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环旭 本章:第80章

    林森郁今晚穿了件米白色高领t恤和卡其色长风衣,风衣很宽大,别人穿上显得十分拖沓的外套,在他身上却只有休闲和慵懒。

    只是太干净明朗了。

    不像是来夜店里浪,倒像是去赴哪位佳人的约。

    虽戴了墨镜和帽子,可站在另一个发光体头牌成楷之的身边,想不让人注意到都难。

    施嘉进去的时候店里正放着《pstic love》的前奏,他正准备打电话问问成楷之的位置,结果一踏进店门就发现那俩人,位置在人群中显眼得不得了。

    他心里正好奇着成楷之旁边的高挑男人是谁,走过去一看,面色立即变得异常微妙起来。

    林森郁在墨镜下朝他笑了笑,成楷之拍了拍兄长的胳臂,主动朝施嘉介绍,“这是我哥,林森郁,也许你之前听说过他的名字。”

    成楷之的介绍倒是谦虚。

    虽然施嘉只是个小演员,可林森郁这个名字在音乐圈里实在如雷贯耳,男人师从新音乐之父和国内流行乐的领军人物谢海诗,是极有名的音乐人,也曾亲自操刀过不少著名歌手的大热专辑,虽然对方平时看起来真的很低调。

    施嘉忍不住莞尔,“熟人。”

    他对面露惊讶的成楷之轻飘飘道,“前男友。”

    音乐正好放到那句“don’t worry!”

    成楷之的脸色瞬间变得精彩起来。

    青年今晚戴了幅黑框眼镜,头发已经很长了,干脆在脑后扎成马尾。

    绝不会有人将他与前段时间正火的那个喜剧电影的男主角当做一个人。

    林森郁抿着唇,神色在妖异的淡蓝色灯光下看不出究竟是好看还是难看。

    施嘉态度倒是很自然,对他笑道,“你不是酒精过敏吗,待会儿要不要给你点一杯o泡果奶。”

    对方忽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懒洋洋地问道,“这里有o泡果奶吗?”

    哪怕他那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这个笑容仍是令人心旌摇曳。

    施嘉一脸戏谑地看着成楷之,男人有些无语地“啧”了一声,最后还是十分鄙夷地叫了个服务生去外面的便利店跑腿。

    他见两人态度自然,没什么龃龉的样子,又对‍‌男‍‎‌‍‌男‎‍‍‌‎‍女‍‌‎‌‍女‍‍‎之间那点情爱故事不怎么感兴趣,便低头瞥了眼手上的腕表,对二人道,“那我先过去了。”

    他们乐队今晚的表演时间快到了。

    施嘉看了眼正凝注着他的林森郁,去旁边找了个位置坐下。

    “你怎么忽然喜欢看这个了?”林森郁的o泡果奶没多久便送了过来,小小一盒,异常幼稚,他打开吸管十分潇洒地喝了一口,一点也不嫌丢脸。

    “接了个本子,随便看看。”施嘉看着已围了不少观众的舞台,语气随意地答。

    林森郁忽然凑了过来,看着他的眼睛,道,“那你怎么不问我,我也知道,我还可以带你去看西城区那边的live,或者batd乐队的演唱会,他们后天在体育馆就有一场。”

    他用中指勾了勾鼻梁上的墨镜,笑着问。

    batd乐队是如今国内最火的乐队之一,实力相当不俗。

    施嘉转过头,差点撞上对方的墨镜,他略微后退,无奈地道,“真的就随便看看。”

    他也不是刻意拒绝,但对方的情绪难免有些低落,露在外面的唇角微勾,弧度嘲讽。

    一会儿,便有人走到两人面前搭讪,目标自然是对面惹眼的林森郁。

    对方看着他的果奶笑了笑,十分暧昧地问能不能请他喝酒。

    可林森郁只是抬了抬漂亮的下巴,用与施嘉在一起时截然不同的凌厉口吻让他走开。

    那人看着墨镜美男冰冷不悦的神情,坚持了几秒,最后只得悻悻离开了。

    台上几个人在调试乐器,声音有些刺耳。

    今晚的主唱并不是原来那个瘦子,这个新面孔声音浑厚粗犷,脸上留了把像是阿拉伯人一般的络腮胡,台风霸道狂野,高帮皮靴大喇喇踩在音响上,向前倾身时对着观众做了个异常夸张的鬼脸。

    台下的欢呼声更重了。

    那个主唱瞄到施嘉二人这边时还刻意笑了笑,不知是对两人中的谁。

    林森郁小声嘟囔了句什么,施嘉没听清,不过他这会儿也没在意。

    现场气氛热烈,声浪鼎沸,似乎要掀翻屋顶。

    忽然,青年听见对方凑在自己耳边十分不悦地问,“你眼睛都快落在上面了,你喜欢这种?”

    施嘉笑着转头,林森郁撇着嘴,普通男人做这种动作难免令人反感,觉得娘气,可对方是林森郁,这点小动作看起来怪可爱的。

    简直可爱得令人忍不住发笑。

    青年有些诧异,随即笑着摇摇头,“当然不是。”

    比起那种粗野豪放的,施嘉自然更欣赏身边这个。

    但他不打算说出来。

    “你那个本子是要演什么?”林森郁又问。

    “主唱,放心,我只是演,合法假唱,不犯法的,也不会被抓。”

    施嘉视线又落到舞台旁边最角落的成楷之,果不其然,哪怕那个新来的主唱大哥十分风骚带劲,但这里面最受欢迎的依旧是大家的楷哥。

    一首歌终了,林森郁忽然站起身,大步流星地朝前面的方向走去。

    他从人群后面强硬地挤了进去,最后动作轻松地跳上了那个不算矮的舞台。

    对方俯身在角落的成楷之耳边说了几句,男人露出略微错愕的神色,紧接着戏谑地挑挑眉,又对另几个成员说了几句,然后转身去后台拿了把吉他上来。

    这支乐队偶尔也会遇到忽然想上台和他们一起玩两把的客人,大部分自然也是有点经验的。

    但显然这次玩的人来头不小,不少人都看见主唱转身,望着那个坐在成楷之位置上的人,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惊喜神色。

    下一首是tnt乐队的prison,前奏激乱躁裂的鼓点声响起,几乎是立刻所有人都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尖叫声。

    林森郁里面还穿着干净的米白色衬衣和高领t恤,那件过长的风衣被他脱了随便丢在了地上,他没摘墨镜和帽子,望了望施嘉的方向,随意把玩了阵手中的鼓棒,唇角上翘,哪怕只露出半片优雅的下颌线,但也够显眼的了。

    架子鼓的存在在这首歌里十分强烈,节奏又急又赶,本就是首极不安分的歌,主唱和唱和音的贝斯完全玩hight了,搂着肩膀在台上又蹦又跳,姿势造作地扭来扭去,时不时兴奋地放声尖叫,偶尔再和台下的观众来个互动,气氛很热。

    节奏比原版要快,其他人要跟上鼓手的节奏和得有些勉强,但兴致不减,一首终了,忽然台上那几人人意犹未尽地吼着再来一次。

    但这次林森郁却从架子鼓旁站起身,从后面换了把五弦贝斯。

    成楷之今晚难得不像以前那么高冷,眼神隐隐透着股兴奋。

    施嘉在下面撑着下巴看得饶有趣味,见林森郁像是花孔雀一般从架子鼓贝斯吉他一直玩到键盘,他的技术相当不错,除了主唱的位置他没上,简直可以一个人玩一个乐队了。

    干净大暖男和暗黑视觉系的乐队凑合在一起,画面明明应该是异常违和的,偏偏林森郁像是一道忽然出现的白色漩涡,吸力强劲,魅力十足,引得所有人都不由自主为他疯狂沉没。

    最后他弹键盘的时候,主唱唱的是一首很有名的流行摇滚《fall in love》,和之前暴力震烈到近乎歇斯底里的冷硬风格截然不同,男人沙哑风尘的嗓音有种异常令人心醉的温柔。

    键盘音色颗粒分明,异常悦耳。

    直到快结束时忽然有人朝台上的白衣男人大声吼道,“林森郁,我靠,这人是不是林大佬,脸很像啊。”

    这么一喊,其他人顿时骚动起来,不等台上的主唱将最后几句唱完,忽然有人直接冲了上去,另外几人站在前面根本没拦住,那人直接是往林森郁的位置跑的。

    施嘉见状不妙,立即起身冲进了混乱的人群中,费劲爬上去将中间那个看起来柔柔弱弱实际上一拳能揍趴下八个的墨镜美男抓住。

    成楷之眼明手快地替他俩挡住其他人,有些无奈地冲两人低声道,“走后门。”

    施嘉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哪来的力气,抓起人不要命似的就往酒吧后面的小巷子跑。

    后面自然还紧紧跟了四五个人,幸好巷子有些黑,路况复杂,他们在前面绕来绕去七歪八扭,那几人似乎是没跟上来,最后他俩自己也快绕晕了。

    施嘉靠着巷子边的墙,扶了扶脸上的黑框眼镜,停下脚步,脸色还有些苍白。

    两人的手还紧紧地握在一起,掌心黏湿湿的,林森郁的衬衣跑得都有些松散了,显得他整个人更加禁欲漂亮。

    施嘉忙不迭地松开,将手在裤子上随意擦了擦。

    林森郁轻笑了一声,他将茶色的墨镜摘下,露出那双狭长妩媚的眼睛,弯腰盯着施嘉,卷而长的睫毛像是蝴蝶翅膀一样轻轻地挠刷着,“为什么紧张?”

    他神情十分得意。

    施嘉有些尴尬,不自在地轻咳了一声,反问道,“你哥不是把你看得比什么都紧吗?怎么会允许你出来的。”

    林森郁漫不经心地把玩着手中的墨镜,“我是他的艺人,又不是他的犯人。”

    他想起前段时间自己查到的事情,神色有些阴沉,抿紧唇道,“之前的事情我都知道了,对不起。”

    青年眨眨眼睛,林森郁往前面走着,“我之前并不知道他对你做了那样的事情,抱歉,施嘉。”

    施嘉将手**裤子里,巷子里静悄悄的,路灯出了问题,时不时闪烁一下,照得这段路愈加鬼魅复杂。

    “我并没有怪过你,”青年跟在他身后慢吞吞道,“而且你不用向我道歉,森郁,你并没有对不起我。”

    只是你哥哥对我做的那些也不能就这么简单抵消。

    “他是个好兄长,也许性格有些固执,但他将我抚养长大,”林森郁低声解释道,“他做了错事,我会想办法让他向你道歉,你别生气。”

    青年看着他修长挺拔的背影,这个人总是这样天真善良,他摇了摇头,声音说不出是低落还是失望,最后轻声道,“我没有生气。”

    其实连你自己也没发现,你还是希望我能原谅他。

    可我和他注定不能和平共处,你的要求我做不到。

    我不能把你从他的手中抢过来,毕竟那太不可能,他才是你相依为命的亲人,你们是一家人,我夹在中间,到底算什么呢?

    两人走在马路边,外面霓虹闪烁,街面顿时明亮起来,车流如织,便利店内正放着yuming的《辛德瑞拉特快号》。

    施嘉在后面耸耸肩,轻松道,“我要回去了。”

    他忽然换了个方向,林森郁却没有和他告别,而是默默跟在他身后。

    施嘉回过头,林森郁的脚步顿时停住。

    青年低声道,“我要回家了,你也应该回去了,森郁。”

    “我要跟着你。”对方垂着眼,看着他道。

    青年似乎是笑了一声,半晌后又嘲道,“这算什么呢,森郁,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们之间已经结束了,前男友的意思是,已经没关系了。”

    他其实很羡慕对方有那么一个哥哥,若是他自己也有一个,这一路上他大概可以少吃许多苦头。

    可是他没有。

    郑世杰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世上再也不会找到一个能比他对林森郁更好的人了。

    他和兄长在一起不一定会觉得幸福,但在郑世杰身边,他却一定不会不快乐。

    也许郑世杰说得没错,他确实像吸血的水蛭,他总是贪婪扭曲地渴求着这些人身上他所没有拥有的东西。

    所以回去吧,不要再跟着我了,这样很讨厌好吗,让我感觉自己过得很失败。

    哪怕是一个人,我也希望自己是勇敢无畏的。

    如果我一直都不是你们心中最特别重要的那一个,就让我自己去找,也许会费点时间,但最后总能找到。

    他在路边随意拦了辆车,可是上车的时候,林森郁一言不发地跟在他身后。

    他原本是想要说什么拒绝的话的,可是看见那双漂亮的眼睛,喉咙却忽然像是哽住了一般。

    两人一路无话,沉默地回到家,只是在出电梯门的时候,看见了门外另一个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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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烂就烂吧,我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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