数,进阶紫金光禄大夫,并赐功臣爵邑。元祐三年四月,宰执⑤七人,自文彦博仍前太师外,右仆射吕公著除司空,同平章军国事,中书侍郎吕大防除左仆射,同知枢密院范纯仁除右仆射,尚书左丞刘挚除中书侍郎,右丞王存除左丞,唯知枢密院安焘不迁,乃自正议大夫特转右光禄。焘上章辞,令学士院降诏不允。学士苏轼以为:朝廷岂以执政六人,五人进用,故加迁秩⑥以慰其心?既无授受之名,仅似姑息之政,欲奉命草诏,不知所以为词,伏望从其所请。御宝批:可且用一意度作不许诏书进入。焘竟辞⑦,始免⑧。绍兴三十一年,陈康伯自右相拜左相,朱倬自参政拜右相,时叶义问知枢密院,元居倬上,不得迁,朝论谓宜进为使。学士何溥面受草制之旨⑨,曾以为言,高宗不许。绍熙五年七月,主上登基,拜知枢密院赵汝愚为右相,参政陈骙除知院,同知院事余端礼除参政,而左丞相留正以少保进少傅,乃系特迁,且非覃恩⑩,正固辞。乃止。

    【注释】

    ①推恩:施及恩惠。

    ②上敷谕:皇上向他陈述谕旨。敷,铺陈,陈述。

    ③终不能夺:终究不能改变他的志向。

    ④寝:停止,平息。

    ⑤宰执:宰相。

    ⑥迁秩:变动秩序。

    ⑦竟辞:一直推辞。竟,一直,始终。

    ⑧始免:方才被免于转官。

    ⑨面受草制之旨:当面授予他起草合旨意的诏书。

    ⑩覃恩:广施恩泽。旧时多用以称帝王对臣民的封赏、赦免等。

    【译文】

    宋真宗天禧元年,合祭天地,礼毕以后,皇上将己之所爱推及百官,自宰相以下迁官一个等级。当时宰相三人,陈彭年自刑部侍郎迁官兵部,王曾自左谏议大夫迁官给事中,张知白自给事中迁官工部侍郎。张知白独自恳请辞谢数回,皇上陈述谕旨,但终究不能改变他的志向。王曾听说后,也乞求停止恩命。皇上说:张知白没有其他的意思,但用你为谏议大夫,等级在上,张知白为给事中,等级在下,所以他推辞,想品级有所区分排列。于是听从张知白的请求,又优加名数,晋升他为紫光禄大夫,并赐给功臣爵位封地。宋哲宗元祐三年四月,宰相七人,自文彦博仍是以前太师外,右仆射吕公著任司空、同平章军国事,中书侍郎吕大防任左仆射,同知枢密院范纯仁任右仆射,尚书左丞刘挚任中书侍郎,右丞王存任左丞。唯有知枢密院安焘没有升官,只自正议大夫特转为右光禄。安焘上奏章辞谢,皇上令学士院下诏书不许。学士苏轼认为:朝廷岂能以执政的六人,五个人升官,对其中一人只加变动秩列来安慰他的心情呢?既因没有接受的名义,仅给姑息迁就的政令,想奉命起草诏书,不知如何用词,希望听从他的请求。用御玺批道:可暂用一意制作不许诏书进入。安焘始终推辞,才免于转官。高宗绍兴三十一年,陈康伯自右丞相官拜左丞相,朱倬自参政任右丞相,当时叶义问知枢密院,原居于朱倬之上,不得升官,朝中议论应该晋升为使。学士何溥皇上当面授予他起草诏书的旨意,他曾为叶义问讲情,高宗不允许。理宗绍熙五年七月,皇上登基,任知枢密院赵汝愚为右丞相,参政陈骙任知院,同知院事余端礼任参政,而左丞相留正以少保进转为少傅,也是特升,况且不是广布恩泽,留正坚辞不受,于是停止他进转少傅的事。

    赦恩为害

    【原文】

    赦过宥罪①,自古不废,然行之太频,则惠奸长恶,引小人于大谴之域②,其为害固不胜言矣。唐庄宗同光二年大赦,前云:罪无轻重,常赦所不原③者,咸赦除之。而又曰:十恶,五逆,屠牛,铸钱、故杀人④,合造毒药,持杖行劫、官典犯赃⑤,不在此限。此制正得其中⑥。当乱离之朝,乃能如是⑦,亦可取也,而今时或不然。

    【注释】

    ①赦过宥罪:赦免过错、宽宥罪行。宥,宽宥,原谅。

    ②惠奸长恶:姑息奸宄,助长邪恶。引小人于大谴之域:将小人引导至犯罪的地步。

    ③不原:不加以追究。

    ④十恶:法律规定的不可赦免的十种重大罪名。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五逆:泛指各种逆伦之罪。屠牛:宰杀耕牛。铸钱:私自铸造钱币。故杀人:故意杀人。

    ⑤官典犯赃:官吏贪赃枉法。

    ⑥中:宗旨。

    ⑦乃能如是:尚且能做到这样。

    【译文】

    赦免过错、宽宥罪行,自古没有废除过,但实行得太频繁,就会仁慈奸人、助长邪恶,引导小人陷入犯罪之地,这种危害固然不能一个一个地说出来。唐庄宗同光二年大赦,前面说:罪过不论轻重,常赦允许不加追究的,都赦免它。而又说:谋反、谋叛、谋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义等十恶五逆、屠杀耕牛、私自铸钱、故意杀人、合造毒药、持杖抢劫、官吏贪赃犯法,不在大赦之内。这一诏书正适合大赦的宗旨。唐庄宗在紊乱离散的朝代,尚且能如此这样,也有可取之处,而现在有时就不是这样了。

    周武帝宣帝

    【原文】

    周武帝平齐,中原尽入舆地①,陈国不足平也,而雅志节俭,至是愈笃②。后宫唯置妃二人,世妇三人,御妻三人,则其下保林、良使辈,度不过数十耳。一传面至宣帝,奢淫酣纵③,自比于天,广搜美女,以实后宫,仪同以上女不许辄嫁,遂同时立五皇后。父子之贤否④不同,一至于此!

    【注释】

    ①尽入舆地:都成为他的领土。

    ②愈笃:越发专一坚定。

    ③奢淫酣纵:奢侈荒淫、醉酒放纵。

    ④贤否:贤明与奸恶。

    【译文】

    北周武帝宇文邕灭掉北齐后,中原地区都成了他的领土,地处江南的陈国就容易平定了,而他素志节俭,到这时就意志更加专一。后宫仅设置妃子二人,世妇三人,御妻三人,保林、良使等女官,大概不过数十人。传到他儿子宣帝宇文谟时,就奢侈荒淫、醉酒放纵,自比于天,广泛搜索美女,用来充实后宫,仪同三司官员以上的女儿不许出嫁,于是同时立有五个皇后。他们父子贤和恶的不同,竟然达到这种程度!

    唐观察使

    【原文】

    唐世于诸道置按察使,后改为采访处置使,治于所部之大郡①。既又改为观察,其有戎旅②之地,即置节度使。分天下为四十余道,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但令访察善恶,举其大纲。然兵甲、财赋、民俗之事,无所不领③,谓之都府,权势不胜其重,能生杀人④,或专私⑤其所领州,而虐视支郡。元结为道州刺史,作《舂陵行》,以为诸使诛求符牒二百余通,又作《贼退示官吏》一篇,以为忍苦裒敛⑥。阳城守道州,赋税不时⑦,观察使数诮责⑧,又遣判官督赋,城自囚于狱。判官去,复遣官来按举。韩愈《送许郢州序》云:为刺史者常私于其民,不以实应乎府,为观察使者常急于其赋,不以情信乎州,财已竭而敛不休,人已穷而赋愈急。韩皋为浙西观察使,封杖决安吉令孙澥至死。一时所行大抵类此,然每道不过一使临之耳。今之州郡控制按刺者,率五六人,而台省不预,毁誉善否⑨,随其意好,又非唐日一观察使比也。

    【注释】

    ①治于所部之大郡:治理各道的大郡。

    ②戎旅:军队。

    ③无所不领:没有什么不管的。

    ④能生杀人:掌握生杀大权。

    ⑤专私:专门偏私。

    ⑥裒敛:聚敛财物。

    ⑦赋税不时:官府不定时征收赋税。

    ⑧诮责:责问。

    ⑨毁誉善否:诽谤或者称赞。

    【译文】

    唐代于各道设置按察使,后来改为采访处置使,治理各道的大郡。既而又改为观察使,有军队的地方,即设置节度使。唐代划分全国为四十多道,大的管辖十多个州,小的管辖二三个州,仅命令他访察善恶,动问一道的大事。但是他们连兵甲、财赋、民俗的事无所不管,当称为都府,权势极重,有生杀大权,或专门偏私他所在的州,而侵害其他各州。元结任道州(今湖南道县)刺史时,曾作有《舂陵行》一篇,认为各使索要传达命令的凭证有二百多道,又作《贼退示官吏》一篇,认为观察使忍心百姓痛苦加以聚敛。阳城为道州刺史时,官府对赋税不定时加以征收,观察使数次加以责问,又派遣判官亲自监督收税,阳城没有办法,只好自己把自己囚禁于狱中。判官走了以后,又派遣官吏来审察他。韩愈《送许郢州序》说:任刺史的人常常偏私于本州百姓,不以实情报于府,任观察使的人常常急于收取赋税,不以实情对待州府,财力已经枯竭而赋敛不止,人民已经贫穷而税收更加紧急。韩皋为浙西观察使时,用大杖将安吉县令孙澥打死。一时所为大致如此,但当时每道不过一个观察使。现在的州郡控制按察使、刺史的人通常是五六人,而台省官吏不加干预,诽谤也好称赞也好,随他们的情趣,又不是唐代一个观察使可以相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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