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艾丽丝·门罗 本章:脸

    我对这种说法深信不疑。爸爸看着我、凝视我、注意到我,也只有过这么一次。在此之后,他就接受了现实。

    那时候,还不允许父亲步入孩子出生的光荣舞台,也就是女人准备生孩子的地方,在那儿,产妇强忍住哭泣,或者大喊大叫地忍受痛苦。只有睡在病床上、躺在半私人或全私人病房的妈妈们收拾干净了,清醒了,盖上了浅色的毯子,才会让爸爸们见到。我妈妈有间私人病室,正如她在小镇的地位一般,并且正好也亲眼看见了未来事情会变成什么样。

    我不知道爸爸站在育婴室的窗户外面凝视我,是在见过我妈之后,还是之前。我倾向于之后。这样的话,当她听到门外有他的脚步声,脚步声穿过她的房间时,她听出来他脚下的怒火,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不管怎么样,反正她给他生的是儿子。大家都觉得所有男人都想要儿子。

    我知道他说了什么。或者说,是她告诉我他说过的话。

    “好大一块碎猪肝。”

    然后是:“你用不着想着把那东西带回家了。”

    我的脸有一边很正常。我的全身,从脚趾到肩膀,也都很正常。我身长二十一英寸,体重八磅五盎司。一个结实、白皙的男婴,虽然刚刚经历了一趟寻常不过的旅行,皮肤可能还是红通通的。

    我的胎记不是红色的,是紫色的。在我还是个婴儿,还是个小小孩的时候,颜色很深,不过等我长大一些,就渐渐地淡下来了,虽然从来没有淡到看不出来。迎面过来的人,第一眼看见的肯定是胎记。你要是从我干干净净的左脸那侧过来,会吓一大跳。胎记看起来就像有人把葡萄汁或颜料甩在了我脸上。飞溅上来一大块,到了脖子那儿,变成了点点滴滴的形状。它围住一只眼睛,然后绕着鼻子转了漂亮的一圈。

    “就因为如此,这只眼睛的眼白看起来才这么清澈可爱啊。”这是妈妈傻瓜语录中的一句,虽然情有可原。她只是想让我自己喜欢自己而已。更奇怪的是,因为没有人和我说真话,所以我几乎相信了她的话。

    当然了,我爸爸终究没办法阻止我进家门。并且,我的存在,我的出现,理所当然地筑就了父母之间的巨大裂痕。不过我很难相信以前没有裂痕,至少有误解,还有冰冷的失望。

    我父亲的父亲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开了一家制革作坊,然后是一家手套厂。当时间进入二十世纪,财产渐渐缩水,不过,大房子仍然屹立在原地,园丁和厨师也还在。我父亲上了大学,参加了兄弟会,每次提起时,他都说这是他人生的一段美好时光。手套厂破产以后,他进了保险公司。和上大学的时候一样,他在我们小镇是个公众人物,高尔夫球打得很棒,还是个好水手。对了,我还没说,我们住的是祖父盖的维多利亚式房子,房子坐落在休伦湖的山崖上,面对夕阳。

    在家里,父亲最活跃的特质就是仇恨和鄙视的能量。其实,这两种情感是共生的。他仇恨并且鄙视一些食物、汽车的构造、音乐、演讲礼仪、时尚服装、广播喜剧演员,后来又仇恨鄙视电视名人,还有惯常的种族和阶级分类,不过在那个年代,这本来就是用来仇恨和鄙视的,尽管用不着像他那么彻底。实际上,只要一出家门,他的大部分观点没有人和他争论,不管是他的兄弟会伙伴,还是出海伙伴。我认为,正是他的激进给人们带来了尴尬,同时也带来了对他的赞赏。

    直言不讳。别人就是这么说他的。

    显然,制造出我这样的产品,在他看来,简直是每天一推开房间门就不得不面对的污辱。他自己一个人吃早餐,不回家吃午餐。早餐和午餐妈妈都和我一起吃,有时的晚餐也和我一起吃,余下的时候和他一起。后来,我估计他们为此吵过架了,变成了我吃饭的时候她陪我坐着,她和他一起吃。

    可以这么理解,对他们的婚姻幸福,我是一点帮助也没有。

    不过,他们当初怎么在一起的?她没上过大学,她只能借钱读一所培训学校,在她那个年代,老师就是从培训学校出来的。她害怕出海,高尔夫也打不好。就算有些人说得不错,她以前是个美女(人很难判断自己的妈妈是美是丑),她的外表也不会是我爸爸喜欢的类型。他聊过他觉得是尤物的几个女人,还有后来成了他甜心的女人。妈妈不是这类型的。她不涂口红,戴的是单层胸罩,头发编成麻花辫盘在头顶,额头显得更宽更白了。她的衣服永远和时尚没关系,多少有几分没形状,过分地庄严——她是那种你觉得戴着上好的珍珠项链的女人,虽然我想她大概从来不曾真的戴过。

    我似乎打算说的是,我猜想自己可能只是个借口,甚至有可能是天赐良机;我成了他们之间现成的争端,成了他们不可解决的问题,把他们扔回天然的分歧之中,实际上这样的状态下他们反倒舒服点。我在小镇生活的所有年头,都没见谁离过婚,所以也许是想当然地认为,还有别的夫妻在一幢房子里各过各的日子,还有别的男人女人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现实:他们之间的差异从来没能弥补,有些话或行为从来没得到过原谅,障碍从来没能消失。

    这样的故事,接下来也毫不意外了。爸爸抽烟喝酒很厉害,当然,他的大部分朋友不管是什么处境,大半也是这样。爸爸五十多岁就中了风,几个月后就死在了床上。当然,这段时间,我妈妈把他留在家里,始终在照顾他,他并没有变得温柔一点、感激一点,反倒是一直污言秽语地辱骂她,不幸让他更为激烈,反正对她来说什么污辱都能解释得过去。他呢,似乎非常地满足。

    有个女人在葬礼上和我说:“你妈妈是个圣人。”这个女人的面孔,我至今仍然记得非常清楚,不过忘记她的名字了。一头白色的发卷儿,涂了胭脂的脸颊,面容清秀,垂泪低语。我立刻开始讨厌她。我板着脸。那一年我大学二年级,从来没有参加,也从来没有人请我参加爸爸的兄弟会。和我一起消磨时光的人,是一些想当作家、想当演员、有活在当下的智慧、致力于浪费时间的家伙。他们是无情的社会评论家,横空出世的无神论者。那时候,我对言行举止像圣人的人毫无敬意。而且,诚恳地说,我妈妈也没打算当圣人。她离那些虔诚的神圣观念远得很,所以对我也没有这种要求,我每次回家,她从没叫我去爸爸的房间说一言半语和解的话。我自己也没去过。没有和解的观念,更别说什么祝福。我妈妈可不是个白痴。

    她曾经一心扑在我身上——我们俩都没这么说过,但我想在我九岁之前,就是这样的。她一开始在家教我,然后把我送到学校去。上学,听起来就像一个灾难之源。备受妈妈宠爱的紫脸蛋的小家伙,突然掉进了形形色色的奚落之中,遭受幼小的野蛮人无情的攻击。不过,我的日子算不上糟糕,现在想起来,我也不清楚这是因为什么。我个子高,身强力壮,也许这些帮了我的忙。不过我想,我家里的气氛和脾气暴躁、粗暴无礼、互相憎恶的环境(即使这一切都来自于并不经常出现的父亲)能让其他任何地方都显得合情合理、容易理解,哪怕这种理解并非积极主动的,只不过是被动接受。有没有人努力对我好一点,这根本不是个问题。我的外号叫葡萄籽,不过反正每个人都有个难听的外号。有个男生脚特别臭,每天洗澡都没用,大家都叫他黄鼠狼,他高高兴兴地忍着。我过得不错,我给妈妈写信时语调滑稽,她的回信风格也颇为近似,她略带讽刺地告诉我发生在小镇或者教堂里的事儿。我记得她描述了一场争论,议题是为女士的茶会准备的三明治怎么切才正确。她甚至试图幽默地、不带怨毒地描述爸爸。她称他为神的恩典。

    写到这里,我已经把我眼中的父亲塑造成了一个畜生,而我妈妈则是拯救者和保护人,对此,我深信不疑。不过,他们并不是我的故事里仅有的人物,家里的氛围也不是我唯一知道的。我现在说的是我上学之前的事儿。我认为是我生活中的大戏的事件,早已经在这座房子之外发生了。

    大戏。这么写让我觉得尴尬。我不知道这句话听起来是不是像廉价的嘲弄,或许只是让人厌烦的自以为是。但随后我就想,你想想我是以什么为生,难道不觉得我这么看我的生活、聊我的生活很自然吗?

    我变成了演员。奇怪吗?当然,读大学的时候,我周围的人都是戏剧社的活跃分子,最后一年我自己还导演了一出戏。戏里有一个经典笑话,创作来源是我本人,就是关于我是如何处理自己的角色的。用没有胎记的半边脸对着观众席,必须走过舞台的时候就倒退。不过,如此极端的手法其实没有必要。

    那时候,国家电台有一档雄心勃勃的常规戏剧节目,每个礼拜天晚上都有。都是根据小说改编的。莎士比亚,易卜生。我的嗓音天生就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再加上一些训练,变得更好了。所以我被录用了。开始只是小角色,不过那时候电视把广播挤得行将凋零,我却几乎每周都要上节目,所以我也有了一批忠实的听众,即使人数算不上众多。有观众来信批评不良语言,反对提及乱伦(我们确实在某些希腊戏剧里提过)。不过,并不像妈妈担心的那样有大量雪花般的来信指责我。每个礼拜天的晚上,妈妈都坐在收音机旁的椅子上,忠心耿耿,而且,忧心忡忡。

    之后是电视行业。对我来说,相当于演艺生涯就此结束。不过,声音给我带来了好处,我得到一份播音员的工作,刚开始在温尼伯,后来就回了多伦多。在过去二十年的职业生涯中,我每个周末的下午主持一个电子音乐节目。并不像大家通常以为的那样,由我来负责精挑细选各类音乐。我对音乐的鉴赏能力有限。不过我训练出一种令人愉快、略显古怪、富有耐心的个人特色。节目组收到大量的观众来信。有的来自老人院、盲人之家,有的来自经常开长途车的人、正在无聊的出差路上的人、白天独自在家做饭熨衣物的家庭主妇,以及正在用播种车耕作或耙松大片田地的农夫。信件来自全国各地。

    等我终于退休的时候,溢美之词奔流不息。他们写信来表达他们的失落感,仿佛失去了一个亲密的朋友,甚至是家庭成员。他们的意思是,这一档固定时段的节目,让他们这一周的另外五天都感到充实。时间被填满,可靠,并且愉快,让他们不再茫然,因此他们表达真诚的,也颇为难堪的感激之情。意外的是,我也有同样的感受。我只好小心自己的声音,不让自己在节目中读他们的来信时哽咽。

    对节目的记忆,还有对我的记忆,迅速消失了。新的忠诚形成了。我休息得很彻底,拒绝主持慈善拍卖会,也没有发表过怀旧演说。妈妈去世的时候,已经活到了寿星的年纪。房子我没有卖,只是租了出去。现在我打算卖掉了,也已经通知了房客。我打算自己住一段时间,把这地方(特别是花园)整理出模样再说。

    这些年,我并不孤独。除了我的听众以外,我还有朋友。也有女人。当然了,有些女人就喜欢和她们以为需要她们支持的男人交往——她们急不可待地带你到处炫耀,作为她们自己慷慨付出的证明。我对这些女人保持警惕。这些年,我最为亲近的女人是台里的接待员,她是个明智温良的人,和四个孩子一起生活。我们曾经觉得,等她最小的孩子离家之后,我们会搬到一起生活。但是她最小的孩子是个姑娘,她没有离开家就有了个自己的孩子。于是,我们的期望,我们的关系,都渐渐消退。我退休回到老家之后,用电子邮件和她保持联系。我请她来看我,她突然宣布说她正在准备结婚,要去爱尔兰生活。我实在是太过震惊,都被这个消息震翻了,没有问她女儿和小婴儿是不是也跟她一起去。

    花园实在是又脏又乱。不过,我觉得待在花园里比待在房子里更轻松。屋子外头还是老样子,里面的变化则翻天覆地。妈妈把后头的起居室改成了卧室,食物储藏间完全改成了洗手间。再后来,为了适合房客居住,放低了顶棚,装上便宜的门,贴了几何图案的艳丽墙纸。花园就没有这么大的变化,只不过是疏于照顾。多年生长的植物仍然在野草中间蔓延。大黄苗圃有六十年或七十年历史,比雨伞还大的撕破的叶子成了它的地标。六棵苹果树还在,挂着的小苹果被虫子蛀得坑坑洼洼,是什么品种我也忘记了。我清理过的地面看起来那么微小,但清理出来的野草和树枝已经堆积如山了。必须要拖走,而且还得我自己花钱。城里不让放火烧落叶了。

    以前,一个叫皮特的花匠照料我们的花园。我忘记他姓什么了。他跛了一条腿,脑袋永远歪向一边,不知道是因为事故,还是中风的缘故。他干活儿慢,但是心细,勤勤恳恳的。皮特似乎心情永远都不好,妈妈和他说话的时候声音柔和,以示尊重,她让他留意下他照料不够的苗圃,后来这些苗圃就有了变化。他讨厌我,因为我总是在不该骑车的地方骑我的三轮车,还在苹果树底下搭我的藏身之处,大概也因为他知道我小声骂他小人皮特。我也不知道这外号从哪里来的,也许是从漫画里来的?

    还有一个他叽里咕噜讨厌我的理由,我刚刚才想到,奇怪的是以前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我们都是有缺陷的人,明显都是身体遭受厄运的受害者。你可能以为这样的人有共同话题,不过通常来说,他们没有。有的事本来很快能忘记的,对方可能又提醒了。

    不过,这我也不确定。妈妈把事情都安排好了,所以大部分时间,我似乎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情况。她声称她要在家里教我,是因为我支气管有毛病,而且一开始的两年学校闹传染病,她要保护我不受细菌感染。有没有人相信她的话,我不知道。何况,我爸爸的不友善,家里人人都有感受,我从来不觉得他是专门针对我的。

    在这里,我还得重复自己的话,我要说,我觉得妈妈做得对。对一个人明显缺陷的强调、持续的刺激和成群结伙造成的压力,会把尚且年幼的我抓住,让我无处可逃。现在就不一样了。对一个像我这样忍受折磨的孩子来说,真正的危险是周围的人小题大做,卖弄爱心,而不是嘲笑和孤立。或许对现在的我也一样。那段日子也许正像妈妈一贯知道的那样,从纯粹的恶毒里感受到的,更多是生活中的活力、智慧,以及人们种种似是而非的观念。

    大概二十年前,也许是更早的时候,我家的地界上还有另一座房子。我以为是一个小谷仓或者棚屋,皮特用它来放工具,有些我们暂时不用的东西,在最终确定处理方法之前,都放在棚屋里。后来,皮特的工作被一对年轻活泼的夫妻——吉妮和弗朗兹接替,他们用自己的卡车运来了最新的设备,没多久就把棚屋拆除了。再后来,他们转行做园艺生意的时候,就让他们十岁出头的孩子们来除草,反正那时候,别的事情我妈妈也不想做了。

    “随它便吧。”她说,“这样不就容易多了嘛。顺其自然。”

    话题再回到那座房子里去——看看我,绕着主题转来转去,心里惴惴不安。这座房子彻底变成储藏室以前,曾住过人,最早住的是贝尔夫妻两人,他们为我的祖父祖母工作,一个是厨师兼管家,另一个是花匠兼司机。祖父有一辆帕卡德,但他自己一直都不会开车。我出生之后,帕卡德和贝尔夫妻都已经不在了,不过大家还是把这座房子叫作贝尔小屋。

    我小的时候,有几年,贝尔小屋租给了一个叫沙仑·萨特尔的女人。她和女儿南希住在里面。她原本是和丈夫一起来镇上的,他当时刚当上了开业医生,但不过一年左右,他就死于败血症,她和孩子留在了小镇上。正如大家说的,她没有钱,也没有朋友。意思就是,没有人帮她,没有人请她做客。某个时候,她在我爸爸的保险办事处得到了工作,就搬进了贝尔小屋。我不确定这是在什么时候,她们搬进去的时候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小屋又空了。总之,那段时间,小屋重新粉刷成灰扑扑的粉红色,我一直觉得这是萨特尔太太自己挑的颜色,就不觉得她还有可能住在别的颜色的房子里。

    我当然叫她萨特尔太太。但是我知道她的名字,而大部分成年女人的名字我并不知道。在那个年代,沙仑不是个普通的名字。我从主日学校里知道,这个名字和一首圣歌有关。我妈妈之所以能同意我去主日学校,是因为主日学校监控严密,根本没有休息时间。大家一起唱歌,圣歌的歌词在屏幕上闪烁。我觉得,我们中的大部分孩子在还没识字的时候,就从我们面前的词句形状,对这些诗篇有了些印象。

    我没想到屏幕的角落真的有一朵玫瑰,然后我看见了,我看见了一朵淡粉色的玫瑰花,花朵上方的光环,变成了沙仑的名字。

    我的意思不是我爱上了沙仑·萨特尔。在我刚刚离开襁褓的时候,我确实恋爱过,我爱上了一个调皮的女仆,她叫贝西。她推着婴儿车带我去散步,我坐在公园的秋千上,她把我推得很高很高,我几乎要从秋千架顶翻过去。后来,我又爱过妈妈的一个朋友,她的外套领子是天鹅绒的,她的嗓音感觉也像是天鹅绒。沙仑·萨特尔和爱没有关系,她的嗓音不像天鹅绒,她也没兴趣给我展示什么美好时光。她个子很高,很瘦,瘦得不像当妈的人,身上似乎一点曲线也没有。她的头发是太妃糖的棕色,发梢是金色,就连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她也始终留着短发。她的口红是鲜亮的红色,看起来很浓稠,像我在电影海报上看见的明星。在家的时候,她永远穿着一件和服式晨衣,那副样子总是会让我想起某种有气无力的鸟。鹳?鹳的腿挺像她的腿。大半时间,她都躺在沙发上抽烟,有时候为了让我们或者是让她自己开心,她就把腿伸直了,先伸一条,再伸另一条,把羽毛拖鞋甩到半空中去。她不和我们生气的时候,声音嘶哑粗糙,语气谈不上不友好,但也从来不是明智、温柔或者斥责的,不是感情丰富、有点悲哀的,这些才是我对妈妈的通常印象。

    你们这些白痴。她就这么叫我们。

    “出去,让我安静一会儿,你们这些白痴。”

    我们跟着南希的玩具汽车在屋里跑来跑去的时候,她躺在沙发上,烟灰缸就搁在她的肚子上。她到底想要多安静?

    她和南希的吃饭时间不规律,食物也很奇特。每回她到厨房去给自己做点心,回来的时候从来不会给我们端可可或者全麦饼干。另外,南希用调羹从罐子里直接舀和布丁差不多黏稠的菜汤,用手从盒子里直接把大米麦片抓出来时,她也从来不管。

    沙仑·萨特尔是不是我爸爸的情人?给她工作,给她粉红的小屋,是不是免费的?

    妈妈谈起她时态度友善,有时也会提到她遭遇的悲剧,就是那位年轻丈夫的去世。她会叫我们的女仆给她送花园里新摘下来的土豆、莓子和豌豆。我记得最清楚的是豌豆。我记得沙仑·萨特尔躺在沙发上,用食指把豌豆一颗颗弹到半空中,说:“这东西有什么用?”

    “可以放在锅里加水煮。”我好心提醒她说。

    “你不是开玩笑吧?”

    至于我爸爸,我倒从来没有看见他和她在一起。他去上班的时间挺晚,回家又早,然后就去玩他的各种体育活动。有些周末,沙仑搭火车去多伦多,不过每次她去的时候都带着南希。南希回来后,会讲述她的种种经历,还有她看见的大场面,比如多伦多的圣诞大游行。

    当然,南希的妈妈也有不在家的时候,并未穿着和服躺在沙发上。可以假设这些时间她不是在抽烟或休息,而是在爸爸的办公室工作。反正我从来没有去过我爸爸的办公室,那儿也绝对不是欢迎我的地方。

    南希的妈妈上班的话,南希就得待在家里,每到这种时候,爱发牢骚的科德太太就坐在厨房里,听广播里的肥皂剧,她不让我们进去,自己把能吃的都吃了。因为我们一般都在一起,我从来没有想过,妈妈其实可以一边照看我,一边照看南希,或者叫女仆看着我们,把雇科德太太的钱省下来。

    现在我的印象是,只要是醒着,我们就在一起玩。大概是从我五岁开始的,一直到八岁半结束。南希比我小半岁。大部分时间,我们都是在室外玩,肯定有下雨的时候,因为我记得,要是在屋里玩,南希的妈妈会生气。我们得离菜园子远一点,不要踩到花,不过我们一般都在苹果树底下玩,在一片浆果地上来来去去。还有小屋一头的一块荒地,德国人来的时候,我们的防空洞就盖在这里。

    我们的小镇北边有一个训练基地,真正的飞机一直在我们的头顶盘旋。有一次飞机坠毁,让我们失望的是,飞机掉进了湖里。因为这些战争的迹象,我们把皮特想象成了一个纳粹,而不仅仅是小镇的敌人,还把他的割草机想象成坦克。有时候我们爬到野苹果树上朝他扔苹果,站在树下就看不见我们。他跟妈妈告一回状,妈妈就会少带我们去海滩玩一回。

    去海滩的时候,她常常带着南希。我们不是去我家房子下面的山崖,那里是一片海水涌来涌去的沙滩。我们去的是另一片要开车去的小沙滩,那里没有吵吵闹闹的游泳者。其实,她教过我们游泳。南希比我胆子大,这让我很生气,所以有一次我把她扔到扑过来的海浪里,一屁股坐在她脑袋上,她屏住呼吸乱踢一气,杀出一条生路来。

    “南希是个小姑娘。”我妈妈批评我,“她是个小姑娘,你应该像对妹妹一样对她。”

    我其实就是这么对她的。我从来没觉得她是个弱者。她确实比我小,但是,有时年龄小是优势。我们一起爬树的时候,她可以像猴子一样在树枝之间荡来荡去,而我就不行,我太重了。有一次我们追来追去(我不记得为什么追了),我一拦住她,她就一口咬在我胳膊上,咬出了血。这一回我们被分开了,大概分开了有一个礼拜的时间。不过,很快我们就从一开始的怒目而视,转为急切盼望、苦苦哀求,所以禁令就解除了。

    冬天的时候,哪里都可以玩了,我们堆雪碉堡,用柴禾来布置碉堡,我们的军火库里装满了雪球,谁过来就砸谁。实际上没人过来,这条街是条死巷。我们只好自己堆一个专门用来挨揍的雪人。

    要是大雪天出不了门,就在我家由妈妈带着我们玩。万一爸爸头痛躺在床上,我们只好安静点,妈妈会给我们读故事书。我记得是《艾丽丝漫游奇境记》。听到艾丽丝喝了一种水,越长越大,卡在兔子洞里出不来了,我们都给吓坏了。

    也许你想知道的是性游戏。没错,我们也会做性游戏。在额外炎热的某一天,我们扎好了帐篷,躲在里面,我忘记是怎么回事儿了,总之帐篷就在小屋的后头。我们蜷缩在里面,有意识地互相摸索。帐篷有一种色情但并不成熟的气味,如同我们脱下的内衣裤。各种瘙痒的感觉让我们兴奋,不过,没一会儿,就不对了。我们浑身发痒,汗淋淋的,迅速萌生了羞耻感。钻出帐篷的时候,感觉竟然是从未有过地疏远,并且奇怪地厌倦了对方。我不记得有没有类似的事情,是不是同样的后果。反正,要是有也没什么奇怪的。

    如今,南希的脸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没有她妈妈的脸记得清楚。我想她的样子和她妈妈是一样的吧,至少迟早会一样的。金黄色的头发自然地变成棕色,但是因为在太阳底下晒得太久,有些褪色。肤色是玫瑰色,甚至差不多是红色。是了,我看见她的双颊通红,简直像蜡笔涂过。这也是因为夏天在户外待的时间太久。阳光的力量是巨大的。

    不用说,在我家,除了特意说可以让我们玩的房间,其他房间不给进去。我们做梦都别想上楼去,也休想下楼去地下室、去前廊或者去餐厅。然而,在南希家的小屋里,除了南希妈妈想静悄悄地待着的地方,或者科德太太黏着收音机的地方,哪里都是可以的。每当下午的炎热连我们都受不了时,地下室是个好地方。台阶边没有扶手,我们可以互相挑衅,看谁敢跳,一步一步跳下去,直到跳到坚硬的泥地上。厌倦了互相挑衅,就爬到旧帆布床上蹦来蹦去,装出用鞭子抽马的样子。有一回,我们从南希妈妈的烟盒里偷了一根烟(主要是不敢多拿),想试试抽烟的滋味。南希抽得比我好,因为她比我有更多机会练习。

    地下室还有一个老式的木制梳妆台,上面搁了几罐油漆和清漆,大部分都干掉了。一堆干硬的刷子、搅拌棒,还有用来调试颜色和清洗刷子的木板。少数几罐漆的盖子还扣得挺紧,挺难撬,开了以后我们发现油漆还能搅拌均匀。我们把刷子放进油漆里,花了点时间把刷子弄松,然后把沾着油漆的刷子往梳妆台的木板上砸,砸了个乱七八糟,还是没见到多少颜色。不过,我们发现一瓶松节油,这下效果就好多了。猪鬃刷子可以用了,我们可以刷了。感谢妈妈,这时候我已经学会一些拼写了。南希也会,她刚上完了二年级。

    “写完之前不要看。”我对她说,把她稍微推远了点。我已经想好我要写什么了。反正南希也正忙着在一罐红漆里搅她的刷子。

    我写的是:纳粹有售。

    “现在看吧。”我说。

    她早就转身背对我了,这会儿正拿着刷子对着自己挥过来挥过去。

    她回答说:“我很忙。”

    她回过头来面朝我,脸上涂满了红油漆。

    “现在我和你一样了。”她说着,把刷子往下拉,红漆一直刷到了脖子上,“现在我和你一样了。”她听起来很兴奋,我以为她在嘲笑我,其实她的声音充斥的是满足感,仿佛她达成了毕生的心愿似的。

    现在,我必须得试着解释接下来的几分钟发生的一切。

    第一反应是,她看起来真可怕。

    我不相信我的脸上有哪里是红的。根本没有。半边脸上是胎记通常的颜色——紫色。而且,我说过了,我觉得随着年龄的增长,颜色渐渐地淡了。

    不过,在我心里,我看见的颜色不是这样的。我心里觉得,我的胎记是柔和的褐色,如同老鼠皮毛的颜色。

    我妈妈没有夸张地不让在家里摆镜子,没做过诸如此类的蠢事儿。不过至少可以把镜子都挂得高高的,让孩子看不到镜子里的自己。洗手间的镜子就是这样的。唯一能让我轻松地看见自己的,是挂在前厅的镜子。白天室内颇为晦暗,到了晚上就有了微弱的灯光。一定是因为这面镜子,我才以为我的半边脸是这种阴暗的、温和的颜色,是如同老鼠皮毛一般的阴影。

    我一直是这么想的,所以南希的红油漆成了一种巨大的污辱、一个恶毒的玩笑。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把她往梳妆台一推,自己夺路奔上台阶。我想我是想找一面镜子,或者找个人,让这个人告诉我她错了。只要有人确认我的想法,我立刻恨死她。我要惩罚她。不过在那会儿,我没有时间盘算怎么惩罚她。

    我从小屋跑出去,虽说是礼拜六,不过我没看见南希的妈妈。我砰地关上纱门,在沙砾小路上狂奔,然后跑上了剑兰丛中的石板小径,我看见妈妈从阳台上的柳条椅上站了起来。她平时就坐在那里看书。

    “不是红的!”我咽下愤怒的泪水,喊道,“我不是红的。”妈妈震惊地下了台阶,但还是太远,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紧接着,南希就从小屋里跑出来,昏头昏脑地跟在我后面,涂着一张鲜艳的脸。

    我妈妈明白了。

    “你这个讨厌的小畜生。”她冲南希吼道。我从来没有听过她发出这样的声音,尖利、狂乱,并且颤抖。

    “你别过来。你敢过来!你这个坏姑娘!你有没有一点起码的同情,你有吗?没人教育你……”

    南希的妈妈从屋里出来了,一头湿淋淋的头发挡在了眼睛上面,用手按着浴巾。

    “老天爷,这儿连洗个头发也不得安宁……”

    我妈妈冲她继续吼。

    “别在我和我儿子面前说这种话……”

    “哎呀呀呀。”南希的妈妈马上就回答,“我就听到你大喊大叫……”

    我妈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我——在——大——喊——大——叫。我只不过在告诉你那个没良心的孩子,以后我家不欢迎她。这个残忍的、恶毒的孩子,她竟然嘲笑我可怜的儿子,就因为他自己也没办法的缺陷!你什么也不教她,连点礼貌也不教她,我带她去海边,她连道谢都不会。她连‘请’、‘谢谢’都不会说。也难怪,有这么一个裹了块毛巾就开始晃来晃去炫耀的妈妈……”

    妈妈的话滚滚而来,仿佛一股愤怒、痛苦、挣扎的洪流倾泻出来,将无休无止地继续下去,尽管这时候,我已经拽住了她的衣服,说:“别,别这样。”

    这下更糟了。妈妈的话咽到了肚子里,眼泪却流了出来。她身体颤抖,声音哽咽。

    南希的妈妈把湿头发从眼前撩开,站在那儿看。

    “有件事儿我得告诉你。”她说,“你要是再这样下去,他们会把你送到疯人院去的。你说,丈夫恨你,儿子长了张乱七八糟的脸,我怎么帮你?”

    我妈妈用双手捂住脑袋,叫唤道:“哦!哦。”疼痛仿佛吞噬了她。那时候,家里的女仆叫维尔玛。维尔玛从屋里出来,来阳台上看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她说:“太太,太太,别这样。”然后,她提高嗓门呵斥南希的妈妈。

    “你省省吧,回你自己屋里去,嘘!”

    “哎呀,你别急,我肯定会回去的。不过,你以为你是谁啊,你管我?给一个疯女人干活,滋味儿怎么样啊?”接下来,她又去吼南希。

    “上帝!我怎么把你洗干净?”

    说完这句话,她放大了声音,让我听清楚她说什么。

    “他还要吃奶呢,看看他挂在老女人身上的样子。你以后不许和他玩了。老女人的小屁孩。”

    维尔玛和我各站一边,试图安慰我妈妈,让她回屋里去。她没有再发出那种奇怪的声音,挺直后背,用一种不自然的快活声音说话,以便让小屋里的人听到。

    “把剪刀给我拿来,维尔玛。我要剪剪剑兰了,有些花儿都已经败掉了。”

    不过,等她住手的时候,剑兰倒了一路。没有一株是站着的,不管是枯了的,还是正在盛开的。

    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件事儿一定发生在礼拜六,因为南希的妈妈在家,维尔玛也在我家,礼拜天维尔玛是不来的。到了礼拜一,或者可能更早,我知道小屋已经空了。维尔玛也许在公共俱乐部找到了我爸爸,也许在绿地上,谁知道在哪里,总之他回了家,起初很不耐烦,非常粗鲁,没一会儿也就服从了。服从指的是让南希和她妈妈搬走。我不知道她们去了哪里。也许他把她们安置在某个酒店里,然后再找地方给她们住。我相信,搬家对南希的妈妈来说,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我渐渐地明白了这个事实,我再也没机会见到南希了。刚开始,我生她的气,并不在乎。后来,只要我一打听她去哪里了,妈妈就含糊其辞,她再也不愿意回想那个痛苦的场面了,不管是我的痛苦,还是她的痛苦。可以肯定的是,就在那段时间,她开始认真地考虑送我去上学。我想,就是那年秋天,她送我去了莱克菲尔德学校。也许她觉得但凡我习惯了男生的学校,对女伴的记忆就会越来越淡,渐渐觉得不值得,甚至有些可笑。

    爸爸葬礼后的第二天,妈妈让我吃了一惊,她居然问我愿意不愿意带她去几英里外湖边的一家餐馆吃饭。实际上,明显是她要带我出去吃饭。她想找个没有熟人的地方。

    “我就是觉得,我一直被关在这房子里。”她说,“我需要新鲜空气。”

    在餐馆里,她谨慎地四下打量,然后宣布说,没有她认识的人。

    “你陪我喝杯酒?”

    难道开车来这么远的地方,只是为了在公共场合喝酒?

    我们点的酒上来以后,她说:“我觉得有件事儿应该让你知道。”

    这种话,大概是谁都最不愿意听到的。通常来说,你应该知道的,往往都是你难以承受的,这种概率很大。而这一切,其实只是一种暗示:其他人都不得不背负负担的时候,你却得到了轻松的豁免。

    “我爸爸不是我的亲爸爸?”我回答,“太棒了。”

    “别傻了,你还记得你的小伙伴南希吗?”

    其实,有一会儿,我根本想不起来南希是谁,之后,我说:“有点印象。”

    这一回,和妈妈的谈话似乎需要技巧。我要让自己的心情保持愉快,俏皮,而且不为所动。她的声音,她的表情,都有些隐隐的悲伤。她从来没有抱怨过自己的痛苦,但是在她告诉我的故事里,有很多无辜的人、受虐待的人,有如此之多的暴行,我打算转身离开这一切,至少带着一颗更沉重的心灵,回到我的朋友和我幸运的生活里。

    我不会合作的。也许她想要的,不过是看见同情的迹象,或者是温柔的动作。我不会满足她的。她是个过分敏感的女人,并没有因为岁月而受些许污染。但是,我退却了,仿佛感觉到没完没了的悲苦的危险,这是一种会传染的气质。特别是,我要避免一切可能,不要让她提到我的痛苦。我觉得她仿佛特别热衷于提这些。她是我无法摆脱的镣铐。我不得不承认,从在子宫里发育开始,我就和她息息相关。

    “要是你一直在家,可能早就知道了。”她说,“这事儿就发生在我们送你去学校前不久。”

    南希和她妈妈住在了一间公寓里,公寓也是我爸爸的,就在广场那儿。一个明亮的秋天的清晨,南希的妈妈偶然发现,她女儿在浴室里,把一把剃须刀割进了自己的脸颊。地板上,水池里,南希身上,这里,那里,到处都是血。可是,她没有住手,也没有叫疼。

    我妈妈怎么会知道?我只能猜是整个城镇到处都在流传这个故事,本来是想隐瞒的,但是实在太过血腥了——就是字面意思,不要想细节。

    南希的妈妈用浴巾裹住她,不知怎的把她送到了医院。那时候,还没有救护车。她可能是在广场上找到一辆过路的车。她为什么没给我爸爸打电话?没关系,反正她没打就是了。伤口不深,流血也不算过多,尽管血四处飞溅。没有伤到重要的血管。整个过程中,南希的妈妈一直在训斥她,问她大脑有没有问题。

    “看看我的命。”她不断地说,“有你这么个孩子。”

    “毫无疑问,要是那时候有社工,”我妈妈说,“这个可怜的小东西会有儿童救助病房的。”

    “就是脸上。和你一边。”妈妈说。

    我想保持沉默,装作听不懂她说什么,可是,我不得不开口。

    “她满脸都是油漆。”我回答。

    “没错。这回她小心多了。她只割了半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你。”

    这下,我不再克制自己了。

    “要是个男孩,可能就不一样了。一个女孩,这样的事儿太可怕了。”

    “如今的外科大夫厉害着呢。”

    “嗯,也许行吧。”

    隔了一会儿,她说:“这么深的感情。孩子居然有。”

    “长大就没了。”

    她说她不知道她们怎么样了,孩子和妈妈的情况都不清楚。我一直都没问过,她挺高兴的,因为她不希望在我尚且年幼的时候,告诉我这么痛苦的事儿。

    我不知道这件事儿和其他事儿有什么关系,不过,我不得不说,妈妈在她非常高寿的时候,人彻底地变了,变得粗鄙、沉溺于幻想之中。她声称我爸爸是个伟大的情人,而她自己则是一个“漂亮的坏女孩儿”。她宣称我应该娶“那个割脸的女孩”进门,因为我们两个人中,谁都不会因为对方干了什么好事嘲笑对方。她咯咯直笑,说,因为你们两个都乱七八糟的。

    我同意。从此以后,我相当地喜欢她。

    几天前,我被一只黄蜂叮了,当时我正在一棵老苹果树下面清理腐烂的苹果。正好叮在我的眼睑上,眼睛立刻就睁不开了。我一只眼睛看路,开车去了医院。被叮的眼睛在我“好”脸的那边。医生竟然要我在医院过夜,因为一打针,两只眼睛就都得用绷带扎上,防止能看见的眼睛疲劳过度。我度过了一个不平静的夜晚,老是醒来。当然,医院从来都不可能真的安静,就在这段短暂的、看不见东西的时间里,我的听力似乎更敏锐了。脚步声在病房里响起来的时候,我立刻感觉到是一个女人。而且,我有一种直觉,她不是护士。

    不过,当她说,“太好了,你还醒着。我来给你读了”时,我以为我肯定搞错了,她到底还是个护士。我伸出一只胳膊,以为她是来读生命体征参数什么的。

    “哦,不是的。”她的声音低低的,语气颇为坚定,“我是来给你念书的,如果你愿意听的话。有时候人在床上躺的时间太长了,眼睛又不能睁着,就会希望听人念书的。”

    “他们选,还是你选?”

    “他们选。有时候我也会建议。有时候我提议读《圣经》故事,他们能记得的故事。或者他们小时候听的故事。我带了一堆书呢。”

    “我喜欢诗。”

    “你听起来一点也不积极。”

    我确实不积极,我知道是为什么。我自己有在广播里大声朗诵诗歌的经验,也听过别的受过训练的嗓音在广播里朗读,有些朗诵风格我觉得很舒服,有些我简直是深恶痛绝。

    “那我们做个游戏吧。”她说,听起来好像我和她解释过了,事实上我没有。“我给你读一两行,然后我停下来,看你能不能背出下一行,行吗?”

    我突然意识到,她可能非常年轻,急切地需要认可,需要在工作上获得成功。

    我说行。不过不要古英语,我说。

    “国王坐在邓弗姆林城堡之中……”她以询问的语气开始了。

    “喝着血红的葡萄酒。”我接上。我们一句接一句,情绪不错。她朗诵得很好,虽然语速有点孩子气,仿佛在炫耀。我渐渐开始喜欢自己的声音,不时地陷进演员的光环之中。

    “真不错。”她说。

    “给你看看那百合生长的地方,在那意大利的岸边……”

    “是百合生长的地方?不是风吹百合的地方?”她问,“其实我没带有这首诗的书。我应该记得的。没关系,挺好的,我喜欢你广播里的声音。”

    “是吗?你听过?”

    “当然听过。很多人都听过。”

    她不再给我一句一句的提示,让我一个人背下去。你大体能想得到。《多佛海滩》,《忽必烈汗》,《西风颂》,《野天鹅》,《青春挽歌》。嗯,也许也没全部都朗诵,或者没有从头背到尾。

    “你喘不上气来了。”她说着,小手飞快地放在我嘴巴上,接着,她的脸,或是半边脸,靠在我脸上。“我得走了。走之前还有一个。这个难,因为我不打算从头开始了。

    “没有人为你长久悲伤,为你祈祷,想念你,你的位置空空如也……”

    “我从来没听说过。”我回答说。

    “真的?”

    “真的。你赢了。”

    这时候,我起了疑心。她似乎变得心烦意乱,甚至有些乖戾。我听到大雁从医院飞过时的鸣叫声,每年这个季节,它们就开始练习飞行,然后飞的距离越来越远,直到有一天,它们会飞得不见影子。我从这个令我心悦诚服的梦中醒过来,处于一种惊讶和愤慨交织的状态之中。我想回到刚才那一刻,想让她把脸靠在我的脸上,让她的脸颊贴近我的脸颊。但是,梦乡一般不会如此乐善好施。

    我回家了,也能看书了,我开始回想她在我梦里留下的诗句。我查了两本诗集,但没有发现。我开始怀疑那几句根本不是真的诗,只不过是梦里编出来的几句话,给我挫败感而已。

    可是,到底是谁编的呢?

    秋天更晚些时候,我在整理一些旧书,准备捐给慈善义卖会,一张褐色的纸掉了出来,上面用铅笔写了诗行。不是我妈妈的笔迹,我也不觉得是我爸爸的笔迹。那么,到底是谁的?这个人也在底下写了作者的名字。瓦尔特·德拉梅尔。没有书名。这个诗人我不熟悉,对他的作品没有印象。不过,我应该读过这首诗,也许不是在这张纸上,可能是在教科书里。我肯定是把这些诗句埋藏在了记忆深处。但是,为什么?是为了让这些诗句在梦中和我开玩笑?为了让一个坚定的女孩子的幻影在梦中和我开玩笑?

    这首诗并没有影响我的心情。某种程度上,它让我觉得我的决定是对的,我没有卖掉房产,而是选择住在这里。

    这里发生过事情。在你的一生中,有几个地方,甚至只有一个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情,因此所有其他的地方都只是这里。

    我当然明白,要是我认出了南希——比如说,在地铁里,在多伦多——我们两人的脸上都有醒目的标记,最大的可能是,我们想方设法做到的,恐怕只是一场尴尬且毫无意义的对话,急急忙忙地列举一些没用的事实当成自传。我会看到她修复得近乎正常的面孔,或者仍然显著的伤口。但是大概不会谈这个。也许会谈谈孩子。不管她的脸修复得怎么样,也未必不能有孩子。孙子。工作。我也可能不得已地和她谈谈我的工作。我们会感到无比震惊,情感受到强烈刺激,急不可待地想要走开。

    你觉得这样能改变什么吗?

    答案是当然,暂时,然后永不会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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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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