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阿尔弗里·缪塞 本章:第三节

    小姑娘长大了;自然既可悲又忠实地完成它的任务。卡蜜儿只有眼睛为心灵服务;她出世后刚睁开眼睛,首先就转向光亮,同样,她的头一个举动也是追求光明。多么黯淡的一束阳光,也能让她欣喜若狂。

    等她能站起来,并开始学步了,她对周围所有物品,都有一种非常明显的好奇,总要走近前仔细瞧一瞧,用手摸一摸,表现出一种搀有畏惧和乐趣的敏感,近乎孩子的活泼,又初具女性的羞赧。她一见到新奇的东西就跑过去,就好像要抓住并提为己有;然而,她跑到半路,几乎总要回头望望她母亲,仿佛要讨主意似的;每逢这种时候,她的举动真像白规:据说白即一看见有点泥土和砂砾会弄脏自己的毛皮,就放弃要走的路线。

    邻家的几个孩子来到花园,同卡蜜儿一起玩耍。她瞧着他们说话的样子简直怪极了。这些孩子同她年龄相仿,他们说话,当然是尽量重复保姆教给他们的残缺不全的语句,以张口发出声响的方式训练智力,然而可怜的小姑娘听不见声音,只以为他们在做一种动作。她为了表明自己懂了,时常伸出手去,而她的小伙伴们,看到这种同他们想法毫不相干的动作,都吓得往后退。

    德-阿尔西夫人不离女儿的左右。她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卡蜜儿的一举一动、生活上最细微的征兆。如果她能推测出,德-勒佩神甫很快就要给这黑暗世界送来光明,那么她会多么高兴啊!然而,她却束手无策,无能为力,要等着一个男人以其勇气和怜悯心,即将摧毁这种天生的残疾。说来也怪,一位神父比一位母亲走的路子还对,善于分辨的智慧,能找到痛苦的心灵所缺少的东西。

    卡蜜儿的小朋友到了接受家庭教师启蒙教育的年龄,可怜的小姑娘见自己没有同样的待遇,就显得特别伤心。一家邻居请了一位年迈的英国女教师,她教一个孩子识字很吃力,就对孩子很严厉。上课时卡蜜儿也在场,她眼睛盯着,惊奇地看到她的小伙伴那么费劲,真想上前帮一帮。当小伙伴受了训斥的时候,她就和他一起流泪。

    对她来说,音乐课就更受罪了。她站在钢琴旁边,那双乌黑乌黑特别美丽的眼睛全神贯注,看着女教师,小手指僵硬地活动着。她似乎要问这是在干什么,有时还触触琴键,但是动作既轻柔又气恼。

    人和物体给其他孩子留下的印象,似乎对她毫无影响。她视察事物,也像他们一样记住。然而,她看见他们指着同样的物体,嘴唇蠕动,相互交换什么意思,她却无法理解,于是又伤起心来,躲到无人的角落,拿起一个石块或一个木片,几乎下意识地在沙地上划出几个大写字母,全神贯注地审视,那正是她看见其他孩子辨读的字母。

    邻家每天按时让孩子做的晚祷,卡蜜儿也觉得是个谜,简直是件神秘的事情,她也跟着小伙伴一起跪下,双手合十却又不知道为什么。骑士把这看成是亵渎上帝,说道:

    “把这孩子给我抱走,别让我看这种猴戏!”

    有一天,孩子的母亲则回答:

    “我来祈求上帝宽恕好了。”

    卡蜜儿早早就显露出这种奇特的能力,爱尔兰人称为双视觉,主张磁感应的人都宣传让人接受这种现象,而医生在大多情况下要列入病态,这个聋哑小姑娘能感到她喜爱的人来了,往往迎上前去,而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告知她。

    其他孩子不仅怀着几分恐惧接近她,而且有时还以鄙视的态度躲避她。时而还有这种情况,小伙伴当中,有一个就像拉封丹所说的毫无怜悯心的孩子,走到她跟前,笑嘻嘻地看着她的脸,对她说了好久,然后让她回答。孩子的小腿一有点劲儿,就要跳小小的圆圈舞,又唱起老调子:

    快进跳舞因,

    跳得多么欢……卡蜜儿已长成半大姑娘,在散步场所,靠着长椅独自站在一旁,看着他们跳舞,随着节奏摇摆起美丽的头,却无意加入跳舞的行列,但是,那么伤心和可爱,实在叫人怜悯。

    这个智力天生有残缺的孩子要做的一件大事,就是和学算数的一个邻居小女孩一起计算。计算很容易,数也很少,总和不超过十二到十五。但是邻家女孩很吃力,弄几个数就乱了,掰着指头算不过来。卡蜜儿明白小女伴算错了,想帮帮她,就张开双手伸出去。家里也教给她最基本和最简单的概念,她知道二加二等于四。一个聪明的动作,甚至一只鸟儿,也能数到二或三,但是以什么方法我们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卡蜜儿本来能数得更多。她的手指头也只有十个,在她的小朋友面前张开,那样子十分诚恳,就像一个付不了钱的老实人。

    女人早早就表现出爱俏,卡蜜儿却毫无迹象表明这一点。骑士就说:

    “一个小姑娘不懂得戴帽子,这事儿也真够怪的。”

    德-阿尔西夫人听了这话,苦笑了一下,对她丈夫说道:

    “可是她很美呀!”

    她说着,就轻轻地推了推卡蜜儿,让她在父亲面前走一走,以便让父亲好好瞧瞧她开始发育的腰身,以及她那还未脱掉孩子气的可爱的姿势。

    卡蜜儿渐渐长大,也渐渐喜欢上她看得见的教堂,而不是她不懂的宗教。也许她心灵里就有这种不可战胜的本能,而一个十岁的孩子在这种本能的作用下,就会打算穿上粗呢修士袍,坚持追求受穷受苦的生活,这样打发~生。世上有多少漠不关心的人,甚至有多少哲学家生生死死,但没有一个能解释如此怪异而又实存的一种现象。

    “我在孩提时期,看不见上帝,只看见了天空。”

    毫无疑问,这是一句崇高的话,但不知是哪个聋哑人写的。卡蜜儿远没有这么大能力。在涂成蓝色的白灰墙上,用铅白色粗糙画出的圣母像,好似店铺的招牌;一名外省的唱诗童子清脆而细微的声音,使石板地凄然地震颤,但卡蜜儿根本听不见;还有,教堂侍卫的步伐、执事的神态——谁知道是什么使一个儿童抬起眼睛呢?不过,只要孩子抬起眼睛,这些又有多大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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