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李碧华 本章:第四章

    “为了十二少的前途,我对华叔苦苦恳求,直至他勉为其难,答允了。拜师之日,我代他封了‘贽仪’美金一百元。”

    “那是多少钱?”阿楚问。

    “约港币四百元。”

    “你如何有这许多钱?”

    “找个瘟生,斩之。”

    “十二少知道吗?”

    “他不必表示‘知道’。”

    真伟大。我想,如果有个女人如此对待本人,我穷毕生精力去呵护她也来不及。但这样的钱,如何用得安心?

    虽然华叔看名妓面上,徒弟常务如倒水洗脸、装饭拨扇、抹桌执床、倒痰盂等工作,不必十二少操劳。但贱役虽减,屈辱仍在,新扎师兄要挣扎一席位,也是不容易的。

    “十二少有没有红起来?”

    “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意思?”我忙问。红就是红,不红就是不红。三十年代的佬倌,一切立竿见影,不比今日的明星,三年才拍一部戏,年年荣登“十大明星”宝座。她们只在“登台”时最红。

    但我真是一根肠子直通到底。阿楚以手肘撞我一下。

    这是如花心上人,她会答“他红不起来”这种话吗?

    女人通常讲“不知道”,真是巧妙的应对,永远不露破绽。

    自此,十二少心情长久欠佳,但觉无一如意事。不容于家,不容于寨,又不容于社会。为了与一个痴心女子相爱,他付出的代价不云不大。

    “有时,他以冷酷的面孔相向,”如花泫然,“甚至借题吵骂,我都甘心承受。他在无故发脾气之后,十分懊悔,就拥着我痛哭,哭过了,我对镜轻匀脂粉,离开摆花街,便到石塘咀。”

    她无限依依:“有时关上门,在门外稍驻,也听到他的嚎哭。”

    我眼前仿见一架长班车(私家手车),载着千娇百媚、滴粉搓酥的倚红楼名妓,招摇过市。她又上班去了。阿姑的长班车,座位之后竖了一支杂色鸡毛扫,绚缦色彩相映,车上又装置铜铃,行车时叮当作响。

    这侧身款款而坐,斜靠座位,尽态极妍的女子,眼波顾盼间,许有未干泪痕。问世间情是何物……

    我们都不懂得爱情。有时,世人且以为这是一种“风俗”。

    我和阿楚,在问了一大堆问题之后,也无从整理。一时间又想不起再问什么。这都是一些细碎、温柔的生活片段,既非家国大事,又非花边新闻。

    我们都忘记了前因后果。前因后果都在红尘里。甚至,我竟忘记了她为什么上来一趟。

    还是阿楚心水清:

    “你们以后的日子怎样?你为什么要寻找他?你比他早死?抑他比你早死?”

    “我们一齐死。”

    “啊——”阿楚叫起来。

    我按住她的手:

    “不过是殉情。你嚷嚷什么?”

    “永定,何谓‘不过’是殉情?叫你殉情你敢不敢?”

    “那就要视乎环境而定了。”

    “你敢不敢?”她逼问。

    “也要视乎原因。”

    “即是不敢啦。”阿楚抓到我的痛脚。

    ——但殉情,你不要说,这是一宗很艰辛而无稽的勾当。只合该在小说中出现。现代人有什么不可以解决呢?

    “不敢就不敢。”我老实地答。

    虽然说敢,反悔了又不必坐牢,起码骗得女友开心。但我真蠢!在那当儿,连简单的甜言蜜语也不会说。我真蠢。

    阿楚不满意了:“永定,你是我见过的最粗心大意的男人了。你看看人家如花和十二少!”

    “看看我们有什么好?”如花怨。

    ——不久,十二少壮气蒿莱,心灰意冷,深染烟霞癖。

    当时鸦片由政府公卖,谓之“公烟”,一般塘西花客,都喜欢抽大烟,六分庄的鸦片一盅,代价九毫。一般阔少抽大烟,不过消闲遣怀,他们又抽得起。落魄的十二少,却借吞云吐雾来忘忧。

    如花无从劝止,自己也陪着抽上一两口。

    渐渐,日夕一灯相对,忘却闲愁,一切世俗苦楚抛诸脑后,这反而是最纯净而恩爱的辰光了。一灯闪烁,灯光下星星点点的乱梦,好像永恒。

    十二少说:“但愿鸦片永远抽不完。”

    只是第二天,一旦清醒,二人又为此而痛哭失声。长此下去,如何过得一生?

    一生?

    前路茫茫。烟花地怎能永踞?红不起来的戏子何以为生?彩凤随鸦,彩凤不是彩凤,但鸦真是鸦。

    楚馆秦楼,莺梭织柳,不过是缥缈绮梦。只落得信誓荒唐,存殁参商。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真是,如何过得一生?

    但觉生无可恋。二人把心一横,决定寻死。

    “你们如何死法?”

    “吞鸦片。”

    “吞鸦片可以死吗?鸦片不是令人活得快乐一点的东西吗?”阿楚怀疑。

    “鸦片也是令人死得快乐一点的东西。”如花说,“它是翳腻馨香的麻醉剂。”

    “你俩真伟大。”阿楚无限艳羡。

    “不是伟大,只是走投无路。”

    “二人都吞下鸦片?”

    “是。”如花强调。

    “怎样吞?”

    “像吃豆沙一样。”

    “十二少先吞,还是你先吞?”

    “一起吞。”

    “谁吞得多?”

    “为什么你这样问?”如花又被激怒了,“我都不怀疑,何以你怀疑?”

    阿楚噤声。

    我只好跑出来试试发挥缓和的力量:

    “——结果是,你先行一步。在黄泉等他,不见他来,对不对?”

    “等了很久,不见他来。”

    “或者失散了?”阿楚又回复活泼。

    “没理由失散。我在黄泉路上,苦苦守候。”

    “或者一时失觉,碰不上。连鬼也要讲缘分吧?硬是碰不上,也没奈何。”我说。

    “所以我上来找他,假如他再世为人,我一定要找到他,叫他等一等,我马上再来。”

    “他怎么可能认得你呢?他已经是另一个人了。”

    “不,”如花胸有成竹,“去的时候,我俩为怕他日重认有困难,便许下一个暗号。”

    “什么暗号?”

    “三八七七。”

    “这是什么意思?”

    “因为我们寻死那天,是三月八日晚上七时七分。我们相约,今生不能如意,来生一定续缘,又怕大家样子变更或记忆模糊,不易相认,所以定个暗号,是惟一的默契和线索。”

    “呀,三八——”阿楚忽省得一事。

    “什么?”如花急问。

    “三月八日是一个节日。”我告诉她,“妇女节。”

    如花皱眉:“我没听过,这是外国的节日吧?纪念什么的?”

    一切只是巧合。一个妓女,怎晓得庆祝妇女节?何况还是为情而死,才廿二岁的妓女。妇解?开玩笑。

    三八七七,三八七七。

    我和阿楚在猜这个谜。

    三月八日早已过去。七月七日还没有来。

    要凭这几个数字作为线索,于五六百万人中把十二少找出来?

    “只有一个最简单的方法,”我没好气地说,“在每一个男人跟前念:三八七七。如果他有反应——”

    “永定,你再开玩笑我们不让你参加!”阿楚这坏女孩,竟想把我踢出局?这事谁惹上身的?岂有此理。

    不过我们也在动脑筋。我们都是这都市中有点小聪明的人吧,何以忽然间那么笨?

    三八七七,也许是地址,也许是车牌,也许是年月日,也许是突如其来的灵感,小小的蛛丝马迹,一切水落石出——我不断地敲打额角,企图敲出一点灵感。

    我没有灵感,我只有奇怪的信念:一定找到他!

    在这苦恼的当儿,惟有随缘吧,焦急都没有用。折腾了一夜,真疲倦。我又不是鬼,只有鬼,在夜里方才精神奕奕。

    终于我们决定分头找资料,明天星期日,我到大会堂去。

    “那我先走了。”如花识趣地、委婉地抽身而退。

    “你到哪儿去?”我急问。

    “到处逛逛。”

    “别走了,你认不得路,很危险。”

    阿楚见我竟如此关怀,抬眼望着我。

    “不要紧,”如花说,“我认得怎样来你家,请放心。”

    末了她还说:“也许,于路上遇到一个男人,陌路相逢,他便是十二少,就不必麻烦你了——如果遇不上,明晚会再来。”

    “喂,你没有身份证——”话还未了,她在我们眼前,冉冉隐去。我怅然若失。她到哪儿去了?我答应帮忙,一定会帮到底,明晚别不出现才好。

    如花,她是多么地晓得观察眉头眼额,一切不言而喻,心思细密。她是不希望横亘于我与女友之间,引起不必要误会。所以她游离浪荡去了。她是一只多么可怜的鬼,我们竟不能令她安定度过一宵?她的前生,已经在征歌买醉烟花场所,无立锥之地,如今,连锥也无。我很歉疚。

    “喂,”阿楚拍我一下,“你呆想什么?”

    “没什么。”我怎能告诉她,我挂念如花?我忽地记起一直没机会发问的事:“刚才你们跑到厕所去干么?”

    “啊——”阿楚卖关子,“她给我证明她是鬼呀。她不证明,我怎肯相信。”

    “如何证明?”

    “不告诉你。”她转身坐下来。

    “说呀。”我追问。

    阿楚不理睬我,她摊开原稿纸,掏出笔记簿,里面有些如符如咒的速记,作开始写稿状:“你别吵着我赶稿,我要赶三篇特稿。”

    算了,我不跟她拉锯,说就说,不说就不说,难道要我牵衣顿足千求百请吗?于是不打算蘑菇下去。见我收手,阿楚又来勾引:

    “你不要知道吗?好吧,告诉你:她让我看她的内衣。我从未见过女人肯用那种劳什子胸围,五花大绑一般,说是三十年代?简直是清朝遗物!”

    说完我俩笑起来……

    大会堂的图书馆有一种怪味,不知是书香,抑或地蜡,抑或防虫剂。嗅着,总有朝代兴亡的感觉。

    红底黑字的联语是“闻得书香心自悦,深于画理品能高”——不知如何,我记得十二少送予如花的花牌:“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这真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的两副对联了,一个是宽天敞地,一个是斗室藏春。你要黄金屋,还是颜如玉?

    我浏览一下,发觉没有我想找的资料,便跑到参考图书馆去。当我仍是莘莘学子之一时,我在此啃过不少一生都不会用得着的书本。何以那时我寒窗苦读,如今也不过如是?当年我怎么欠缺一个轰烈地恋爱的对象?——不过如果有了,我也不晓得“轰烈”,这两个字,于我甚是陌生。几乎要翻查字典,才会得解。

    “小姐,我想找一些资料。”

    “什么资料?”一个戴着砧板厚的眼镜的职员过来。

    “所有香港娼妓史。特别是石塘咀的妓女,有没有她们的记载?”

    那女人瞅我一眼:

    “请等等。”

    然后她跑到后面给我找书。

    我见她对一个同事私语,又用嘴巴向我努了一下。这个老姑婆,一定把我当作咸湿佬。真冤枉,本人一表人材……“对不起,”她淡淡地说,把几本书堆在柜台上,“没什么娼妓专书。只有香港百年史,和这几本掌故。”

    我只好道谢,捧到一个角落细看。我又不是那个专写《不文集》的黄霑,她凭什么以此不友善眼光追随?

    我不看她,光看书。

    翻查目录,掀到《石塘咀春色》。企图自字里行间窥到半点柔情,几分暗示。

    香港从一八四一年开始辟为商埠,同时已有娼妓。一直流传,领取牌照,年纳税捐。大寨设于水坑口,细寨则在荷李活道一带。

    大寨妓女分为:“琵琶仔”、“半掩门”和“老举”……我一直往下看,才知道于一九○三年,政府下令把水坑口的妓寨封闭,悉数迁往刚刚填海的荒芜地区石塘咀。那时很多依附妓寨而营业的大酒楼,如杏花楼、宴琼林、潇湘馆、随园等,大受影响,结束业务。

    不过自一九一○年开始,“塘西风月”也就名噪一时,在一九三五年之前,娼妓一直都是合法化的。花团锦簇,宴无虚夕,真是“面对青山,地临绿水,厅分左右,菜列中西,人面桃花,歌乐升平”。及后禁娼……

    ——但文字的资料仅止于此。虚泛得很。

    我还有缘得见几帧照片,说是最后一批红牌阿姑。有一位,原来也是“倚红楼”的,名唤花影红——不过她比不上如花的美,而且又较丰满。真奇怪,何以不见如花的照片?

    对了,原来如花早已不在了。

    他们在一九三二年吞的鸦片。

    我灵机一触,忙还书,又商借别的。

    “小姐,”我斯文有礼地向她招呼,免生误会,“对不起,我想再借旧报纸的微型菲林。”

    “几年的?”

    “一九三二年。”

    “三二?”她找出一本册子来,“没那么早。”

    “最早的是几年?”

    “最早也要一九三八年。”

    唔,那年如花已经死了。

    “麻烦你了,不大合用。”我转身想走。

    ——啊不,三八年?

    “小姐小姐,”我兴奋得大声地唤,“我要借三八年七月七日那卷!”

    我之所以兴奋,便是想到,会不会在三八年七月七日的报纸上,刊了有关十二少的消息?那天可是他再世为人的出生日?可有一点线索供我追查下去?我只是区区一个广告部副主任,得以兼任侦探,造梦也想不到。一壁想,一壁笑。催促之声音也大起来。

    “先生,在图书馆中请保持安静。”

    她给我的印象分早已是“丙”,不,也许是“丁”。所以一见我表情有异,更防范森严。

    “这卷微型菲林是《星岛日报》一九三八年下半年的,你自己找七月七日吧。”

    她登记了我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在登记身份证号码时,一再复看,证实无讹。怕是一见势色不对,诸如我出言不逊,意图非礼,或公共场所露出不文之物,她们便马上去报警——都是我自己不好,研究娼妓问题走火入魔了,样子也开始变得像急色的嫖客。我让那步步为营的女职员安装好菲林之后,便按掣察看。由七月开始,逐天逐天地看,这些在我出生二十年之前的民生国事——但,看到七月七日,我找不到任何资料。我只知道当年的卖座电影是“陈世美不认妻”。士多卑厘果占卖一元五毫八仙一瓶。饮唂咕很时髦。副刊的文章是《青年如何读书报国》。又因战事已经爆发,香港也受波及,报上提到日军,都用一个“×”或空白格子代替,有些稿件的位置开了天窗,植上“被检查”字样……已是乱世,谁有工夫顾盼儿女私情?

    我很失望。花了半天的时间,毫无头绪,还遭受女人的白眼。如果那女人好看一点,也是无妨,但她又长得……算了,我对美女的标准,竟然在一夜之间提高不少呢。

    当我自大会堂图书馆出来时,普天是烂漫阳光。

    只有我,因为空手而回,甚是无聊。一如没上电芯的收音机、没入水银电池的计数机、没蜡烛的灯笼、没灯的灯塔、没灯塔的海。

    脑中充斥着三八七七的旧报资料:陈世美不认妻、士多卑厘果占、读书报国、“×”侵华行动、“被检查”……

    沿着电车路,信步行至中上环,那个站,是我与如花一同上车的站。

    咦,往上行,不是南北行吗?如花偶尔提过,十二少当年是南北行三间中药海味铺的少东。于是移玉上行,谁知,我也认不得路了。

    这里有新厦,有银行,就是不见老店。在一间卖人参的高丽店子门外,老头给我遥指:

    “这边不是南北行,往西行才是。文咸西街,知道吗?南北行以前很有地位,知道吗?以前——”

    没等他说完,我连连谢过。我怕他又给我惹来另一个故事,则我此生也必得在三十年代的风尘中打滚了。不,一宗还一宗。先解决如花的一宗。

    这南北行一带,虽已破旧立新,面目全非,间中,还可见残存的老字号,木招牌,漆了金字,两旁簪花。店里高高悬着风扇,一边排了木桌,木桌上有算盘。整条街,弥漫着当归的香味,闻着闻着,魂魂魄魄都不知当归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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