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 星期五 阴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赖宝 本章:5月11日 星期五 阴

    今天的路线有变,肉狗说他发现一家好酒吧,让我们都去探探,可以的话就又多了一个据点。

    酒吧的格调还可以,简洁明快,不啰唆,灯光也不错。我们走进去的时候,小舞台上,一对男女驻场歌手正在深情演绎,那是一首的主题歌——《一生有意义》。这个感觉好,怀旧、舒服。

    服务生领我们入座的时候,老付用胳膊肘顶了我一下,然后示意我向小舞台上面看。我一看,乐了。

    驻场那男歌手叫清秋,当然只是艺名,但我们也懒得打听他的真名字,都是萍水相逢,不过这小子真是和我们几个有缘分,以前我们去的几家酒吧,总能看到他在那儿做驻场歌手,一来二去的,已经算是混得比较熟悉了,想不到今天偶尔换了一家新地方,又遇到这小子了!

    古代娱乐圈,讲究一个卖艺不卖身;现在娱乐圈,很多都是卖身不卖艺;还有一部分,没机会买身,只能卖艺。这个清秋就是后者。虽然是名牌音乐学院毕业,无奈现在的演艺圈,女导演、女制片、女老板实在不多……

    几个人都往台上看,清秋也看见了我们,一脸惊喜,举手打招呼。我们几个也都摆摆手算是回应,然后被服务生带到座位。

    “先说好,今天谁请客?”我环顾四周。

    老付举手:“我!这几天内存条赚了一笔,今天算我的!”

    于是,我点了芝华士。老付哭了。

    酒和果盘拿上来了,四个糙爷们儿开始装儒雅,放了冰块倒了酒,互相举杯示意,小口小口地抿起来。

    一曲终了,清秋休场,下了小舞台就直奔我们这桌走了过来,走到桌边,按着我和肉狗的肩膀,一脸兴奋:“巧啊!这就是缘分啊!唐哥、肉哥、付哥、宝哥,你们不会是知道我多走了一个场子,专门来给我捧场的吧?”

    老付一撇嘴:“你?你有罩杯吗?搞不清楚状况,谁来给你捧场?”

    清秋也不生气,还是笑着,听我们几个开玩笑也习惯了。而且像他这样身兼好几个酒吧的驻场歌手,台下坐着的都是老板,已经习惯了保持一张笑脸了。

    其实清秋这小子不错,比如在以前的酒吧,我们混熟之后,他看见我们来了,会在台上大喊:“哎!给这几位哥哥上个小果盘!算我的!”他把“小”字说得十分轻,一带而过,“果盘”俩字特大声,还拉长音,显得无比豪爽和仗义。一般这种情况,我们几个都会表示感谢,礼貌地冲台上一起竖起中指。

    今晚,唐墩却很快显出了他“人之初”的态度来,眼睛往不远处偷瞄了一下,马上凑近清秋,贱笑着问:“哎,兄弟,打听个事,刚才和你一起唱歌的那个小妹妹,和你熟吗?”

    清秋一愣,也顺着刚才老唐瞄的方向看过去:“你说小雯?”

    在座的都了解老唐的习性,而且老唐的确挺有慧眼,他瞄上的女孩基本都是上品。于是我们几个也都扭头看了过去。

    刚才和清秋一起深情对唱的那个女歌手正在吧台高脚椅上坐着,喝着一小瓶喜力。长发,齐眉的头帘,一件仿传统旗袍改制的束腰无袖小衫,下身黑色皮裤,凉鞋。她目光下垂,脚尖随着酒吧里的音乐一颤一颤的。距离有些远,但可以肯定,这个女孩有两条修长的腿和精致的五官。一般这样的驻场唱歌的女孩,都会是浓妆艳抹的姿态,有的是为了吸引人注意,有的是为了不让熟人认出来。但这丫头不太一样,远看去,好像只是淡妆,脸色甚至有点苍白。

    我们侧头一致,目光整齐地看向吧台,很快吸引了隔壁桌的三个人也看过去,然后像连锁反应似的,周围有几桌人也都好奇地往同一方向看去,以为有什么新鲜事。酒吧一共就这么大空间,大半数的客人都看向吧台,很快引起了吧台里面调酒师的警觉,笑了一下,隔着吧台跟那女孩说了一句什么。

    那女孩猛抬头,顿时愣了一下。她面前好几桌的客人,全都抻着脖子直着眼睛往她那边看,这种突如其来的境遇让她慌了,脸一红,飞快低下头,同时拧着高脚椅轻巧地一个转身,留给众看热闹的豪杰们一婀娜的背影。我们收了目光,除了老唐,还在试图隔空远眺,眉目传情。

    “别费劲了,你眼睛还没有我鼻孔大呢,人家看不到!”老付笑着逗他。

    唐墩不满了:“你鼻孔比猩猩的都大,谁跟你比?”而后,转过头来,老唐给了清秋一个类似认亲爹一样的笑脸,“哎,兄弟,你认识她吗?熟吗?她叫什么来着?”

    清秋侧头看了看:“小雯,朱小雯。”

    “真名?”老唐兴趣越来越大。

    清秋点了点头:“嗯,可能是真的,那女孩挺怪的,估计报的是真名字。”

    “哎哎!”老唐用胳膊肘捅清秋,“你和她熟吗?”

    “还行,以前在另外一家酒吧唱歌时候认识的,这个场子是我介绍她来的。”

    “啊?那你俩……”老唐额头闪现阴云。

    “没有没有!”清秋一阵“琼瑶”,好像怕绯闻似的,“哪能呢!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更何况……”说着话,他自嘲地一笑,“更何况人家压根没看上我,挺纯的一个丫头。”

    清秋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点了点头,嗯,应该是挺纯的女孩,就凭刚才,她还能脸红一下,就看得出端倪了。

    “哎哎!你把小雯妹妹叫过来认识一下呗!”老唐的额头开始阳光灿烂了,“我这人就好交个朋友啥的。看到有年轻人为生活奔波劳累的,我就想助人为乐。”说着,老唐还特意强调了一句,“无论男女哈!”

    桌上几个人都笑了,包括清秋。

    “唐兄,我开始崇拜你了,你绝对是不要脸界的大牌,不,是王牌!”肉狗笑着,拿杯子往老唐手里的杯子上撞了一下。

    老唐也笑,但笑也没忘了正事,用胳膊肘碰清秋:“笑屁啊你,去啊!”

    清秋笑着点头:“行行行,我去叫她,我试试哈。”

    老唐感兴趣的,自然也是我们感兴趣的。当然,我、肉狗和老付的心态与老唐截然不同,我们完全是看热闹,或者说,看老唐怎么丢人。这是我们表达友情无价的方式。

    老唐也不怕被我们看,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被看到。具体什么情况呢?这么说吧,唐墩是一个好男人,好男人自然就有女孩喜欢,于是乎,老唐这么多年,有过好几次好几次的恋爱史。按理说,老唐和她前面的多任女友,也算是爱得水深火热,要死要活的,但可能老唐不算非常好,所以那些女孩和他水深火热得也不会非常久,可以粗略地算一下,老唐已经参加了三次女友的婚礼,没邀请他,或者邀请了他没去的也有几次,所以,老唐每次大醉后悲从中来,都会常挂在嘴边一句话:“爱人又结婚了,新郎总不是我……”

    但一次次失败,并没有打击老唐的信心,他依然孜孜不倦、一如既往、屡败屡战地追求自己的每一个意中人。基于这一点,我们一致认为,老唐是一个坚强、大度,已经被爱情伤得没心没肺的男人了。

    清秋和那个女孩说着什么,那女孩笑了笑,然后向我们这边看了一眼。

    老唐马上摆出一个十分内酷的姿势,端着酒杯做深沉状,眼睛狠狠地斜着我们:“有没有看我?是不是在看我?”

    “没有!”我们三个众口一词。

    不过有点出人意料,不多时候,那个叫小雯的女孩,真的跟着清秋走向我们这边。肉狗一看有戏,马上从一旁拉过来一把椅子,拉到自己座位旁边,但一回头,老唐已经坐在位子上了。

    “你有小粉了!”老唐目露凶光。肉狗撇撇嘴,坐到老唐刚才的位置上。

    清秋笑着挨个介绍了两句,也没握手,我们几个微微起身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清秋在唐墩杀人一般的目光中,咽了口唾沫,识趣地坐到了另一边的椅子上。

    小雯笑着问候,得体地落座,丝毫没有我们以往在酒吧遇到的女歌手的那种故作妩媚与阿谀,她看上去相当年轻,即便是化了一些妆,但还是明眸皓齿的,身上也没有恶心人的香水味。这倒真的赢得了我们几个的一些好感。

    老唐坐在小雯旁边,更是显得兴奋异常:“你好,小雯是吧?呵呵,我姓唐,你就叫我老唐吧。”

    小雯特礼貌地轻轻一笑:“不太好吧,还是叫唐老板。”

    老唐乐了,一拍桌子:“嗐,我算什么老板啊!我现在就是一家大报社的首席记者,还兼职着一个总经理,帮朋友管理他的一家科技公司,就是他,小付。”老唐一指老付,“另外,和朋友合办了一个名犬养殖基地,就是他,小肉。”老唐又一指肉狗。

    哥儿几个都不说话,脸上笑着,都在用眼神咒骂老唐的祖上。老唐根本不在乎,目光根本没离开小雯的脸,平常他也是这样,只要有人在,就把牛往大了吹,按照他已经被伤害了无数次后的思维逻辑,前几任失败都是因为他不够有钱。老唐总说:“等我成巨富了,随便找美女!拿些钱,砸到她脱衣服躺下!再拿些钱,砸到她爱我!和我上床的时候大姨妈来了?砸钱,叫她大姨妈走!”

    不过这次老唐好像失算了,那个小雯在听完老唐一阵豪吹之后,脸上的表情并没有多少变化,只是淡淡地笑着,而且我注意到了,她眼睛里瞬间闪过一丝不屑。身边的老付也注意到了,用胳膊肘偷偷顶了我一下,笑。

    而此时的老唐完全进入自己的状态了,看得出来,他对小雯大有一见钟情的架势,简单地过渡之后,老唐彻底活跃起来,手舞足蹈地开始甩起了段子。一个个笑话,一个个包袱,根本不用事先彩排,讲的那是唇舌纷飞、口沫四溅,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跟自己接吻呢。但这倒挺见成效的,小雯果然被逗笑了,开始还很端庄,到后来彻底捂了嘴,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长睫毛忽闪忽闪的,让老唐更加癫狂起来。

    笑着,小雯扭头看我们:“哎,你们怎么都不笑啊?”

    我们几个一愣,马上礼貌性地绽放微笑,其实根本笑不出来,像我们这种聚在一起就指望这些段子下饭下酒的人,哪儿那么容易被逗笑?

    老唐在一边十分诚恳地低头:“呵呵,小雯,说实话,我知道你笑是在捧我场,他们不笑,是因为我讲得没意思,真的,我以前也不太会讲这些,你问他们,我以前一向是很腼腆的一个人。”

    这一句,桌上人都笑了。

    小雯愣了一下,觉出其中的蹊跷来,看了看老唐,也笑了。

    聊得情绪不错,老唐也喝了不少,情绪激动地一定要和小雯对唱一首——《一生有意义》。老唐简直太酷了!他那歌唱的,愣把旁边的键盘师给带得走了音,导致小雯有几次都险些跑调。更要佩服老唐的是,即便是喝了那么多酒,他依然不失他的朴实勤俭本色,临走的时候,还是把喝剩的半瓶杰克丹尼带走了。

    出了酒吧,站在街边,凉风一吹,酒劲开始上头了,我们几个都有点儿晕。最厉害的是老唐,基本开始独自摇摆了。

    老付发动车,我和肉狗去扶老唐,老唐在理智的眩晕中依然保持欲望的清醒,不停地伸手推我:“哎!哥哥!亲哥哥!帮弟弟个忙,去帮我问一下小雯的手机,你大恩大德我没齿难忘……”

    被他推得没办法,我转身返回酒吧,正好遇到清秋。

    “哎,刚才那个朱小雯的手机号码你有吧?给我一下。”

    清秋一愣,接着看着我,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伸手拿出自己的手机,按了几个键,告诉我一串数字。

    我存到自己手机上,跟清秋摆摆手,清秋跟上来补了一句:“哎,宝哥,跟你交个底,小雯没那么好摆弄。”

    我不太理解他跟我说这个是什么意思,但还是点点头,出了酒吧。

    开车先把老唐扔回家,然后老付和肉狗送我,车上谈起今天的这个小雯和老唐,我们仨绝对的众口一词:没戏!

    在我住的小区门口下车,之后拿了手机给末末打电话。心里还惦记着今天晚上应该会有点儿改变吧?多少可以发生些进展也说不定呢。

    响了一声之后,那边一个陌生的女声响起:“喂?”

    听得出来,那边很吵。

    “喂,你是哪位?”我问。

    “你是谁啊?”那边的女声为了盖过喧闹,尽量地大声说着。

    就在这时,我猛然听见电话里,一个男人声音喊:“小雯!有点歌!”

    一身冷汗!

    我急忙挂了电话,直愣愣地看着手机,怎么打到她那里去了?我真喝多了?

    再次拨通电话,响了很久,终于接听,是末末懒洋洋、迷糊糊的声音,很明显,这丫头真的睡了。

    “哎,我是赖宝,我回家了,帮我开下门。”我尽量轻声细语的。

    “你这人怎么自己不带钥匙啊!”末末气恼地骂了一声,挂断电话。

    我瞪了眼,手机贴在耳朵上,站在原地不动,忽然胸口一阵闷热,仿佛一口鲜血即将从口中喷涌而出……

    当我快速按第五遍门铃的时候,门开了。

    我刚要来几句硬气的豪言来体现我也不是好惹的,却话到嘴边生生憋了回去。

    开门的不是末末。是一个穿睡裙的女孩,狠狠骂着:“疯子!”

    “你……”我有点儿傻眼,急忙鞠躬,“对不起!”说着转身就走,心里咒骂自己:肯定是喝酒喝多了,走错了楼层了,这下丢脸丢大了!

    哎?不对啊,这女孩……怎么这么眼熟呢?猛转身,小心看过去——奶奶的!是小曦!

    小曦根本没跟我客气,根本不像是才认识了两天的人,一副横眉冷对:“你行啊你!宝,这么晚了就把末末一个人扔家里,你还真放得下心啊你!”

    说完,她倒是气呼呼地转身进去了!凭什么啊?这还是我家吗?!

    我也憋着气走进去,又不好意思跟小曦发火,闷声问:“末末呢?”

    小曦瞪了我一眼,用下巴一点卧室方向。我大步走过去,卧室门居然关着!我抬起脚……又放下,这是我家的门。

    推开门,我已经作好了咆哮的准备,脑袋一探,看到了床上的末末。

    末末躺着,一头长发披散在枕头上,被子盖到胸部,露出两侧圆润白皙的肩膀,一只手臂从被子里拿出来,纤细的手指放在嘴唇边轻咬着,侧着头,风情娇媚地看着我,懒懒地嗲声问:“宝,你回来了呀?”

    ……啥脾气都没了,我真是废物!

    “末末,小曦是怎么回事?”

    “我自己在家害怕啊,就给小曦打电话让她来陪我了。”末末撅嘴,还在咬着手指尖,装得那可爱样,让我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心里一个声音不住地提醒自己:强硬点!要强硬点!

    “末末,你住我这儿我没说别的,都是朋友算我帮你,但你不能把什么人都往我家里带啊!你有没有点安全意识?”我皱眉严肃,简直太帅了!

    “知道啦!”末末一伸下巴,冲我皱了一下鼻子。

    ……软了,刚硬起来,又软了,我是说……我的心。

    冷不丁,后背重重挨了一下。我一转头,小曦在身后,张着血盆大口正在等我。

    “哎,姓赖的,你让末末住你这儿,你就有责任和义务照顾她!懂嘛你!”

    我一脸气急败坏,抬手指着自己鼻子:“我让她住?”

    “没时间跟你废话!大半夜的,睡觉!”小曦狠狠哼了一声,推开我,伸手拉住卧室的门,冲里面说,“末末,睡了啊,有事你就喊救命!”

    “嗯!”末末在卧室里幸灾乐祸地应声。

    傻愣愣地看着小曦一把拉上卧室的门,然后一边瞪我一边走开,我这个郁闷啊!我这是招谁惹谁了?解释的机会都没有,还……还救命?谁救我啊?

    还没郁闷完呢,忽然感觉不对了!小曦走的方向……那不是书房吗?

    “哎哎!小曦,你这是……”我在后面叫住她。

    “睡觉啊!我睡书房!”小曦没好气地说。

    “啊?你不和末末睡一起啊?”我大惊。

    “我不习惯和别人睡一张床。”

    很明显是借口,但我能说啥?忽然,我心里一惊,又一喜,联想到刚才末末在床上撒娇的样子,莫非这是在把我……逼上梁山?

    “你睡那里了,我呢?你是让我……”我用眼睛瞟了一眼卧室的门。

    “你做梦吧你!”小曦又气又笑着撇嘴,伸手一指沙发,“床都是女士的,你就绅士点儿吧,也算对你今晚对末末这么不负责任的惩罚!”说罢,小曦噌噌几步蹿进书房,关了门。

    我呆愣在客厅里,左右看看,蹑手蹑脚地走到卧室门前,伸手推门。门从里面反锁着——果然是我自作多情了。

    转头,看着沙发,我有点儿想哭。于是,今夜我又上了沙发,我的神,沙发不会怀孕吧?

    心里又忽然开始害怕——小曦不会也趁机住到我家来,再也不走了吧?躺在沙发上,郁闷得睡不着,顺手拿起茶几上一本小说看了起来,那本小说的名字是——《今夜,床铺请将我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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