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主人的奖杯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九把刀 本章:没有主人的奖杯

    每个礼拜在《壹周刊》上面写的小说连载,我都是一鼓作气写好几个礼拜的分量,交出去后,就集中精神在下一本书的故事上。等到稿量快要见底,我再回过头来写这分连载。

    由于这分连载不是小说,而是我的真实人生,所以我要做的不是幻想,不是设计铺排剧情,对我来说只要把事先列在一份叫「二哥哥很想你备忘录」的档案中的事件表,按照时间序列挑出我想保存的东西写下来,再扣掉即使发生过但我完全不想回忆的部分……

    每次被通知《壹周刊》的连载稿量见底,我其实都很高兴,因为我真的很想Puma,借着写这个故事我可以将Puma偷偷带回我身边。杂志出版后,我会撕下《壹周刊》的故事页,开一个小时的车去看看Puma,将那一张故事页折放在它身边。

    「二哥哥在写你喔,放心,把你写得很可爱啦!」我摸摸它。

    只是很多人会问,你的记忆力有那么好吗?

    我的记忆力也许比一般人好一些,但我之所以能够牢牢记住生命中重要的事件、人物、场景甚至是对话,我总是说,是因为我常常回忆。

    真的,太多美好的事物我难以忘怀,许多动人的画面我想忘也忘不了。

    单纯将我回忆过无数次的那个自己写下来,不难,但我已经有快一个月没办法好好写这分连载,据说搞得杂志编辑很紧张,拖稿严重,让负责插画的人大概也想掐死我。

    我极度逃避回忆我人生中最痛苦的部分,每次打开电脑,坐定了要写,就会产生恍神的灵异现象。

    那些事,这三年来我可以不去想,就完全不去想,大量残酷的记忆被我踢到大脑的角落,积了灰,布满尘。

    我想一把火统统烧掉,又办不到,因为那些都是我的人生。

    我无法否定,只能把视线撇开。

    我几乎没有想过失恋这件事。

    不是因为我以为这辈子我再也不会失恋,而是失恋根本没什么大不了。

    失恋,走了个女孩,那种痛苦我尝过两次,一次比一次难受,但我都未曾否定过自己,相反的,每个女孩的离去都茁壮了我灵魂的某个特征,让我成为现在的自己。

    傍晚听到毛毛狗以镇静的语气跟我说,她或许快交新的男友了。那时我还躺在床上,刚从一个非常怪异的噩梦中惊醒,冷汗湿透了全身。

    明白了毛毛狗的认真后,我先是哽咽地告诉毛毛狗,提醒她无论如何,就当作是对我最后的同情,请她记住一件事,然后便无法克制地嚎啕大哭,毛毛狗安慰着我,说她一定会记得。

    我继续哭,挂掉了电话。我最不习惯的就是被安慰。

    那天我感冒并发急性肠胃炎,上吐下泻,我决定回台中租屋处养病。

    走到捷运站,一路上都不是在想怎么办怎么办,而是一种完全无法思考的空洞状态,我什至连空虚都没办法感觉到。

    上了捷运,转了一次车,怎么转的都是靠我身体的惯性。

    忠孝捷运站,我抓着把手,闭上眼睛想着毛毛狗睡着了流口水的模样,然后就无法睁开眼睛了。一打开,眼泪一定会滚落,旁边的人一定觉得很困扰。

    于是在忠孝新生站车门一开我就下车,一路擦眼泪。

    擦干了再坐下一班,这次才坐到火车站。

    站在月台上,只能吃土司跟稀饭但最后晚餐什么屁都没嗑的我,只能越过两个饮料不对的饮料机,最后才投币买到可以喝的运动饮料充饥。

    然后我还是一路走到号码十四、没有人等车、月台最冷清的地方,因为我的眼泪还是掉个不停,哭得头都痛了起来。

    我是怎么搞的。

    所谓的失恋,不就是灵魂被撕裂的痛苦而已吗?为什么这次我感觉不到灵魂?

    我觉得人生完全没有意义可言。

    这阵子我老想冲锋,因为没见过这么多的机会像洪水一样向我扑来,好案子我当然接下,烂案子我也甚少拒绝,因为我不晓得怎么拒绝。

    但就像三流的连续剧一样,我老要毛毛狗忍耐点忍耐点,我开会时接到电话当然迅速挂掉口气冷淡,不听劝硬是熬夜完成各方期待,原以为我越投入,毛毛狗的忍耐度就要跟着提高,没想到原来都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

    月台上,我靠着墙柱,和着运动饮料吃药。

    真的很糟糕,我完全感觉不到自己的人生未来该怎么运转。

    以前两个人不断讨论的蓝图那么可爱。一个小家,热爱布置的毛毛狗,坚持要有实木写字桌的我,一条狗,一个胖娃娃,一台圆滚滚的雪铁龙C3,还有一台我梦寐以求的PowerBook,两台相称的iPod mini。

    我想握拳,但没有力气,因为我失去挥舞它的理由。

    努力不就是要让人生更快乐的吗?我不只是想证明自己很厉害而已啊!

    毛毛狗那么单纯的女孩子,那么多需要观察的默契,难道要我列一张清单,好整以暇地告诉下一个男孩子,请这么好好对待毛毛狗吗?

    不,我要自己来。

    我想自己来。

    我不想再抱着「新的男友能够让毛毛狗更幸福、于是我就该放手」的悲哀想法,我是多么的爱毛毛狗,我好想自己疼。

    我很胆小,更没有我笔下故事中男主角那么浪漫,不过若有子弹射向毛毛狗,我不会有任何犹疑。因为需要的不是勇气,也不是浪漫。

    我需要的东西很多,我想进步,我也不想老是开会开到深夜……

    在还没看见起点的地方,我只是个连科学园区都不知道进不进得去的笨蛋,身上的优点全都是成功人士可以不具备的东西……爱讲笑话,过度自信,善良。

    很多余,却是我的全部。

    当我只会写读书报告的时候,毛毛狗就用她的全部在爱我,包容我,跟我喂狗、打工,跟我洗碗,陪我家教,看二轮电影,合吃一碗泡面,在我皮肤得干癣时还敢跟我抱着睡觉。

    闭上眼睛,仿佛又看见毛毛狗在水里像只小海龟一样,温吞地拨着水,探出头,然后问我:「公公,我有没有比较进步了?」

    以后我再也找不到,那样单纯喜欢我的女孩。

    我一直哭个不停。

    我到底赢过什么?

    我赢得了奖杯,却不知道要把奖杯交给谁的手里。

    开往台中的火车上,身边坐了个爱剔牙的女生。

    她将椅子放得很低,偷偷看我写MV剧本。

    我打了两通电话给毛毛狗,两次都听见MSN的讯息声像雨点一样迅速轻脆。我在眼泪与简单的「嗯嗯声」中迅速结束电话,眼泪不断落下,但手指与键盘之间的撞击没有停过。

    倒是身边的女孩禁不住我的怪异,拿着包包坐到前面的位置。

    海线的夜班车,位子就是这么多。

    里面外面,都很空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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