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张贤亮 本章:二十四

    晚上,我照例到马缨花家去。生活中任何一个举动如果经常反复,都会成为一种习惯;人不由自主地要受这种习惯支配,何况我去马缨花家,不但有肚子的需要,还有心灵的渴望。在那里,和她在一起,即使中间有个海喜喜——人啊!应该说海喜喜和她中间有个我,但这时我却不这样想了——我也能得到作为一个人的心必须要有的东西。这东西是什么?一点温存,一点怜悯,一点同情,一点敬意,一点……那么模糊的爱情。我小时候,家附近有个寺院。它坐落在半山坡上,红墙隐没在一片翠竹当中。每天清晨,从它那里响起一阵沉重、缓慢,而又悠远的钟声。它沉重、缓慢而又悠远,于是我的思绪能跟得上它的余音,随着它一直消失在那多雾的嘉陵江中。接着,下一响钟声又带去我另一部分思绪……直到把整个的我带离开这个尘世,进到一个虚无缥缈、无我、无你、无他的境界中去。到马缨花家,不知怎么总使我想到那种钟声。也许是因为我正在那么尴尬、那么困窘、受人捉弄的时候,是她来把我带出铺满干草的单身宿舍,领到她那充溢着温馨的小屋里去的缘故。并且,她又是一个异性,一个如此美丽可爱的女人,因而我离开那铺着干草的尘世,到她灯光明灭的小屋里,更有一种异样的充实,不是无我、无你、无他,而是整个世界对我来说,都具有一种新的特定的意义。

    这种意义只有我能体味得到。这就是人的正常生活的恢复;不是出世,而是又回到人的世界中来。本来,对过去的记忆已经淹没在沉重的阴影当中,就像月亮被急驰的乌云所吞噬。但是在马缨花那里,总有这样那样的东西,包括她幼稚而又洋溢着智慧的幻想,使我把中断了的记忆联系起来,知道自己是个人,是个正常的人。我以为,即使今天我和海喜喜打架,也是在这种生活环境中的正常人的表现,甚至可以说是我已经成为正常人的重要标志。

    农工们赞赏的笑声和谢队长开始放任、终而叱责海喜喜的态度,再好不过地说明了他们全体都认为结果应该如此。我通过了这个环境对我的考核;他们,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正常人,接纳了我成为他们行列中的一员。马缨花在拍尔舍睡觉——在农村,孩子们都睡得早,见我进来,一骨碌爬起,跳下炕。她先顶上门,然后转过身,两手在袄襟上抹了抹。“来,我看看,这驴日的把你抽成啥样子了?”

    我这时才感觉到脸上火辣辣地疼。后来一打架,我把挨了一鞭子的事情也忘掉了。

    她把我的脸扳向灯光,美丽的眼睛一闪一闪地在我脸上审视着,一边看,一边“啧、啧”个不停。我低下头,任她的手抚摩我的脸。当她颤抖的手指轻柔得像一阵微风掠过我鞭伤的时候,我觉得全世界的抚慰都在这里面了,同时心头响起了勃拉姆斯为法柏夫人作的那支《摇篮曲》。

    啊!命运没有亏待我。

    她的动作和表情,已经无疑地表露出了她对我怜悯和施舍下更深的那个层次。发现了这点,我倒心安理得了。被人爱,似乎就获得了某种权利。我大大方方地在土坯凳子上坐下来,等她给我盛饭。今天,她特别容光焕发。她流连的目光比往常更为炽热,那迅捷眨动的长睫毛有一种爱娇的意味。她线条秀丽的嘴唇不说话时也微张着,仿佛表示着某种惊奇与渴望。

    我一面吃饭,一面把今天事情的经过告诉她。我知道她顶了门,二十多天来,她还是第一次要把海喜喜关在门外。但我仍然警觉着房门口。可是直到我离开她家,门口也没有响起海喜喜的脚步声。她毫不在乎门外的动静,说起今天的事,对我表现出雌兽护仔的偏袒,毫无道理的溺爱,用粗野的话把海喜喜骂个狗血淋头。这反倒使我不安,觉得不公道。

    “你们原来不是挺好的吗?”我问,“我还当做你们是好朋友哩。”“啥‘朋友’!”

    她蓦地满面绯红,怒气冲冲地说,“那驴日的是个没起色的货!有一天他……”

    说到这里,她突然停住了,像急刹车似的,身体还往前倾了一下。随后,她又往炕上蹭了蹭,坐端正,把手里补的衣服朝怀里一拉,继续补下去,不说话了。

    我很快就意识到我说错了。我所说的“朋友”,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和她理解的“朋友”完全是两回事。她脑子里的“朋友”,是“嫁不下个好汉子也要维朋友”的那种“朋友”,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情人。

    这证实了我的直觉。人有着很微妙的心理,总觉着爱情和字画不同,在字画上盖的钤印越多,字画越值钱,而在爱情上仿佛就容不得别人先占有过。殊不知只有成熟了的爱情才最可贵。

    马缨花的爱情就是成熟了的爱情。

    沉默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脸上的红晕已经退了下去,两只瞳仁一闪一闪地发光,轻轻地娇笑一声,没头没脑地说道:“你,倒挺像咱们的人!”

    我向她表示理解地一笑。“咱们的人”包括许多含义:劳动人民——这点对我非常重要,体力劳动者,农工,甚至还指从中亚细亚迁徙过来的撒马尔罕人的后裔。她这句话,也使我明白了,为什么她独独会在今天这样明白无误地表现出她内心的感情。对她来说,仅仅是个”念书人”,仅仅会说几个故事,至多只能引起她的怜悯和同情;那还必须能劳动,会劳动,并且能以暴抗暴,用暴力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尊严,才能赢得她的爱情。啊!我撒马尔罕人的后裔。

    她又跟我说,今天她没找齐制服上的黑胶木扣子——在这时候,扣子也是紧俏商品,等明天把扣子找齐了,再给我钉。她从枕头下抽出一根用废布头搓成辫子的布带给我,让我扎在腰上。“你呀,”她笑着说,“我知道,连绳子也没有一根。”

    是的,我的确连绳子也没有一根。

    “你知道我的事情可不少。”既然我知道她爱我,我也不用为自己的贫穷感到羞愧。我接着用轻松的口气问她:“可是你的事我还不知道哩。哎,我问你,尔舍的爸爸究竟是谁?”

    她埋下头,微笑地沉吟着,一会儿在一串轻声的娇笑中说:“我不能沾男人,一沾男人就怀……”

    她的回答使我惊愕不已。她根本没有正面回答我。我原以为这会引出她一个故事,一个或许是哀婉、或许是悲愤的遗恨,然而,她却轻轻地一抹,把有关这一段的回忆都抹进了时光的垃圾桶里去,毫不吝惜地把它掩埋了。听那口气,她好像觉得这种事对任何人都没有伤害,对她自己也没有什么伤害……真要命!她既使我恢复成为正常人,把我过去的回忆和我现在的感受连接了起来,也从而使我对她产生了惶惑、迷惘和新奇感。她身上有许多我不理解的东西,还有和我过去的道德观相悖的东西。然而这些东西在她身上表现出来时,又如此真实,如此善良,也显得十分的美,竟动摇了我的道德观念,觉得她总是对的,是无可指责的。

    她和海喜喜,把荒原人的那种粗犷不羁不知不觉地注入了我的心里。而正在我恢复成为正常人的时刻,这种影响就更为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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