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智者千虑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约翰·狄克森·卡尔 本章:第二十章 智者千虑

    星期天晚上,夜色清朗,空气中弥漫着一丝寒意。四个男人乘h.M.的轿车来到贝维克公寓四号,一派即将召开会议的气氛。他们是h.M.本人、马斯特斯、波拉德,以及本杰明·索亚。他们来到顶层那逼仄的阁楼小屋里,家具还保留原状,桌布与茶杯也摆在桌面上。

    马斯特斯在桌旁落座,打开他那些文件。波拉德捧着笔记本站在墙边。索亚不安地在屋内逡巡时,h.M.却来到沙发后,靠在墙上,一言不发地点燃令人厌恶的雪茄,惬意地长出一口气。

    “如果各位别再乱动的话,我——”h.M.牢骚满腹地吼道。

    “先生们,本案具有一大幸运之处,而且也该是我们走运的时候了。可以说,这一问题是自己暴露出来的。我们遇到了一个难题,而没过多久我们就得到了解答;我们又遇到另一个难题,又得到了解答;在一系列意外事件中如此反复。

    “所以现在你们会说,仅存的疑点就是加德纳究竟为什么,又是如何施展种种消失诡计的,然后我们便可结案了。

    “但即便看穿了他的布局,还远远没有了结。他的罪孽究竟有多么深重?没有任何尺子能用以衡量。你们都知道真相了:罗纳德·加德纳杀死了基廷和巴特利特;谋杀均系他一人所为,没有共犯;而激发他无穷灵感的,是珍妮特·德温特太太。他的目的并非谋财;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德温特太太。麻烦在于,那位聪明的女士究竟知道了多少,她涉足其中的程度有多深,她对他的怂恿达到了什么程度。如果这对天才搭档被送上法庭,你们有办法将她绳之以法吗?”

    “别在乎动机,爵士,”马斯特斯摇摇头,“我们想知道手法。”

    “别在乎手法,”索亚说,“我们想知道动机。”

    “既然一切都已真相大白,只有这两个疑点待解,”h.M.对他们的打岔颇不耐烦,“我就根据鲍勃所记录的你们自己观察到的要点,一步一步向你们展示整幅图画的成形经过,并说明我是如何抽丝剥茧、还原案情的。

    “首先我要承认,直至我听到巴特利特的某句证词之前,我这把老骨头都完全被愚弄了。该死,我甚至没意识到自己手中已经掌握了众多真相碎片,却丝毫没有发现其中的关联性,所以我深深叹息。好了,我们最初面对怎样的情况呢?

    “贝维克公寓——一条狭窄的街道,宽度仅二十码、最宽处充其量六十英尺;这条街两边各有四座房子,彼此相连,外形酷似,不看房前的栏杆,几乎会以为它们是同一座房子。L区的霍利斯所驻守的街对面那座房子,其门窗与这座房子的门窗遥遥相望。嗯哼。如果能证明杀死基廷的那两枪是从一定距离之外(姑且假设只有六十英尺,因为这座房子阁楼的窗户是朝另一边开的)击发的,我们就不会面对如此棘手的难题了——用马斯特斯的话来说。”

    “难道你想告诉我们,那两枪的确来自远处?”马斯特斯质问。

    “噢,不,别急,我们只是审视一番证据而已。如我所愿,假如子弹来自远处,问题就简单得多了;特别是考虑到这个房间的窗户大小,”他指了指,“你们都知道这窗户的尺寸——高四英尺,宽五英尺半,面积相当大,宽度尤其可观。

    “但根据验尸得到的证据,我们很清楚这不可能发生。例如基廷背后的伤口,鲍勃·波拉德赶到时发现衣物上确实在冒烟。第一声枪响听起来的确有些含混而遥远,但第二声枪响可谓震耳欲聋,毋庸置疑开枪地点就在这个房间里;而基廷后脑勺伤口的灼痕则表明,两颗子弹都是在近距离击中他的。

    “所以我迷失了方向,就连第二天一桩昭然若揭的事实送上门来时,我也浑然不觉。马斯特斯,是你胡扯什么手枪藏在煤气管里的时候无意中揭穿的。你提到——其他的先不管——地毯上有一处灼痕,非常接近基廷陈尸的位置。地毯上的灼痕!如果两枪都是紧贴着基廷击发的,那地毯上为何会有灼痕?我不明白。所以我只好呆坐着,冥思苦想,却一无所获……

    “这一点先放到一边。后来加德纳自己(对于必将被证实的事情他也只能实话实说)向我们提供了有关那支属于汤姆·夏侬的老式莱明顿点四五手枪的一些真实情况。那支枪使用了微力扳机。加德纳不小心说漏了嘴:那是一支老式手枪,当时保险栓还未广泛应用,稍不留神就会走火。我突然想到,如果把一支扳上扳机的手枪往地上一扔,斜斜撞击地面时就会走火,从而在地毯上留下灼痕。但这也不能说明问题,因为有两声枪响;因为必须特意把那支枪的扳机扳上;还因为地毯非常厚,不足以产生所需的冲击力。

    “我始终一叶障目,直到——哎,先生们,直到那一刻。有件事令我如梦方醒,恍然顿悟。我询问过巴特利特基廷和加德纳星期一晚上的举动,而巴特利特不知何故,故意撒了个不折不扣的弥天大谎。

    “这我就不明白了,因为,请注意,我根本没怀疑加德纳甚或巴特利特。星期二晚上杀人游戏的计划,基廷在与加德纳排练时如何一激动之下射了一发空包弹,这些听起来都十分合情合理。我们并非出于怀疑,而是为了进一步澄清细节,又询问了巴特利特那一发空包弹的情况。现在请读一读他当时的证词。”

    在h.M.冷眼注视下,波拉德翻开笔记本。

    问(提问者为马斯特斯):——总之,你是说基廷先生的手臂碰到了灯座,然后手枪走火,射出空包弹,击碎了你端着的托盘上的玻璃杯?

    答:是的。就在我那只手上方不到一英寸的地方。所以我一失手把托盘摔到桌上了。

    问:当时基廷先生离你有多远?

    答:差不多和现在你我之间的距离一样——六七英尺?

    马斯特斯皱起眉头:“没错,可是……这有什么不对劲吗?”他问道,“空包弹里还是有填充物的,其力道也很是吓人,足够击碎托盘里的玻璃杯了。”

    h.M.面露狡黠而欣喜之色。

    “哦,当然,孩子。当然,这还不是全部。麻烦就在这儿。马斯特斯,你可曾纡尊降贵去观赏过业余剧团的演出?我不知道。但我告诉你,对于在小舞台上演出的一群业余演员(有时对大舞台上的职业演员也一样)而言,最最危险的道具莫过于装了空包弹的手枪。如果他们兴奋过了头,就会弄得天下大乱。职业演员在台上表演开枪的情景时,必须遵循一条痛苦的准则:枪口要么对准地面,要么只能对着无人的方向。为什么?因为枪膛里并非只有一发空包弹,还有大量粗颗粒火药。我所见过的最吓人的一幕,发生在一个热爱和平的英国社团中:当时我的一个侄儿与同伙们排演一部罪案剧,哇!这恶棍兴奋过度,居然将枪口直接对准女主角。她吓得魂飞魄散,慌忙转身,而那蠢货扣动了扳机。她穿的是一件低胸晚礼服;请注意,她与他之间的距离超过十英尺,但火药来势迅猛,依然灼伤了她的后背。可怜的姑娘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

    “那么,根据巴特利特本人的供述,基廷开枪时,他仅仅站在距离基廷六七英尺的地方。实际上,巴特利特说那一枪把他手里的酒杯击碎了。马斯特斯,他撒谎。如果他的手离中弹的酒杯那么近,事后肯定得用纱布包扎。但你也注意到了,那双白皙的大手毫发无伤……

    “问题来了,去***,他为什么撒谎?这个谎言意味着什么?于是我开始寻思星期一晚上那场普普通通的排练是否暗藏玄机。那么,关于这场排练,我们究竟掌握了多少?有几条事实无可置疑,因为目击证人太多了。我们知道他们千真万确在排练准备用于星期二杀人游戏中的花招(来自巴特利特的证词,并得到了侍者霍金斯、加德纳的佐证;菲利普·基廷虽错误理解了当时的场景,但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我们知道万斯·基廷和加德纳其实没发生任何争执(仅有侍者一人的直接证词,而万斯·基廷本人第二天与德温特和弗兰西丝·盖尔的对话可以佐证)。我们还知道有人开了一枪,这一点所有人都提到了。

    “但我们所掌握的也仅有这些。多少人亲眼目睹了事情经过,亲眼看见开那一枪的过程呢?菲利普·基廷承认他没看见。(对了,我记得加德纳问菲利普的第一个问题就很莫名其妙:你看见什么了?)侍者也没看见,因为他是在枪响之后才从餐厅那扇门探头进来的。他们都听到了,但能亲眼目睹的人,就只有万斯·基廷(已死)、巴特利特(在空包弹的问题上撒了谎),以及加德纳(蓄谋并设计了这个谎言的人)。但是,总该有人开了枪才对,于是我们马上发现……哦,我们发现,从这时起,万斯·基廷的行动变得难以捉摸。

    “他都做了什么?第二天他离开公寓了吗?没有,他半步也没踏出家门。唯一见到他的人(巴特利特除外)就是德温特。这很奇怪,各位——然而当德温特看到他时,基廷头上围着一条湿毛巾。这也很奇怪——然而当天晚些时候,基廷决定不去参加他万分期待的杀人游戏了。这就更奇怪——然而第二天当他总算出门赶赴‘十茶杯’之约时,却戴了一顶比自己脑袋尺寸大了许多的帽子,罩住耳朵,遮蔽了整个后脑勺。”

    h.M.又露出同样的狡黠喜色,望着众人。

    “你是指——”马斯特斯说。

    “那顶帽子,孩子,”h.M.重重点了点头,“此案始于那顶帽子,也终于那顶帽子。本来那应该是我的第一条线索;本来那最最平常简明的疑点就该令我们猝然警醒。为什么像万斯·基廷这样一个虚荣心膨胀、狂妄自大、百般挑剔的家伙,会戴一顶尺寸过大的可笑帽子出门呢?这不合情理。就算他有向人借东西的习惯,那也不至于特意挑中一件全世界都没人会借的——一顶极不合体的帽子。那么,假设两个年轻人同住一屋,互借东西也是有可能的。如果他们是朋友,可能会用对方的剃须刀和牙膏,会换衬衫穿,还会不打招呼就占用对方的领带。但你能想象有谁会戴一顶耷拉到耳朵的帽子招摇过市吗?

    “那顶帽子不是菲利普的,不属于任何人,是万斯特意弄来的,还在里面标上菲利普的名字,以防万一有人问起,便于解释它不合体的原因。为什么他要弄这么一顶帽子?为了遮住后脑勺。可为什么不直接拿一顶菲利普的呢?因为菲利普只戴圆顶礼帽,而万斯要的必须是一顶软帽……

    “哦,先生们,将这些归纳起来,我眼前浮现出当初圣诞晚会上一个姑娘背部被空包弹严重灼伤的场面。我还想到,星期一晚上,同样的一幕也有可能在万斯·基廷的公寓里上演。设想一下(在我们获得更多证据之前),假设加德纳和巴特利特在空包弹的问题上都撒谎了呢?他们把枪递来递去,加德纳的手伸向微力扳机……意外也好,开玩笑也罢,抑或怀着不为基廷所知的致命企图……扳动了扳机。基廷退缩了。他退缩了,想想看。我们听说过,虽然他是个盛气凌人的探险家,但他私下里其实非常惧怕枪械,只是打死也不肯承认。当着朋友和仆人的面,他像个小女生那样退缩了。他扭头惊呼,而加德纳的手指,不慎也好,蓄意也罢,扣下了扳机。所以人人都听见了男仆的喊声:‘老天在上,先生,当心!’随即枪声大作,男仆手里的托盘和杯子砰然落地……距离不是十英尺,也不是六七英尺,而是近在咫尺,正对着基廷的后脑勺。火药灼伤?脑袋上烧起熊熊烈火还差不多。

    “你们都知道——加德纳那张脸有多么快活,多么机灵,多么富有想象力。不错。但我在想,扣下扳机时,他的脸是什么模样。

    “然后呢?哦,我静坐沉思,暗自盘算:嘿!基廷那被烧焦了的脑袋里反复炙烤着一个念头——他脑袋上的伤痕会沦为笑柄。于是加德纳忙不迭地提议——他压低嗓门说了些话,外面的菲利普听不清——‘老天啊,真抱歉,一时失手。喂,这可是你的公寓,把枪拿上,不然我就有麻烦了。’所以万斯拿起枪。

    “这就是菲利普从门口惊鸿一瞥所瞄见的情景。他全部所见即是如此,因为按他的说法,当时万斯面朝他的方向,而且房间里光线很暗。可想而知,万斯吓得魂不附体。侍者也只看见了这些,因为他被嘘出去了。

    “再来看看万斯·基廷。他前思后想,六神无主:他的处境既荒唐又可笑,这令他大为光火。那场精心设计的杀人游戏第二天晚上就要开场,他原计划扮演侦探大显身手;但结果是他只能顶着烧焦的头发、灼伤的头皮和满头火药颗粒,以及被空包弹轰出的肿块,前去面见未婚妻和未来的情妇。以他的虚荣心,这未免太丢人现眼。更何况,如果他在杀人游戏中现身,陈述他是如何如何英勇地把自己的后脑勺奉献给一发空包弹,而起因则是他和加德纳暗中策划一场闹剧、想让他自己在游戏中大出风头的话,就难免显得他更加蠢得无可救药了。

    “他原本指望把灼伤治好,星期二晚上照常出席。星期二早晨德温特来访时,他头上围着一条湿毛巾,说明还保有一丝希望。但事与愿违,灼伤比预想的更严重。他暴跳如雷,却无计可施。先生们,这就是万斯·基廷没有参加星期二晚上杀人游戏的原因。

    “只有一件事能让他乖乖迈出家门:‘十茶杯’的召唤。就算得拄着拐杖,他也会义无反顾前去,以便向德温特太太复仇。而凶手趁此良机,以‘十茶杯’的名义邀他赴约……因为万斯后脑勺受了灼伤。而在对面那座房子的阁楼里,凶手手握汤姆·夏侬的手枪,开花弹已经上膛,这种子弹能把头骨轰得一塌糊涂。假如万斯背朝一扇高四英尺、宽五英尺半的窗户,凶手用一颗开花弹击中他的后脑勺——因为灼痕与子弹都是同一支手枪造成的,所以事后医生绝不会怀疑灼痕产生的时间与子弹击穿头骨的时间不一样。”

    h.M.颇具讽刺意味地收住话头,环视众人。马斯特斯低低咒骂一声,大步走到窗前。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波拉德问道,“为什么我在门外听到的第一声枪响比较含混而遥远,第二声则震耳欲聋,仿佛只隔着一道门?”

    “等等,”马斯特斯追问,“如果真是如此,那击碎脊柱的第二枪又怎么说?第二枪百分之百是在这里开火的;鲍勃冲进来时外套背后还在冒烟。手枪也是在这里发现的!”

    h.M.点点头。

    “这是肯定的。但你难道还没想到吗,马斯特斯?不错,第一枪是从街对面开火的;最令人啼笑皆非的,莫过于霍利斯和你——马斯特斯——监视这扇窗户的同时,恰恰是在你们栖身那座房子的阁楼上,凶手开了那一枪。当然,在你们听来枪声并不响亮,因为隔了厚厚的砖块砌成的天花板,子弹又射向空中。你们一直在监视这个房间的窗户,全神贯注、寸步不离、目不转睛、竖起耳朵,如果出了什么事,你们会想当然地认为它就发生在这个房间里。当你们听到这个方向传来枪声时,自然而然便推定它源自于这个房间。第一声枪响后有短暂的间隔,紧接着是第二声,确确实实、无可置疑是从这里发出的……

    “第一枪的场面在我眼前可谓栩栩如生,孩子。我能看见基廷背朝窗口站着,我也能看见凶手举起手枪。然后——怎样?别忘了,基廷中弹前极短促地尖叫了一声,所以,他是如何预见到自己的结局的呢?哦,可能你想起来了,当时他手中正把玩着一个雪茄烟盒,思量着在这些神圣的茶杯面前抽烟合适与否。可能你也还记得,那个锃亮的银质烟盒可以用来照镜子。你也知道,有一次基廷曾把那烟盒递给弗兰西丝·盖尔,让她当镜子使用。

    “他举起烟盒——于是镜中反射出了在他身后,街对面某扇窗户里的景象。他看见了凶手的枪口,那是他一生中所见的最后一幕。他中弹后向桌面上跌去,压碎了两个位于钟面形状中的茶杯,又稍微拖动了桌布,然后滚下去,朝左侧卧倒在地……

    “接着是第二发子弹。注意到了吗,马斯特斯,我没说凶手开了第二枪,我说的是第二发子弹。请你留意四条极具启发意义的事实:

    “一、当鲍勃·波拉德破门而入时,发现基廷直挺挺朝左侧躺倒,背对窗口。

    “二、点四五手枪落在基廷身体左边很近的地方。

    “三、验尸得到的证据显示,子弹并非水平射入,而是由较低处的第三、第四腰椎间穿透背部,再朝斜上方穿入体内的。

    “四、邻近尸体左侧,地毯上那处明显的火药灼痕令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那灼痕是怎么产生的?我不停追问自己。那么,如果有人把手枪掉到基廷身旁的地毯上、枪口正对他的身体,如果手枪在那个位置走火——结果就能造成一处枪伤和地毯上的一处灼痕,手枪也落在尸体旁,丝毫不差。但地毯太柔软了,不足以触动扳机。所以你明白了吧,要产生那种效果,手枪就应该是被——嘿?”

    “被扔过来的。”索亚说。

    索亚上前一步,面露讥讽。

    “是的,现在我明白了,”他点头道,“凶手的第二枪并不需要精确瞄准基廷的某个部位。亨利爵士,他的目的有两个:其一,将凶器扔进这个房间,所以事后警方会在这里找到凶器,从而得出基廷确实在这里中弹的结论。其二,基廷的尸体背朝凶手直挺挺僵卧着,目标非常明显,而窗口宽达五英寸半;所以凶手知道,只要把枪扳上扳机从窗户扔进来,至少可以保证落到与基廷陈尸位置十分接近的地方,运气好的话,还能再喂基廷一颗子弹。但无论如何,只要能让手枪走火,再射一枪,怎样的一枪都无所谓,就都能证明两颗子弹都是从这个房间里射出的。”

    “喂,我说!”马斯特斯抗议道,“怎么可能?难道他把枪扔过来的时候霍利斯和我看不见吗?”

    “不,小子,你们看不见的,”h.M.喜滋滋的模样尤为残忍,“如果有人在窗口爬进爬出,自然逃不过你们的眼睛。但在阴沉沉的天色下,一支黑漆漆的手枪从你们头上四十英尺的地方越过,凶手又是一流的板球高手,平时比赛投球的距离正与此相仿……你们看不见,马斯特斯,因为你连窗户都懒得擦一擦。”

    “什么?”

    h.M.看了看波拉德:“喂,孩子,星期三下午你来到贝维克公寓的时候,被正在街对面的房子里监视四号房屋的霍利斯警佐喊住了,嘿?没错。那么,霍利斯在他的位置和你说话时,你看得见他吗?看不见?为什么?因为窗玻璃上的灰尘太厚了。马斯特斯,如果窗外的人尚且看不清窗内的人,你们又有几分可能性看得见头顶上四十英尺处有支黑漆漆的手枪越过呢?很遗憾,拆穿奥秘之后,真相简单得令人痛心。你甚至还发现了,那支枪很轻,要将它掷出完全不费吹灰之力。而这就是凶手处心积虑策划的周密诡计……”

    一阵怪异的沉默。然后,索亚若有所思地开口了。

    “凶手,”索亚说,“罗纳德·加德纳。”

    “你并不太意外,对不对?”h.M.平静的声音没有分毫变化,索亚不由得犀利地望了他一眼。

    “你真能未卜先知,”索亚有点不客气地说,“对,我并不意外。我知道,你静坐沉思的时候找到了正确的思路,很惭愧,我却没有。我对凶手的身份并不意外,而如果不是德温特吸引了我的一部分怀疑的话,我本来可以完全肯定的。我曾一度相信,加德纳是德温特太太的情人。他们之间有一种——相互的吸引力;你明白吗,这可不仅仅是我那凯尔特人的想象力在凭空杜撰,我猜测你们要找的这个男人,样子很帅,漫不经心,对奇闻逸事兴致勃勃。你们都认识德温特太太,想必也读过加德纳那本异国游记。我曾试图给你们一点暗示。”

    “哦?莫非你突然为了弗兰西丝·盖尔与加德纳起冲突,就是这个原因?我就觉得你有点不对劲呢,孩子。”

    “不,那是在预料之外的,”索亚沉吟道,“我的理想计划是暗中搅局。实际上我想传递的暗示是,有个极其危险的人就在她身边。‘十茶杯’的恶作剧则是我释放的又一特殊信号,果然奏效。你们也许还记得我信口开河编造出来的那个秘密团伙;我还说过,加德纳在那本书中提及,用老式茶杯啜饮经鸦片调味的茶叶,是一种秘密仪式。也就是说——加德纳将其视为事实。而我心知肚明,这套理论纯属无中生有,所以加德纳撒了谎。”

    马斯特斯吹了声口哨:“喂喂,先生!你该不会是指,他故意在书中插入一段绘声绘色的谎言,就是准备先打下基础,将来在伦敦把它变成现实?”

    “有何不可?南美洲还是一片未知的大陆。如果他自称在巴西北部发现一群尊崇奇特礼仪的葡萄牙人,有谁会反驳他呢?但这还不是全部。依你之见呢,亨利爵士?”

    h.M.凄凉地点点头:“噢,没错。这自然引起了基廷的兴趣。然后此书的作者加德纳便暗中询问他是否有意加入‘十茶杯’,而且声称德温特太太也是成员之一……天衣无缝的残忍计谋,先生们。”

    “这说明他们蓄谋已久了,”马斯特斯说,“你觉得加德纳和德温特太太两人在谋杀中扮演的角色分量一样吗?我的意思是,即便从头到尾都由加德纳单独策划,但她是否对一切都了如指掌?”

    “我完全可以肯定,孩子。”h.M.品味着雪茄,“如果你别打岔,我马上就能揭晓原因。首先,你想想,她利用姑妈们和租来的豪华轿车,构建了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根据德温特的证词,她提前两周就安排妥当了。我敢打赌五英镑这是有预谋的。其次,非常明显,基廷被卷入‘十茶杯’团伙的骗局,她不可能一无所知。想想吧!假设这一团伙确实存在,而她也确实身为其中的成员,那么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基廷被诱入圈套,倒还说得过去;然而,既然这个团伙纯属虚构,她就不可能置身事外。为什么基廷那么有把握,认为她会在贝维克公寓四号与他会面?为什么基廷认定她是团伙成员?基廷难免会在她面前透露只言片语,如果她全然不知情,难道基廷看不出来?——除非她亲口巩固了他的信心。我倾向于这种观点。最后,是她把那支手枪从自家壁炉台上拿走的,就在别人以为她因头痛上楼休息的时候。

    “想知道她为什么头痛吗?是你,索亚,有意无意间迫使她头痛的。那块金丝桌布寄到她手里没多久,你就在黑暗中走到她身旁耳语道:‘你有个朋友今天下午送来一件精美的礼物。你从他那儿收取礼物有多长时间了?’孩子,我仿佛看见那一刻你正身处险境。她以为你勘破了她与加德纳的关系,这段私情不仅她丈夫一无所知,连基廷也蒙在鼓里。他们的计划顷刻间就将毁于一旦。”

    “噢,那块金丝桌布,”马斯特斯满面怒容,“所以打电话让你寄去的是加德纳?那东西究竟有什么意义?”

    “循着这对天才搭档执行计划的路线,”h.M.说,“就不难解释了。现在我们又回到了共同犯罪中那恒久不变的难题面前:在两个共犯之间,掂量掂量这个,琢磨琢磨那个,究竟谁的罪责更为深重?当一男一女为了他们的共同利益和一己私欲,谋杀另一个男人之时,带来的也是同样的困局。一边是冷酷、恶毒、渴望成为焦点、追求奢华享受、索取他人庇护的珍妮特·德温特;另一边是聪明过人、感情用事,甚至天纵奇才——却又不受任何道德准则束缚的罗纳德·加德纳。珍妮特·德温特的杀人动机无非一个‘财’字;而加德纳根本不把钱放在心上,他之所以杀人,完全是为了珍妮特·德温特。但两相对照,加德纳却比他那位深谋远虑的情人要残忍数十倍。现在我举两个例子,这起案件就可以圆满画上句号了。

    “现在请回想一下,在此案中的每个部分里,这两人是如何互为犄角、交相呼应彼此证言的。基廷被杀时,那女人拥有坚固的不在场证明;但与此同时,表面上看那男人又绝无可能在星期二晚上从德温特家里拿走手枪,这基本上也等同于不在场证明了。但在其中一个环节上,他们却过于托大。蠢货们,我指的是将那块金丝桌布寄给德温特太太这一公然之举。为了引基廷上钩,加德纳的确布置了华丽的舞台。他不惜一掷上百英镑,为那间‘十茶杯’圣殿配备了同样的家具(对了,你们也曾注意到,那些家具质地都很轻便,一个人就可以搬动,这也暗示了布置陷阱的只有一个人)。可他还想设计得更复杂曲折。就是这样。你也许要反驳了,‘即便他想在桌布上大做文章,又为何要大张旗鼓地将其寄给德温特太太呢?’他的目的是将她牢牢锁在这场阴谋之中,先生们。他想表明,她的涉案程度与他一样深,向她敲响警钟——最好不要动什么手脚,因为务实的加德纳心知肚明,她完全可能另有算盘。

    “最后,是巴特利特之死——与本案的其他部分一样,这最后一击,同样轻车熟路、阴狠凶残。”

    索亚颇不自在地耸了耸肩。

    “虽然我早就该一清二楚,但还是想问问你。你推断出凶手消失的不可能犯罪诡计是如何运作之后,我已能看出凶手除了加德纳不作第二人想;但这难道不也说明巴特利特是案犯之一?毕竟巴特利特撒了谎,而且为加德纳的证词提供了支撑——”

    “不错。而他还没来得及收回证词就被谋杀了。”h.M.答道,“这是计划中的关键一环,他必须死。自然,老夫我的第一反应认为巴特利特与加德纳是同谋。可这也带来了问题,有些地方说不通。是的,巴特利特在空包弹一事上撒了谎;关于那顶帽子,他也撒了谎,那是他自己按基廷的吩咐去买的。然而,如果他从头到尾都参与了阴谋,那么在其中一个决定性的问题上,他必然要扯出弥天大谎才对。我的意思是,他和加德纳没有为彼此作不在场证明。”

    “呃?”马斯特斯没反应过来。

    “他们没有。巴特利特说谋杀发生的星期三下午四点四十分,加德纳离开了林肯大厦;而如何运气好,这个时间恰恰足以让加德纳赶到贝维克公寓。这不能算不在场证明。而且巴特利特也没有不在场证明。如果他们两人早有共谋,那么毋庸置疑,他们必然会声称两人一整天都在一起。为什么不呢?加德纳可以从货运电梯或者后面的楼梯偷偷下楼,谁会知道他没有和巴特利特一起待在公寓里?这样由三个人彼此支撑、坚不可摧的证词在法庭上不可能被推翻。同理,巴特利特自己也可以制造一些不在场证明,以防他们事后把他牵扯进来;哪怕是和清洁女佣或者电梯工说说话也行。可他没有,他独自留在公寓里。

    “不,孩子,巴特利特之所以撒谎,是因为基廷还活着的时候就下令他隐瞒后脑勺灼伤一事。首先,他自然要坚持自己那套已经广为人知的说辞,如果后来改口,在未来的雇主(不愿意招惹警察)眼中,他未免就显得太不可靠。其次,并无任何理由令他认为有必要修改自己的证词,因为他根本没把那件事和谋杀联系起来。我们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对谋杀了解多少?新闻报道中只允许使用谨慎的措辞,丝毫没有提及现场的不可能状况,并且只说基廷身中两枪,凶手当时肯定和他一起待在那个房间里。那么,毫无疑问,在极短的时间内——最多二十四小时,很可能更短——他理清头绪之后,就会迫不及待坦白承认了。但是,他又怎么会产生怀疑呢?因为,你想到了吗,他没有理由怀疑加德纳。基廷和加德纳的关系历来十分融洽;在空包弹走火那天晚上,他们还和和气气开怀畅饮,基廷更是原谅了加德纳的‘一时失手’。你看,就是这么一闪念的事情。但在巴特利特获悉警方因死者后脑勺的灼痕而伤透脑筋之前,必须争分夺秒把他的嘴堵上。

    “加德纳面临非常棘手的困局,德温特太太亦然。杰里米·德温特向他们透露,他写信给警察宣称星期四晚上在索亚家中将举行‘十茶杯’聚会,加德纳必然是在那个时候灵光乍现。哇!——真可谓天赐良机,在别人家里再给‘十茶杯’添一笔血债!除了在劫难逃的巴特利特,难道还有更合适的人选?我们的朋友加德纳再现了谋杀基廷时当机立断、胆大心细、随机应变的才华,就像当时他趁着警察们在前侧房间驻守的机会潜入空屋、登上阁楼射出致命一枪那样。他究竟如何说服巴特利特在星期四晚上尾随前往索亚家中,我们要到审判时才能得知了。我觉得他多半是唆使巴特利特扮演业余侦探的角色前去查探凶手,因为巴特利特喜欢基廷,也喜欢加德纳……”

    “所以现在要揭晓最后的消失诡计了?”索亚问道。

    “呵呵,”h.M.说,“你是指加德纳如何下手杀害巴特利特然后消失的?是的,如果那也能算作消失诡计的话。加德纳一整天都被盯梢,而且他很清楚有人跟踪自己。他的时机掌握得恰到好处:先领着跟踪自己的人绕了一大圈冤枉路,逼得对方气急败坏、疲惫不堪、专注度直线下降。然后趁着夜色,他赶到兰开斯特公寓五号,事先他已和巴特利特约好在那里碰头、展开侦查工作。请注意,他领先跟踪者一大截,而且天色已晚。他的衣袋里已经备妥利刃,一旦机会来临便毕其功于一役。他偷偷攀上正对侧门的那堵墙,这时巴特利特——尝试从窗口进屋未果——发现侧门没锁,正准备一探究竟。你还记得吗,马斯特斯,稍后我们赶到侧门口时,并未发现地面有任何水迹或足印,只在门内有一些?不错,原因就是巴特利特颓然倒地时必定刚刚跨过门槛。

    “巴特利特刚打开侧门那一瞬间,加德纳便掷出了尖刀。虽然光线很暗,但一个人的轮廓还是能看清的;可是监视的警察们却没发现飞刀,因为——还记得吗?——光线太暗了,他们拿不准巴特利特到底有没有用钥匙。巴特利特进屋,关门,然后倒下了。加德纳从墙头跳下,正好迎上赶来的跟踪者,便提议双方停下来握手言欢。哦,多么潇洒,加德纳。亲和、潇洒、务实。他太机灵了,我不得不逼迫德温特太太出卖他,否则我们的证据根本不足以将他送上法庭。”

    h.M.的雪茄熄灭了。他陷入沉思,环顾还铺着地毯、凄凉清寂的房间,夜的喧嚣沿肯辛顿陡峭的坡道缓缓爬上来。

    “就是这些,先生们。”h.M.漠然地总结道,“每块拼图都各安其位,案情走到了终点。不难看出,每个人在其中都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唯有若干人的问题悬而未决:杰里米·德温特的健康每况愈下——而且那女人残忍地对他隐瞒了实情——会有怎样的前景在等候他?而弗兰西丝·盖尔又将何去何从——”

    “我想过一年左右,我可以给你答案。”索亚说。

    “——而审判时又会出现什么局面?想必此案的庭审将引起极大轰动,其戏剧性足以创下纪录。而最终结果呢?我个人揣测,加德纳将承担全部罪责,被处以绞刑;那女人则极有可能经过在陪审团面前的一番声泪俱下之后全身而退。所以这位大美人又会在我们中间翩然游走,轻抚着一头长发。我的猜想究竟是对是错?或者还有其他答案?”

    马斯特斯的表情异常严肃。

    “差不多。”总督察说,“反正依我看,加德纳也会那样辩护的。”他沉吟道,“不过还有一件事。我们被那所谓的秘密团伙骗得团团转,到头来发现它根本不存在,不得不承认我还有点遗憾呢。该死,应该确有其事才对呀!但如果它是虚构的,而且是此案中诸多关键线索与动机的联结点——按照你的意思?摆在那昂贵桌布上的价值六便士的茶杯?那些孔雀羽毛……”

    h.M.咕哝着:

    “难道你还没察觉,孩子?”他反问,“难道你还没领悟,这一幕出自德温特太太迷梦般的头脑?基廷就是那仅仅价值六便士、注定要粉身碎骨的茶杯,而他也果然在那块象征奢靡女人的昂贵桌布上一命呜呼。另有一种阐释方式,以我的唯物主义思维尚不足以描绘,但我们的朋友索亚想来已了然于心。在很久以前的一场战争中,孔雀羽毛的眼形图案是某支军队礼服上的标志——撒旦带领他的孔雀军团从天而降。但我说过,我是个唯物主义者,而且我怀疑早年的神学家们将拉丁语和希伯来语混淆了。你知道吗,lucifer’在拉丁文中的意思是‘光之使者’——另一个名字是维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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