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出古装戏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恩斯特·威廉·赫尔南 本章:第二章 一出古装戏

    整个伦敦最近都在谈论一个人,这个人还是个名人,仅此而已。鲁本·罗森莎尔在南非的钻石场赚了个盆满钵满,现在他衣锦还乡,打算按着自己的心思,好好享用这些钱;他的发家史,为那些半便士晚报的读者们津津乐道,报上披露了无数关于他的奇闻轶事,说他早先是如何一文不名,现在又是如何奢侈挥霍,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对这位百万富翁,在圣约翰伍德那栋气派非凡的豪宅,报纸更是极尽渲染之能事。

    他在这所大宅里豢养了一帮卡菲尔人,这些人说白了,就是他的奴隶。他还请了一个职业拳击手来当护卫,这样,他就可以带着衬衣上、手指上,一大堆的钻石,招摇过市了。

    那位拳击手名声极差,不过,在罗森莎尔那帮乌合之众当中,还算不上是最糟糕的。

    原先,这些都还只是传闻,不过警察对他们的一次“干预”一一这样的“干预”至少有过一次——证实了传闻所言非虚。那次“干预”导致了治安诉讼,上述那些报纸,对此自然又是兴味盎然地大肆报道了一通。

    此前,大家对鲁本·罗森莎尔这个人,了解的就是这么些,一直到那次宴会——已然走向没落的老波希米亚俱乐部,认为这位富有的会员,堪为俱乐部的表率,因此,特意为他举办了一场大型宴会。我没有出席那次宴会,不过,有一位会员把拉菲兹给带去了。回来之后,拉菲兹就把那天晚上的情景,跟我描绘了一番。

    “那是我这辈子经历过的,最不寻常的一次聚会。”他说,“说到这个人自己嘛,呃,对于他的怪异,我事先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他还是让我着实吃了一惊。这么说吧,他是我见过的最吓人、最粗野的家伙,身高超过一米八,肚子像个水桶,长着一个大大的鹰钩鼻,还有红得空前绝后的头发和胡子。他喝酒就跟消防车吸水似的,就那样,他还发表了一通讲话,那场面给十英镑我都不愿意错过。你没有去真是可惜啊,兔宝老弟。”

    我也开始后悔了,因为拉菲兹绝对不是一个大惊小怪的人,而且此前,我还从来没有见他这么兴奋过。难不成他已经奉罗森莎尔为楷模了吗?他半夜时分来到我家,却仅仅是为了跟我聊这次宴会,这可不像我所了解的A·L·拉菲兹,这么蹊跷的事情着实可疑。

    “他说什么了?”我机械地问了一句。我估计拉菲兹的这次来访,还有更为微妙的理由,暗自琢磨着那到底会是什么。

    “说什么?”拉菲兹大声说道,“他可什么都没落下!他吹嘘了自己的发家史,夸耀了自己的财富,还痛斥了一通上流社会,说他们因为他的钱接纳了他,又出于赌气和嫉妒,抛弃了他,就因为他拥有的太多了。他指名道姓地提到了一些人,那股子直率劲儿,可真是太迷人了。他还声称自己是国家的好公民,堪称老波希米亚俱乐部会员的楷模。为了证明这一点,他还伸出一个小指,指了指自己衬衫前襟正中间的那颗大钻石,而那根手指上,同样也是一颗大钻石——我们那帮傲慢的王子王孙当中,有谁能拿得出这么两颗钻石来呢?平心而论,那两颗钻石看上去确实不错,上头还带着一丝奇特的紫色亮光,一看就知道很值钱。不过老罗森莎尔信誓旦旦地说,就算给他五万英镑,他也不会卖的;他还说,他想知道,还有谁会在衬衫前襟和小手指上,各戴着两万五千英镑招摇过市。这样的人压根儿就不存在;就算有人有这样的钻石,也不敢把它们戴出来。可是他有勇气,而且让我们知道了原因。在我们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之前,他已经掏出了一支大得吓人的左轮手枪。”

    “不会就在饭桌上吧?”

    “就在饭桌上!就在他讲话讲到一半的时候!不过,他想做的也没什么大不了,就是想让我们看看,他怎样在对面的墙上,用子弹写出自己的名字,告诉我们为什么他胆敢戴着他那些钻石到处跑!那个职业拳击手帕维斯,本是他雇来吓唬人的莽汉,现在只好赶紧吓唬自己的主人,让他赶快摆脱这个念头。当时那场面可真是混乱:有个家伙躲在桌子下面喃喃祷告,而侍者们都朝另一个人扑了过去。”

    “那场面可真是够怪异的!”

    “是很怪异,不过我倒宁可他们由着他去,让他把子弹全射光。他一门心思要向我们展示自己的本领,证明他有能力,保护自己的那些紫色钻石;而我,你知道吗,兔宝,我一门心思想要看个究竞。”

    拉菲兹的朝我探过身来,脸上带着一丝狡猾的浅笑,我终于明白他此次来访的真正用意了。

    “这么说,你是想要把他的钻石弄到手喽?”

    他耸了耸肩。

    “这是个可怕的念头,我承认。不过,没错,我是看上它们了!老实说,这事儿我已经留意了有一阵子了;关于这个人,他手下那个职业拳击手,还有他的钻石。听了这些之后,你没法不觉得自己有义务也去搏上一搏。现在,这个家伙挥舞着左轮手枪,说白了就是在发起挑衅,这么一来,这事儿就非做不可了。他摆明了就是在刺激我。我命中注定要听到这一挑战,兔宝,而作为听众之一,我必须接受这个挑战。我唯一遗憾的就是,我没有当时当地就挺身而出,把这一番话,大声地说出来。”

    “嗯,”我说,“我倒没看出有什么必要非得这么做,不过,当然了,我听你的。”

    尽管我尽力想表现得热心一点,可我的语气却没有体现出同样的态度。毕竟,离我们在邦德街干那一票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我们的体面生活,还可以维持上一阵子。

    我们这段日子过得很是舒心:在拉菲兹的建议和鼓动之下,我涂鸦了一两篇东西,甚至还写了一篇文章,来讲述我们偷窃珠宝的过程。到目前为止,我对这样的冒险经历,还是颇为满意的。

    依我看,有了钱就该知足,除非迫不得巳,我们没必要再去冒险。另一方面,我也非常小心,不能流露出丝毫要违背自己一个月前所发誓言的意思。

    虽然我明白无误地表达了自己的不情愿,拉菲兹却不予理会。

    “亲爱的兔宝,你说什么‘必要’?难道作家只有饿肚子的时候才写作吗?画家画画只是为了得到面包吗?难道你我要像弓街和白教堂区那帮家伙一样,无奈之下去干一些低级的勾当吗?老伙计,你伤着我了,叫你别笑,你还笑。‘为艺术而艺术’是句低俗的口号,不过我承认它投我所好。关于这件事情,我的动机绝对单纯,因为我怀疑这么罕见的石头,我们以后很难有机会碰上了。不过如果我不去试上一试,过了今晚,我就再也没法抬头了。”

    拉菲兹的眼睛里闪着光芒,那光芒中却带着一丝寒意。

    “我们得把事情安排妥当。”我只能这么说了。

    “难道你觉得,如果不能安排妥当,我会这么上心吗?”拉菲兹大声说道,“兔宝老弟,如果有那个本事的话,我会去抢圣保罗大教堂。可我再也不想躲过巡视员的视线,去店铺里偷点贵重物品了,那跟从一位老妇人的篮子里掏苹果没什么区别。就算是上个月那次小打小闹,也并不是那么光彩,只不过当时我们是不得已,而我们采用的策略,多少也让事情体面了一些。对那些夸耀自己戒备森严的地方下手,那可就名声在外了,而且也会更有乐趣。比如说,英格兰银行就是一个理想的对象,可那样我们得有六个人,还得花上好几年的时间去好好筹划筹划,而对你我两个人来说,这个鲁本·罗森莎尔就已经足够了。我们知道他是有武器的,也知道比利·帕维斯是如何地骁勇。我承认,这绝不是块好啃的骨头。可是那又如何呢,亲爱的兔宝,那又如何呢?人应当超越自我,亲爱的伙计,否则天堂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倒宁可我们不要去超越自我。”我笑着答道。

    拉菲兹的热情真是令人无法抗拒,虽然我脑子里还是疑虑重重,心里却开始接受这个计划了。

    “相信我,”拉菲兹答道,“我保证你会没事的。我预计,所有的困难,大致都是表面上的。这两个家伙都是酒鬼,这就让整个事情大大地简化了,不过我们还是要从长计议。也许,会有十二种可能的方法,我们得从中进行筛选。这就意味着我们得至少花上一周的时间,来观察他的房子。也许还会有很多其他的事情,得花上更多的时间。不过先给我一周的时间吧,到时候我再告诉你下一步的打算。现在的问题是,你真的打算参与吗?”

    “当然是真的。”我愤愤地说道,“可是为什么我得给你一周的时间呢?为什么我们不能一起去观察那幢房子昵?”

    “因为两只眼睛跟四只眼睛的作用一样,占的地方还少。除非迫不得已,我们不要结伴行动。你也不要做出这么一副受伤的样子嘛,兔宝,到时候会有很多事情要你来做的,我向你保证。你会得到你应得的那份乐趣,还有属于你自已的一颗完整的紫色钻石,却绝不会遇上什么可怕的事情——当然,如果我们走运的话。”

    不过,这次谈话之后,我还是提不起什么热情。我现在还记得,拉菲兹走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多么沮丧。我看到了自己投身的这项事业多么荒唐——彻彻底底、毫无理由、毫无意义的荒唐。拉菲兹沉迷其中的那些似是而非的悖论,那些半心半意的轻浮辩词,那些经过他的魅力渲染之后、听着毫无破绽的东西,一旦定下心来,仔细再想的时候,都没有什么说服力。

    他似乎准备拿自己的自由乃至生命来冒险,纯粹就为了搞搞恶作剧,我赞赏他这种热情,可冷静地回想起来,自己却并不能受到这种热情的感染;尽管如此,我却片刻也未曾有过退出的想法,相反,还对拉菲兹的这种拖延,感到很不耐烦。也许,他在做出那个恼人的决定——直到最后一刻,才要我上场——的时候,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到我内心的不满。

    事情向来就是这个样子,这个人还有他对我的态度,一贯就是如此。依我看,这一个月以来,我们应该是全伦敦最亲密的两个贼了。奇怪的是,我们之间的亲密还是不够彻底。尽管拉菲兹的直率坦白很讨人喜欢,可他也动不动就会变得有所保留,这一点我已经察觉到了,因此还非常恼怒。

    他犯罪成瘾,遮遮掩掩成了一种本能,就连一些跟我们俩都有关的事情,他也会保密。比如,我就不知道邦德街上弄来的那些珠宝,他是怎么处理的,弄到哪儿去了。正是靠着这笔收益,我们两个才能维持着跟城里那几百个纨绔子弟一样的生活。对于此事,以及其他一些细节问题,他一直神神秘秘的,而我却以为,自己已经贏得了知晓一切的权利。

    我所记得的就是他怎样引诱我、让我犯下了此生的第一次重罪,但却依然无法肯定他是否信得过我。对此我已经无力再计较了,现在却不免有些愤恨,因为他要我表现出信心来。我嘴上没说什么,但是在罗森莎尔宴会之后的那一个星期当中,每一天,这事儿都在折磨着我。我在俱乐部里碰见拉菲兹的时候,他什么也不跟我说;我去他家的时候,他要么不在,要么就是假装不在。

    有一天,他告诉我一切顺利,不过进展很慢,这个游戏比他原先所想的要棘手。可是等我向他提问的时候,他又什么都不说了。我对此烦恼之至,就在那个时候,我自己也做好了决定。既然他不愿意告诉我侦察的结果,那我就自己去一趟。于是,就在那天夜里,我来到了那位富豪的家门前。

    在我看来,这所房子应该是整个圣约翰伍德区最大的一幢宅子了。它矗立在两条大道的交接处,而这两条路都不是公交车道,我很怀疑在方圆六公里之内,能否找出比这里还要安静的地方。

    这座方方正正的大房子外,就是花园里那些草坪和灌木丛,房子很安静,灯光很暗,那位富豪和他的朋友们,显然是到别处欢度良宵去了。花园的围墙只有不到两米高,其中一面墙上有一扇边门,通往一条玻璃通道,另外两面墙上各是一扇大门,门上涂着五道条纹,被刷成木纹色,又涂上了清漆,分别通向那两条半圃的小小的车行道,两扇门都洞开着。一切都是如此寂静。于是我有了个大胆的念头,想要径直走进去,对这个地方勘察一番;事实上,我已经快要迈出脚去了。就在这时候,我听到身后的人行道上传来了一阵急促混乱的脚步声。我转过身去,看到了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他阴沉着脸,脏兮兮的双手紧握着。

    “你这个白痴!”他说,“你这个大白痴!”

    “拉菲玆!”

    “你就叫吧,”他恶狠狠地小声说道,“让这附近所有的人都能听见——用你最大的声音把我给卖了吧!”

    然后他转过身去,背对着我,摇摇晃晃地沿着马路走了下去,一边耸着肩,一边咕哝着什么,好像我拒绝了他的乞讨似的。有那么一会儿,我就那样呆呆地站了一会儿,心里又是愕然又是愤慨,然后跟了过去。

    他拖着步子往前走,膝盖弯曲,弓着背,脑袋不住地摇来晃去——这样的走路姿势,只属于一个八十岁的老头。

    过了一会儿,他在两个路灯柱之间站住了,等着我过去。我过去的时候,他正拿着一个短短的烟斗在点烟,那烟臭烘烘的,火柴的味道也很难闻。借着火光,我看到他的脸上似乎带着微笑。

    “兔宝,你得原谅我那么大动肝火;可是,你这么做,真的是愚蠢透顶。我用尽办法让自己不现形——有一个晚上是在门口要饭,接着那天,是躲在灌木丛里——什么都干过,唯一没干的,就是像你那样,直直地站在那里,直勾勾地盯着房子看。这样的戏码是需要行头的,而你却穿着日常的衣服冲了进来。我告诉你,他们日夜都在防着我们。这是我啃过的最硬的骨头!”

    “呃,”我说,“如果你之前就告诉我的话,我就不会来了。可你什么也没跟我说啊。”

    拉菲兹的目光,透过一顶邋遢礼帽的破烂帽檐,紧紧地盯着我。

    “你说得没错。”最后他说道,“我的嘴巴是太紧了点。每次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我都这样,已经习惯成自然了。不过兔宝,以后我不会再对你这样了。现在我要回家了,你跟我一起回去吧。不过看在老天爷的份上,请你跟我保持距离,在我跟你说话之前,不要跟我说话。你先等等,我先走。”

    然后他继续往前走去,整个一副老流浪汉的模样:双手插兜,手肘弯成直角,褴褛的衣服后摆,在身后一甩一甩的。

    我跟着他来到了芬奇利大街。他上了一辆亚特拉斯公共马车,坐在上层,我跟他隔了几排,但却还不足以逃出他那些劣质烟草的毒害范围。

    他居然能装得这么像——要知道,他是只抽一个牌子的烟的!这是这位追求尽善尽美的艺术家,对自己作品所做的最后一点精巧的润色,我心中最后那一点屈辱感,也因此消除了。我又一次深刻感受到了这位同伴那股子迷人的魔力,这个家伙身上总会不时冒出一些出乎意料的新鲜东西,让人目弦神迷。

    我们快到皮卡迪利大街了,我很好奇接下来他会做什么。他应该不会就这个样子走进奥尔巴尼公寓楼吧?

    果然,他搭上另一趟公共马车,往史隆街而去,而我还是跟原来一样,坐在他后面。

    到史隆街之后,我们又换了一趟车,很快就来到了狭长的国王路要道。我的心情变得非常急切,想知道我们的目的地到底是哪里,不过很快答案就出来了。

    拉菲兹下了车,我也跟了下去。

    他穿过马路,在一个幽暗的拐角处消失了。我急忙跟了上去,刚好来得及看见他的衣服后摆,当时他正往右边一条更为幽暗的小巷里钻。

    进去之后,他停留了一会儿,再走出来的时候,已经变回了原先那个年轻人,看上去也不再那么猥琐了。不过,只有我看到了他,因为小巷里阒寂无人,一团漆黑。他用一把钥匙打开了小巷另一头的一扇门,里头比外面还要黑。

    我本能地退缩了一下,然后听到他吃吃的笑声。这会儿我们都看不到对方了。

    “行了,兔宝,这次我可没耍什么花招,这些都是画室,我的朋友,我是其中一位合法的租户。”

    确实如此,转眼之间,我们已经待在了一间很高的屋子里,屋子里有天窗、画架、衣橱,平台。画室里该有的东西都有,就是不见有人画画的痕迹。

    拉菲兹点着煤气灯之后,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煤气灯在他那顶挂在衣钩上的绸缎帽子上,投下的影子,帽子旁边,是他日常所穿的衣服。

    “你在找我的作品吗?”拉菲兹点了一支烟,开始脱掉身上那些破衣服,“恐怕你是找不着的。不过,你会找到我一直在准备下笔的画布。我告诉他们,我正在四处寻觅理想中的模特儿。每星期两次,我会把火炉点着,进来看一看,留下一份报纸,还有苏利文雪茄烟的气味——吸过那些劣等烟之后,我觉得苏利文的味道真是太好了!同时,我也老老实实付房租,从任何一个方面看,我都是一个很好的租户。这里真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小小避难所,我都找不出现成的说法来形容,到了紧急关头时,它是多么有用。情况就是这样,圆顶礼帽进来,高顶礼帽出去,却压根儿不会有人注意到,而在夜里的这个时候,整幢房子里除了我们俩之外,多半是不会有别人了。”

    “你从来没跟我说过,你要来这里乔装打扮。”我一边说,一边看着他洗去脸上和手上的污垢。

    “是的,兔宝,我对你一直都很不够坦白。一个月前,我不告诉你有这么个地方,确实也没有什么说得过去的理由,不过说了也没有什么意义啊。你也应该明白,我们目前的处境,不让你了解我的行踪,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你也看到了,需要的时候,我得有个地方睡觉。当然了,在国王街上,我也不叫拉菲兹。以后你会明白的,走得越远,情况越糟。”

    “这里也是你的化妆室吗?”

    “这是我的私人休息处。”拉菲兹说,“伪装?在有些时候,伪装是战斗的重要内容,而且,当事情发展到最坏的一步时,你也不会以你自己的真名,被宣告有罪,想想这个,还是让人很安慰的。此外,在跟买赃者打交道时,伪装也是不可或缺的。每次跟人谈生意的时候,我的口音还有穿着,都是沟岸那边的。要不这么做的话,就该碰上勒索之类的倒霉事情了。现在这个衣橱里,已经塞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我告诉打扫卫生的那个女的,这是为我的模特儿们准备的,等我找到他们之后,就可以派上用场了。顺便说一下,我希望里头有你能穿的,因为明天晚上你也需要一套行头。”

    “明天晚上!”我惊呼道,“啊,你要做什么?”

    “变戏法。”拉菲兹说,“我本来的计划是,回家之后马上给你写信,让你明天下午来找我,然后就把我的行动计划,原原本本地告诉你,接着马上带你开始行动。对于神经紧张的球手,一开始就派他们上场。反而没什么,真正让他们方寸大乱的。是戴好护垫、等候上场、替换击球手的时刻,这是我如此守口如瓶的又一个原因。你一定得原谅我。我不禁想到,上一次的行动中,你表现得那么出色,因为事前根本没有时间让你斗志消沉。我对你的唯一要求就是,明天晚上,要表现得跟上次一样冷静、一样机敏。不过,啊,这两次实在是没有什么可比性!”

    “我就知道,你会认识到这一点的。”

    “你说得没错,而我也巳经认识到了。有一点我得跟你说清楚,我不是说这次的每一步,都会比上次麻烦。进去的时候,很可能是一点儿也不费劲的,我们面临的真正难题,是怎么出来。这就是,碰到一家子生活没有规律的人,最糟糕的地方!”

    拉菲兹愤慨地大声说道,语气中还很有些正义感。

    “我跟你说,兔宝,星期一那天,我在他们家隔壁花园的灌木丛里,待了整整一个晚上,透过围墙观察他们。信不信由你,有人整晚都没睡!我说的不是那些卡菲尔人,我相信他们是从来都不睡觉的——这些可怜虫!我是说罗森莎尔本人,还有那个脸色苍白、像头野兽似的帕维斯,他们在半夜的时候回到家里,之后就一直在喝酒,一直到天色大亮,那时我就走了。我走的时候,他们还都很清醒,相互骂骂咧咧的。还有,当时他们差点在花园里动起手来,就在离我只有几米远的地方。我听到了一些话,以后也许能派上用场,你知道‘I,D,B’是什么吗?”

    “非法钻石交易商?”

    “正是。嗯,看来罗森莎尔就是这么一位交易商。他肯定是酒后吐真言,让帕维斯知道了这个底细。反正不管怎么着,当时我听到帕维斯正拿这事奚落他,还用威胁的口气说,到了开普敦的防波堤。于是,我开始想,这两个家伙,其实是亦敌亦友的。说说明天晚上的事儿吧。我的计划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等这两个家伙出去寻欢作乐的时候,我们就进去,然后躲起来,等他们回来之后,再继续躲一阵子。可能的话,我们应该在他们的威士忌里做点手脚,这样一来,整件事情就很简单了。当然了,这事儿本身难度就不是很大。不过,罗森莎尔那把手枪我们可得小心,可不能让他在我们身上,签下他的大名。不过,有那帮卡菲尔人在,我们只有一成的把握,能在威士忌酒里做手脚,四处翻找钻石的可能性,更是只有百分之一。一点小小的纰漏都能让整个事情毁于一旦。此外,还会有很多女士……”

    “真是见鬼!”

    “一群装腔作势的女士,叽叽喳喳喧哗不休。我真是怕极了,怕极了这样的喧闹!这对我们来说,也许是致命的。反过来说,如果我们能够想办法躲起来,不被人发现,那这一仗,我们就算羸了一半了。如果罗森莎尔醉醺醺地上床睡觉,那就是我们一人一颗紫色钻石;如果他很清醒,也不去睡觉,也许就是一人一颗子弹了。希望我们的运气不会这么差,兔宝,总不会什么倒霉事都赶一块儿吧。不过这只能是听天由命了。”

    接下来我们就离开了这间屋子,在皮卡迪利大街握手道别,时间比我预期的早了许多。

    那天晚上,拉菲兹没打算请我去他家。他说自己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赶上第二天要玩板球或者其他游戏的时候,头天晚上就会早早地上床。他给我的临别赠言,也是基于同样的道理。

    “记住,今天晚上你只能喝一杯酒,兔宝,最多最多不能超过两杯——如果你还珍惜自己的生命的话,当然,还有我的生命!”

    我记得,自己当时是很无奈地答应了他,结果,就是我度过了一个无限漫长的不眠之夜。

    黎明终于到来了,在蓝灰色的伦敦天幕之上,显现出了街对面那些房子的屋顶。我一边怀疑自己是否还能再看见这样的黎明,一边痛恨自己鬼使神差地去搞了那次小小的侦察。

    晚上八点到九点之间,我们在罗森莎尔家隔壁的花园里埋伏了下来。花园里的房子门窗紧闭,这都得感谢隔壁那位放浪形骸的浪荡子:他把邻居们都赶跑了,正好,让他自己成了让我们手到擒来的猎物。我们借助一堵墙的掩护,观察着我们的目标建筑,墙的高度刚好可以让我们看过去,即便那边有人出其不意地看过来,我们也是安全的,而且两个花园里,都有足够茂盛的灌木丛,为我们提供了额外的掩护。

    就在这样严密的防护当中,我们站了一个多小时,盯着那边两扇亮着灯的凸肚窗,窗帘百叶上,影影绰绰的人影,不停地晃来晃去,耳边听到的是各式各样、越来越响的声音——软木塞的声音,玻璃杯的叮当声,还有粗鲁刺耳的说话声。这一次好运气似乎没有光顾我们——紫色钻石的主人正在家里吃饭,而且那架势似乎是没完没了了。我认为里头正在举行宴会,拉菲兹却不这么认为,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车行道上响起了车轮碾过的声音,一辆双驾马车停在了台阶下。紧接着,餐厅里传来了一片嘈杂的脚步声,喧哗的说话声慢慢地退去,随后又在门廊里响了起来。

    请允许我精确地描述一下我们当时所处的位置。

    我们在房子侧边的那堵墙的外头,不过距离餐厅的窗户,只有几米距离。在我们的右手边,屋子的一个角,斜斜地将后头的草坪一分为二;在我们左手边,屋子的另一个角正好可以让我们看到突出来的台阶,以及等候在那里的那辆马车。

    我们看到罗森莎尔走了出来——首先看到的是他那些钻石的闪光;接着出来是那位拳击手,再之后是一位女士,顶着一头爆炸式的头发;最后又出来一个女的,一共就这么多人了。

    拉菲兹拽着我,一起迅速地蹲下身子,他兴奋不已。

    “女士们也跟他们一起走了,”他小声说道,“太好了!”

    “还有更好的呢。”

    “栀子花俱乐部!”那位百万富翁大声说道。

    “真是再好不过了。”拉菲兹说,一边直起身来。这时候,马车已经轧轧地穿过了大门,疾驰而去。

    “现在怎么办?”我小声问道,兴奋得直打战。

    “他们还要收拾餐桌,没错,看他们的影子就知道了。客厅的窗子是对着草坪的。兔宝,关键时刻到了。面具在哪里?”

    我用一只手把面具递给他,徒劳地想要控制住自己的手不发抖。拉菲兹不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但却什么也没说。这让我感激涕零,为他去死都不在话下。

    他先是帮我,然后给他自己调整了一下面具,他的双手很稳当很镇定。

    “哈,老伙计,”他兴髙采烈地低声说道,“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一个魔鬼!如果我们碰上哪个黑鬼的话,光是这些面具,就能把他吓倒。不过,幸好我当初记住了,告诉你不要刮胡子。如果事情发展到了最坏的那一步,别人会以为你是白教堂区的,别忘了讲那边的方言。如果你不会说,那就像头生闷气的骡子一样,留给我来说就好了。不过,我们还是祈祷自己吉星高照,不要碰上那样的情况吧。现在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带好塞嘴的东西了?”

    “带好了!”

    “手枪呢?”

    “带好了。”

    “那就跟我来吧。”

    片刻之间,我们已经翻过了墙,又过了片刻,我们就来到了屋后的草坪上。

    今晚没有月亮,本该出现的那些星星,也很识趣地躲了起来。

    我紧跟在拉菲兹后头,爬到了几扇落地窗旁边,窗户前边是一个矮矮的阳台,他伸手去推窗子,窗子应手而开。

    “我们又撞上大运了!”他小声说道,“没别的,就是运气好!现在需要一点灯光。”

    灯光应声而至!

    转瞬之间,几十根电灯灯丝,闪出了微微的红光,接着,投射出一道道白色的光束,无情地倾泻到我们身上,令我们头昏眼花。

    等我们视力恢复正常时,发现自己面对着四把左轮手枪。其中两把枪之间,就是鲁本·罗森莎尔那庞大的身躯,他正笑得全身打战,气喘不已。

    “晚上好,伙计们。”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很高兴终于见到你们了。左边这个,换个脚换个手吧,可惜你马上就变成死人一个了。我是说你,你这个小痞子!”他冲着拉菲兹大吼着,“我认得你,也一直在等着你。整整一个星期,我一直在观察你!你自以为有勇有谋是吧?头一天是个要饭的,第二天是个醉鬼,隔天又成了金伯利的一个老熟人,但却从不趁我在的时候来拜访。可是你这个傻瓜,你每天留下的脚印都是一样的,每天晚上也是如此,这个可爱的房子周围,到处都是你的脚印。”

    “好了,先生。”拉菲兹慢吞吞地说道,“别激动。你抓我们抓得在理。我们不想劳神去弄清楚,你是怎么整明白这事儿的。不过你可千万别开枪,因为我们压根不打算逃,老天可以作证!”

    “嗯,你还算聪明。”罗森莎尔说,一边用手指抚弄着扳机,“可惜,你撞到一个比你更聪明的人的枪口上了。”

    “嗯,没错,我们心里都有数!贼喊抓贼——嚯,就这样。”

    面前那些黑洞洞的枪口,那些把我们诱骗来的该死的钻石,那个暴饮暴食的拳击手那张苍白的猪脸,还有罗森莎尔那通红的双颊和鹰钩鼻,这一切都让我的双眼几欲爆裂。

    我越过他们看了看门口:丝绸和长毛绒的帘子抖动着,帘子边上挤满了许多黑色的脸、白色的眼球和毛茸茸的脑袋。不过,突然的一阵静默,又将我的注意力转回到了这位富豪身上。现在,他的脸上只有鼻子保留着原来的颜色。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用嘶哑的声音小声地咒骂道,“要说就痛快说出来,否则,你瞧好了,我会把你射穿的!”

    “你花多少钱把自己从防波堤买出来的?”拉菲兹拉长了声音,平静地说道。

    “什么?”罗森莎尔的两支手枪在空中画了两道大弧形。

    “我说:你花多少钱把自己从防波堤买出来的——老I·D·B?”

    “你他妈打哪儿听来这个的?”罗森莎尔问道,他本打算笑一笑,却只是从粗大的脖子里发出了一下咕噜声。

    “问得好。”拉菲兹说,“在我那里,人人都这么说。”

    “这种蠢话,是谁传出去的?”

    “我不晓得,”拉菲兹说,“问问你身边这位先生,他大概晓得。”

    他身边那位先生激动得脸色发青,再明显不过了,他是做贼心虚。有那么一会儿,他小小的眼睛鼓了出来,衬着他的脸,就像一块猪板油上嵌了两颗葡萄干;接着,他出于职业的本能,把手枪放回了口袋里,挥舞着拳头,向我们冲了过来。

    “关灯——关灯!”罗森莎尔狂叫道。

    已经太晚了。那个魁梧的拳击手一收起枪,拉菲兹就跳出了窗子。而我呢,一直站在边上一言未发的我,直接被一拳击倒在地。

    我失去知觉的时间应该不长。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花园里巳经是一片喧闹,客厅里只剰了我自己。我坐起身来,罗森莎尔和帕维斯正在往外冲,一边骂着那些卡菲尔人,一边不停地相互抱怨着。

    “我跟你说,是那边的墙!”

    “我说了是这边。你不能拉响警报叫警察吗?”

    “让警察见鬼去吧!我受够那些该死的警察了。”

    “那我们最好回去,先搞定另一个盗贼。”

    “哦,还是先搞定你自己吧。你最好留点神,贾拉,你这头黑猪,要是让我逮到你偷懒……”

    他的这句威胁,我是听不到了。我手脚并用,往客厅外头爬,嘴里叼着我那把手枪的钢环,手枪一晃一晃的。

    有那么一会儿,我以为走廊里也没有人了。不过我估计错了,我碰到了一个正在匍匐前进的卡菲尔人。可怜的家伙,虽然我没法站稳了脚跟,结结实实地揍他一顿,却还是用我的手枪,着实威胁了他一通。等我一步三级往楼上蹿时,这个家伙的牙还在不停地打着战昵。

    我也没法解释,为什么,当时我要以如此坚定的步伐往楼上去,就像那是我唯一的出路一样。不过,花园和底楼似乎都堆满了人,往那边去也许会更糟糕。

    我钻进了路上经过的第一个房间,那是一间卧室——当然里头没人,灯却是亮着的。我永远也忘不了一进屋时所受到的惊吓,穿衣镜里那个可怕恶棍的形象,着实把我吓了一大跳,那其实就是我自己!戴着面具、拿着武器、衣衫褴褛,这么一副形象,最适合吃枪子儿或者上绞架,我当时都已经想好了,应该选哪种方式,不过,我还是躲到了镜子后头那个衣橱里。我站在那里簌簌发抖,诅咒着自己的命运和自己的愚蠢,当然,更多的还是在诅咒拉菲兹——从头到尾都在骂拉菲兹——我敢说总得有个半小时。

    这之后,衣柜的门突然被打开了,他们悄无声息地潜进了屋子里。我被拖下了楼,成了一名可耻的俘虏。

    大厅里一派乱糟糟的光景,女士们又粉墨登场了。看到亡命之徒的出现,她们异口同声地发出了惊呼。事实上,她们这么做也情有可原,虽然这会儿我的面具已经撕了下来,除了左耳之外,啥也挡不住了。罗森莎尔大吼了一声,让大家安静。那位爆炸头女士,用尖细的声音回骂了他一句。屋子里那个混乱劲儿简直无法形容。我记得自己当时还盘算了一下,想着警察要过多久才能来。

    帕维斯和那些女士都赞成报警,等警察来了就马上把我交给他们。罗森莎尔不听这一套。他发誓,不管男女,谁想要从他眼皮子底下溜走,他就向谁开枪。他早就受够了那帮警察,绝不会让他们过来扫自己的兴,他要用自己的方式来处置我。

    说话的当口,他伸手把我拖了过去,推到门边,然后,冲着门板开了一枪,子弹从离我耳边不到两厘米的地方飞过。

    “你这个傻瓜真是喝多了!这可是谋杀啊!”帕维斯大声说道,再一次试图阻止他。

    “有什么可担心的?他不是有武器的吗?我是为了自卫,才开枪打他的。这么做可以给其他人一个警告。你能不能滚一边去,还是说,你自己也想挨一枪?”

    “你喝多了。”帕维斯说道,仍然挡在我们中间,“我看到你进屋之后,喝了整整一大杯酒,现在已经醉得跟傻瓜一样了。醒醒吧,老家伙。可别做出,呃,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那我不打他,只朝这家伙的身边不停地扫射。你说得没错,老东西,不能伤着他,那样做就大错特错了。扫射。看,就这样!”

    他伸着那只斑斑点点的爪子,从帕维斯的肩膀上方胡乱地开着枪。他的戒指闪着紫红色的耀眼光芒,枪口则是一闪一闪的红色。子弹的呼啸声和女士们的惊叫声响成一片,此起彼伏。一些小碎片溅到了我的头发里。

    突然,拳击手解除了他的武装。我终于摆脱了这个恶魔,最后却落人了另一个深渊。一个警察从天而降,横在了我们中间。警察是从客厅窗户进来的,他寡言少语,动作又快又准。眨眼的工夫,他已经在我手腕上铐上了手铐。拳击手在一边说明当时的情况,他的主人则怀着无可奈何的怨毒,不停斥责警方以及眼前这位警察:他们是如何地守卫森严,他们是如何地行善积德,事情都结束了警察才来,弄不好全家人就在睡梦中被杀害了。警察一边推着我往外走,一边屈尊听着他的唠叨。

    “我们对你了如指掌,先生。”他轻蔑地说道,谢绝了帕维斯奉上的金币,“玛丽勒本治安法庭里见吧,先生。”

    “现在就去吗?”

    “你请自便,先生。我倒认为那位先生更需要你,而且我想,这个小伙子应该不会很麻烦的。”

    “哦,我会老老实实跟着的。”我说。

    我就这么跟着他走了。

    我们默默地走了大概一百米,时间应该是午夜了,我们一个人也没碰着。最后我轻声说道:“你是怎么逃掉的?”

    “纯粹是运气。”拉菲兹说,“因为,我对后花园那些墙上的每一块砖,都了如指掌,所以才逃脱了,这是运气之一。运气之二是,我有这些行头,还有在切尔西的那许多道具,这个头盔是我在牛津攒下的家当之一,现在,既然我们已经过了这道墙,那就最好在碰到真正的警察之前,把这些外套和腰带都拿下来。这是我有一次去参加化装舞会弄的——至少表面上是这样——后来就束之高阁了。我一直在想,它们还会第二次派上用场的。今天晚上我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怎么打发送我回来的那辆马车。我给了他十个先令,叫他去苏格兰场给我们的麦肯兹老兄带个信儿。大概半个小时之后,整个侦探部就会倾巢出动,光顾罗森莎尔府邸了。当然,我早已猜到,我们这位先生,对警察充满了敌意——这又是一大运气。如果你逃出来了,那就万事大吉;如果没有,我觉得他这个家伙,会尽可能久地好好玩玩你这只老鼠。没错,兔宝,这已经不是我原来说的那个什么古装戏了,我们逃得也不怎么体面。可是,咳,我们总算是撞了大运,溜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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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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