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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九十九六七 本章:分卷阅读463

    底的黑色巴洛克花纹修身淑女小礼裙,一双同色系V口细高跟。

    她的身材依旧那么曼妙,双腿似乎比以前还要细一些,她修长的双臂交叠,右手无名指的钻戒因为钻石太大而显得格外刺眼。

    凌肃越正想开口告诉她戒指戴在那里是已婚的意思不能乱带,就只见一高挑的男人从背后上前一步,捧着呢子大衣外套搭在诗三的后背上。

    之后低头道:“先生说,下飞机还是挺凉的,怕您冷,让我给您披上。”

    一旁凌肃越的父亲看着诗三,低声对凌肃越道:“你知道给她穿衣服的那个人是谁的随从吗?”

    凌肃越看了眼那个男生,身高目测一米九五,全身肌肉紧实,目光警惕而犀利,一直护在诗三身侧,应该是个职业保镖。

    “那是霍胜的小儿子霍正绪的保镖,诗三现在可是霍家的儿媳妇。”凌父哼了声,“霍胜是谁,你清楚,多余的话不需要我说,你只需要知道你得罪不起。”

    “他小儿子不就是个只知道蹲在家里的扶不起的阿斗吗?上大学还因为住不惯宿舍哭着退学,而且还是个00后。”凌肃越不可置信地看向自己的父亲。

    “那又能怎么样?”凌父看向自己儿子,“我让你来,就是让你彻底死了这条心,你如果仕途平坦,七十岁的时候也许有机会和霍胜一拼,但是,现如今,诗三已经一步登天,你们已经不在一个世界了,最好任何念想都抹杀掉。”

    后来,凌肃越得知,霍正绪出生在加拿大,是加拿大籍华人,其实没有中国户籍,“霍正绪”三个字只是霍家对他的一个称呼,他自己似乎还不怎么认可这个名字。

    他出生的时候身体状况不好,霍母就没有带他回国,将他留在了外公外婆家。

    结果,这一个行为导致了霍正绪对整个霍家所有人都万分疏远,反倒是和霍母家里走得十分亲近。

    十三岁时,外公外婆过世,悲痛欲绝的他被接回国后,一直难以融入集体氛围。

    他性格偏温婉细腻,相貌也比较女化,和外公外婆在一起的时候,家里人没有对他进行刻意的“男子汉”教育,他觉得轻松自在;可回国之后,总被身边人贴上“娘娘腔”、“阴柔”、“小公举”的标签,父母和兄姐也和他观念差异巨大,再加上本身内向,导致他有些自闭倾向。

    本科时,他因为受年轻时经营医院的外公和外婆熏陶,对西医颇感兴趣,便考入同济医学院。

    但是,因为长期存在严重的社交类心理疾病,又不是很适应集体生活,去上海没半个月,就因为承受不了心理压力回北川了。

    霍正绪从大学退学之后受到各方人士议论,父亲嫌丢人,就将他送到美国修养,并接受心理辅导。

    父亲还找了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的华人教授做为他的私人医生,对他进行定期病情访问。

    这正合霍正绪的心意,反正,作为一个“精神加拿大人”,他根本不认为霍家是他的家,外公外婆就算死了,加拿大也才是他的家。

    而这位辅导他的华人教授,正好是诗三伯父曾经的老师,老师对诗三的伯父器重,自然对诗三也多了几分好感。

    他时长会带着诗三一同去霍正绪的住所随访。

    后来诗三忙于学业,不经常同行,霍正绪便弱弱地提问:“那个声音特别好听、长得还特别漂亮的姐姐呢?她怎么不来了?”

    瞧着霍正绪那小心紧张的模样,老师也是个明白人,之后每次访病都会带上诗三,甚至还时不时安排诗三来给霍正绪做心理辅导。

    霍正绪内向、害羞、细腻而闷骚;诗三外向、大方、热情而又在乎别人的感受,两人性格相反却又不相克,随着每次家访的相处两人越来越亲密,直到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霍胜查了诗三,发现她除了外貌出类拔萃,人还是个红三代,家里又有不少科研背景,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是个医学方向的人,这倒和自己儿子专业与兴趣都很对口,又恰好能和自己儿子那活得像条死鱼一样的德行互补。

    要说唯一担心的,就是这个女孩从履历表上可以看出不是贤惠顾家那一卦的,这种人怕就怕她并不安于做夫人的位置,万一以后篡权夺位想当慈禧那可就不好了。

    不过,好就好在,霍正绪上面有大哥和大姐传承父母的衣钵,家里基本没他什么事,他老婆想翻天……也得有东西翻才行啊。

    这么一想,霍胜就没管霍正绪和诗三的事情了。

    半年后,霍正绪和诗三在加拿大举行了婚礼。

    婚后两人在加拿大定居了一阵时间,诗三和霍正绪都不想要孩子,可国内又总是有人来催,诗三不愿意自己生孩子就找了代孕公司,霍正绪觉得都行,就代孕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

    孩子出生后,诗三和霍正绪将孩子全权委托育儿中心抚养,每天依旧过着二人世界。

    如果不是必须见诗三的父母亲戚摆一次回门宴,霍正绪其实根本不想踏上祖国的土地。

    回国后的第四天,诗三家举办了回门宴,凌肃越一家人也前去参加。

    霍正绪本人倒是长得比想象中好多了,身材高挑,身型纤瘦,样貌和林黛玉属于一个类型。

    不过,缺点就是太白了,比诗三还要白好几个度,让人总觉得病怏怏的。

    霍正绪排斥回门宴这种人多的场合,他在台上坚持了不到五分钟,就因为严重的生理不适倒地。

    诗三去看他的时候,他面色苍白地躺在床上,拉了拉诗三的衣角:“抱歉,亲爱的,我可能没办法继续待下去了,我真的不习惯……”

    “没关系。”诗三亲了亲霍正绪的额头,“我去就好,等我回来。”

    之后,由诗三一个人带着伴郎伴娘一桌一桌地去敬酒。

    大家虽然面子上都依旧笑呵呵的,但私底下禁不住悄悄交流——

    “为了嫁豪门这也真是拼了,找个这么个病秧子……”

    “说什么呢,小心被听见!病秧子人家也瞧不上你!”

    “可是他们家的继承人又不是他……”

    “又能怎么样,人家据说继承了他妈家在加拿大的连锁药膳馆,连锁大餐厅,厉害着呢,这还不够?”

    听着身旁你一言我一语,齐巧珊一手举杯,一手戳了戳身旁的凌肃越:“你说,诗三还真是厉害,小的时候普通的烂桃花就不断,现如今直接摘了霸王花……你说这学医真好啊,我记得以前有个心理学效应,好像叫医生患者效应,就是说患者很容易爱上救他的医生,你说是不是这个原理?”

    凌肃越没说话。

    齐巧珊抱胸叹,“我猜啊,这个药膳馆,股份肯定是握在她男人手里,可是CEO这个位置,指不定明年就是她的了,毕竟他男人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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