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术与拳匪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鲁迅 本章:拳术与拳匪

    此信单是呵斥,原意不需答复,本无揭载的必要;但末后用了“激将法”,要求发表,所以便即发表。既然发表,便不免要答复几句了。

    来信的最大误解处,是我所批评的是社会现象,现在陈先生(2)根据了来攻难的,却是他本身的态度。如何是社会现象呢?本志前号《克林德碑》(3)篇内已经举出:《新武术》序说,“世界各国,未有愈于中华之新武术者。前庚子变时,民气激烈……”(4)序中的庚子,便是《随感录》所说的一千九百年,可知对于“鬼道主义”明明大表同情。要单是一人偶然说了,本也无关重要;但此书是已经官署审定,又很得教育家欢迎,——近来议员(5)又提议推行,还未知是否同派,——到处学习,这便是的确成了一种社会现象;而且正是“鬼道主义”精神。我也知道拳术家中间,必有不信鬼道的人;但既然不见出头驳斥,排除谬见,那便是为潮流遮没,无从特别提开。譬如说某地风气闭塞,也未必无一二开通的人,但记载批评,总要据大多数立言,这一二人决遮不了大多数。所以个人的态度,便推翻不了社会批评;这《随感录》第三十七条,也仍然完全成立。

    其次,对于陈先生主张的好处,也很有不能“点头”的处所,略说于下:

    蔡先生(6)确非满清王公,但现在是否主持打拳,我实不得而知。就令正在竭力主持,我亦以为不对。

    陈先生因拳术医好了老病,所以赞不绝口;照这样说,拳术亦只是医病之术,仍无普及的必要。譬如乌头,附子,虽于病有功,亦不必人人煎吃。若用此医相类之病,自然较有理由;但仍须经西医考查研究,多行试验,确有统计,才可用于治疗。不能因一二人偶然之事,便作根据。

    技击术的“起死回生”和“至尊无上”,我也不能相信。东瀛的“武士道”(7),是指武士应守的道德,与技击无关。武士单能技击,不守这道德,便是没有武士道。中国近来每与柔术混作一谈,其实是两件事。

    美国新出“北拳对打”,亦是情理上能有的事,他们于各国的书,都肯翻译;或者取其所长,或者看看这些人如何思想,如何举动:这是他们的长处。中国一听得本国书籍,间有译了外国文的,便以为定然宝贝,实是大误。

    Boxing(8)的确是外国所有的字,但不同中国的打拳;对于中国可以说是“不会”。正如拳匪作Boxer(9),也是他们本有的字;但不能因有此字,便说外国也有拳匪。

    陆军中学里,我也曾见他们用厚布包了枪刃,互相击刺,大约确是枪剑术;至于是否逃不出中国技击范围,“外行”实不得而知。但因此可悟打仗冲锋,当在陆军中教练,正不必小学和普通中学都来练习。

    总之中国拳术,若以为一种特别技艺,有几个自己高兴的人,自在那里投师练习,我是毫无可否的意见;因为这是小事。现在所以反对的,便在:(一)教育家都当作时髦东西,大有中国人非此不可之概;(二)鼓吹的人,多带着“鬼道”精神,极有危险的豫兆。所以写了这一条随感录,倘能提醒几个中国人,则纵令被骂为“刚毅(10)之不如”,也是毫不介意的事。

    三月二日,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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