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但闻叶落,不见花开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沈南乔 本章:第十二章 但闻叶落,不见花开

    昨晚的睡眠质量不错。孙菀醒来时,头脑较往日清醒。屋子里的光线很暗,她判断不出时间。她想伸手够床头柜上的闹钟,但他的手将她的腰缠得很紧。

    她疑心还早,不忍弄醒他,暂时安下心来,轻轻将脸贴在他的手臂上。他均匀的气息喷在她颈后,每一下都能在她心底牵引起奇异的触动。

    薄被之下,他们光裸的身体蜷成S状,紧紧贴合在一起。孙菀想起某位行为学家的著作里提到,这是情人间最恩爱的睡姿。

    她一点也不想细究她和他是怎么忽然之间从相敬如宾到如斯恩爱的,因为认识他后,已经习惯了这样不合乎常理的“忽然之间”。也许很多看似不合理的事情背后,埋藏着无数水到渠成的理由。

    孙菀保持那个姿势很久,终于觉得热,她小心翼翼地将小腿移到被子外。身后的人动了一下,少顷,他的手便由她的小腹移到她的胸口,在那里抚弄游移,“热。”

    孙菀点了点头,闷声问:“几点了?该起了。”

    她还没来得及伸手去拿闹钟,四肢就被他缠绵地锁住,两片灼热的唇从她的耳后,移动到脖颈,再到肩胛骨。

    经过昨夜的数度缠绵,她的身体已经不再抵抗这种亲昵的举动,反而对他产生了一种依恋。所以在他低声呢喃“爱你”时,她的身体先于羞耻心一步,转过去拥住了他。

    他十指插入她的长发间,无声吻她,很顺利地进入她的身体。他试探着将她的身体折成更契合的姿势,她不迎合,也不拒绝。他很耐心地将战线拉长,看她颤抖失控的样子,那样的她真实而脆弱,方方面面都满足了他对她的征服欲。

    结束后,他们面对面相拥,彼此没有说话,屋子里宁谧极了。孙菀曾在内心设问,世人都爱说天荒地老的相守,莫非不会嫌腻。但这此刻,若能被他如此拥抱至天之荒秽、地之衰老,她一定会甘之如饴。

    但她毕竟是个警醒的人。赶在他再度有力气纠缠她之前,她支起胳膊,将闹钟拿了过来,目光看清时间的那一刻,她不禁掩唇,“天!”

    “怎么了?”身后传来他懒懒的声音。

    “你的闹钟是摆设吗?”孙菀躺回床上,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掀开被子下床,从他柜子里翻出一件白衬衣套在自己身上。

    “去做什么。”

    “做我们的午餐。”

    下了楼,孙菀拿起茶几上的手机,电话果然被打爆。她赤脚走去盥洗室,倾一杯漱口水咕嘟咕嘟地漱口,确定口齿清楚后,才回拨老夏的电话。

    那边,老夏压低声音说:“干吗去了?大会都不开了。”

    “我在……做采访。”

    “什么采访?小样儿别诓我,下午我要‘有图有真相’。”

    孙菀咬了下唇,往门外看了一眼,“早晨上班路上,我看到余小菲那个绯闻男友在……逛超市,所以就忍不住去跟了……”

    “超市?”老夏来劲儿了,“余小菲家附近的超市吧?他都买了什么?有没有买那个。”

    “哪个啊。”

    “就那个啊!男女间用的那个啊!拍到男主角买那个,比拍到夜探香闺还劲爆。”

    孙菀深吸了一口气,生硬地说:“没有。”

    “行行行,下午早点过来,挂了!”

    孙菀将手机丢去一旁,快速冲澡换衣,去冰箱找出鸡蛋煎好,又翻出几片吐司,将鸡蛋夹进去摆盘,对楼梯口处收拾得焕然一新的卓临城招呼道:“吃饭。”

    卓临城走近,瞟了眼桌子上的午餐,意兴萧索,“就这个?看来体力劳动的报酬真的越来越廉价了。”

    孙菀脸一红,抓起一个简易三明治塞住他的嘴,“快点吃,吃完陪我去办事。”

    孙菀所说的办事,便是让卓临城去超市摆拍一组照片。卓临城起初有千万个不乐意,却被孙菀一句“你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堵了回去。

    进了超市后,卓临城径自推着车往生鲜区走,挑了几盒牛肉、小排后,他用网兜捞出一兜牡蛎,对跟着他抓拍的孙菀说:“晚上我要吃奶酪焗牡蛎,不要蒜蓉,少放柠檬汁。”

    他话音刚落,那些正在看螃蟹、海虹的主妇,全都涌到了牡蛎前。

    他又走去蔬菜区,状似视察,“我不喜欢吃芥蓝、苦瓜、胡萝卜,尤其讨厌茼蒿和茴香。”

    他随手往车子放入菜心、花椰菜、西红柿、牛肝菌,如沐春风地看向孙菀,“如果你能把这些菜做好,我会更爱你一点。”

    孙菀不耐烦地放下机子,“卓先生,麻烦你拿出一点被偷拍的自觉来!”

    然后便是水果区,他见孙菀久久停留在一只熟透炸开的榴莲前,顿时如临大敌,“你敢!”

    孙菀抿唇,双眼微弯,难得露出点坏笑,“超甜的,不骗你。”

    卓临城推车向前,自言自语似的丢下三个字:“恶趣味。”

    孙菀将机子收起,快步追上他,伸出一只手同他一起推车,“那你告诉我,爱吃什么才不叫恶趣味。”

    “比如这个、这个……”卓临城果然不出意外地拿起一盒草莓、一盒大樱桃。

    孙菀瞥了眼盒子里红粉妖娆的水果,哂道:“外貌协会!”

    卓临城不动声色地握住她搭在推车上的手,将那盒樱桃举到她面前,神秘兮兮地说:“我猜你不喜欢吃樱桃。”

    “你又知道?”孙菀斜睨他。

    卓临城嘴角勾起一丝暧昧的笑,凑近她说:“你吻技超差的。”

    孙菀一脸涨红地怒视他,“这和喜不喜欢吃樱桃有什么关系。”

    “我听说会接吻的女孩子能用舌头把樱桃梗打结。”

    孙菀呼了口气,沉下脸揶揄,“我看不是听说,而是试过吧。”

    卓临城举起三根手指,一本正经说:“我保证只是听说。”

    孙菀斜觑他一眼,抬手将他的无名指扳下去,莞尔,“还是这种手势更适合你,我简直想拍一张拿来回味。”

    卓临城顺势将手收回,虚掩在唇上,轻咳了一声。

    直到彼此将车推到收银区,孙菀仍在咬唇暗笑。排队等待的时候,卓临城撇下她,走去了一旁。

    眼见前面队伍尚长,孙菀索性打开相机,一张张浏览起照片来。不得不说,卓临城确实上相,连这种高清广角镜也一点儿没折损他的姿色。她看得入了神,嘴角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小姐。”收银员将她的思绪从相机屏幕上拉回,她抱歉地笑了一下,转身去拿车里堆成小山样的食物,这时,某人忽然返回她身后,顺手将数盒某物放去了收银台。

    排在孙菀后边的人纷纷伸着脖子观看,孙菀窘得想死,红着脸瞪他。卓临城一脸无辜地反问:“怎么啦?难道这次买得还是不够。”

    这睚眦必报的奸人,实在可恶!孙菀发誓,以后再也不要来这间超市。

    那天过后,卓临城变得很恋家,除非有必要的应酬,晚上七时前一定回家。孙菀不习惯每天回家后都有他的日子,那意味着她必须要打起精神做饭伺候他,而他的嘴又是那样刁。好在他偶尔也会帮着刷碗、清理厨房,若哪天孙菀实在累,他也不吝亲自下厨,或是带她满京城寻觅好吃的。

    慢慢地,不习惯反倒变成了喜欢。

    晚饭后的时光,他们往往一起去阳光房里侍弄花草,偶尔在花花草草中随蔡琴的歌跳一支贴面舞。末了,两人便拥在沙发上一起看电影,或者一起读本小说。当然,这些老迈的相处节奏,必须是以卓临城愿意迁就孙菀为前提的。倘若卓大少爷哪天心情不好,又或是心情太好,他就会按照自己的节奏,软硬兼施地拐她去不同的地方做爱做的事情,有时候是浴室,有时候是厨房,有时候是餐桌……无论上一刻她看上去多么端庄冷静,只要他想,下一刻她就会被他弄得无法自持。

    偶尔也会有小争吵,比如,卓临城对某个岛国有与生俱来的敌意,孙菀却很喜欢岛国的音乐、动漫,对那边颇有几分爱屋及乌,这种时候两人就会开始互掐,直到战火完全消弭在枕席之间;又比如两人聊《红楼》,孙菀喜欢宝钗,卓临城偏爱黛玉,孙菀说宝姐姐“艳压群芳”,卓临城便攻讦宝姐姐“寡淡无趣”,进而发表长篇大论道——国人自古是很讲究情趣的,室可以贫,但不可以陋;美人可以素,不可以煞。趁着孙菀沉思之际,他便得寸进尺地要求她换上性感内衣取悦他,美其名曰:妻可以寡欲,不可以无趣。

    情到深处,卓临城即便去见兄弟好友,也要孙菀作陪。孙菀起初不愿意,因为从她第一次去万乘,便由于赵瀚的缘故,对塔尖上的“二代”们不抱好感。

    勉强去了几次后,她渐渐又对卓临城所处的圈子有所改观。那些人里虽有斗鸡走狗的花花公子,但大多数还是和卓临城一样的雅痞,大家在一起的消遣多是高尔夫、赛车、网球、钓鱼、打牌,偶尔也有火树银花的派对。

    彼此在一起时,孙菀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开心,因为她骨子里是悲观的,她不知道这样美好的日子会持续多久,她总觉得她不该如此好运,轻而易举地就得到这样盛大的幸福。

    她一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生活的无常,她很怕燃烧在指间的璀璨眨眼间到头,变成让人避之不及的烧手之患。

    这晚,趁着卓临城收拾厨房的空当,孙菀将他要看的某部战争片藏起来,放入自己喜欢的文艺片——那段日子口碑极好的《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

    卓临城端着红酒和芝士粒过来,见大权被篡,只好取来几本商业杂志,枕在她怀里翻看。

    十几分钟后,见孙菀的注意力被成功夺取,他有点不甘被冷落,接连叉着芝士粒往她嘴里送。孙菀含着食物,嗔怪道:“这东西很长肉的。你难道没发现我已经长胖了吗。”

    “没发现。”他慢条斯理地翻过一页杂志,手不老实地抚向她的大腿,“不如让我仔细检查。”

    孙菀按住他的手,指着大荧幕顾左右而言他:“人家那么可怜,你却打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卓临城侧过头去,画面刚好播到松子的前男友——一位落魄的纯文学作家在留下“生而为人,对不起”的遗言后自杀,喃喃道:“是怪可怜。”遂也静下心来陪她一起看。看到最后,两个人都有些悲怆。良久,他闷闷地说:“怎么会有人顽固到这种地步?明明退一步海阔天空,她却非要将自己的人生之路越走越窄。我实在欣赏不来这种极端的付出。”

    孙菀拥着他的肩膀,沉默了一会儿,“正是因为这种极端,所以她那平凡之至的人生才会成为震撼人心的艺术。话又说回来——”

    孙菀忽然起了点逗他的坏心,“有时候,你的逻辑和岛国人很像。”

    卓临城的脸色有点难看,但他还是静静等她把话说完。

    “就凭你那种‘做坏事都是因为寂寞啊’,‘其实施暴者也是很无辜很需要人拯救’的强盗逻辑,不投胎到岛国,真是一种天大的遗憾。”孙菀笑得花枝乱颤。

    卓临城翻过身,重重压住她,眯着眼睛一字一句问:“我有对你施暴过。”

    孙菀太熟悉他这种眼神,抓过一只抱枕打他,“你胆敢试试!”

    卓临城拿掉挡在她面前的抱枕,正要有所动作,搁在茶几上的手机冷不丁响了起来。

    此时已是深夜,猝然响起的铃声让他们俱是一惊,与此同时,一道闷雷声响起,他们这才发现,外面已经下起了淋漓的秋雨。

    卓临城拿过手机,看清来电姓名的瞬间,他骤然坐直了身体。

    他下意识地看了孙菀一眼,接通电话,“有什么事情。”

    那边不知说了些什么,卓临城顿时紧张起来,“不要胡闹,马上挂掉电话,回房间里去——”

    他边说边穿上拖鞋,蹙眉往卫生间的方向走去。

    僵了好一会儿,孙菀才缓缓往沙发扶手上躺去,灯光下,她的神情异常平静,却也变得异常苍白。

    她在心里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为什么要让她瞧见那个名字?为什么要让她瞧见他紧张她的样子?

    片刻后,卫生间的门打开,卓临城已经穿好衣服,随手抓过门口的风衣,沉声对电话那端说:“我很快就到。回房间里去,立刻、马上!”

    说完,他挂掉电话,在玄关处回头,“我有些事情需要处理,会晚些回来。”

    玄关处的光线很暗,孙菀看不清他的表情,但能从他声音里听出些什么,比如不安,比如歉疚,都是她所不想听到的。

    “嗯。”理智让她挤出一丝微笑,“早回。”

    门合上的瞬间,孙菀不自禁地颤了一下,她听见心里传来巨大的震动——砰!

    卓临城的车子以超过限速两倍的速度在大雨里疾驰,他并非一个信仰规则的人,但是他很少为了什么去触碰规则。接连闯过三个红灯后,他的车子终于停在一个小区大门口。他无暇领卡,不管不顾地将车停在路口,快步跑到一栋楼的电梯门口按下最高层的按钮。

    抵达最高层后,他三步并作两步往天台冲去。推开天台大门的一瞬,肆虐的秋风卷着夜雨呼地扑在他脸上,他抹去脸上的雨水,一眼就在天台边缘找到了那个暗红色的纤弱身影。

    他想也不想地冲过去,一把将她从天台上拽下来,厉声喝道:“你疯了!”

    余小菲在大雨中抬起头来,苍白的灯光下,她沾满雨水的脸白得发青,青里透着让人怵目惊心的酡红,她睁开迷蒙的眼睛,露出一个忧悒的微笑,带着宿醉未醒的腔调说:“你来了……”

    卓临城二话不说,拽着她就往门内走。

    余小菲用力挣开他,倒退回阳台边缘处,咯咯地笑了起来,“片子都杀青这么久了,你怎么都不来看看我。”

    卓临城长嘘一口气,耐下性子,一字一句喝令:“回去再说,这里危险!”

    可惜他的威严,在酩酊大醉的余小菲面前,毫无用武之地。

    余小菲赤着脚在大雨地里打了个旋,仰面看着从天空中坠落的、针尖般的密集雨丝,喃喃说:“我也要唱歌给你听。”

    卓临城耐心用尽,上前要去拖她,余小菲猛地往后一退,一手紧紧抓着栏杆,大声问道:“你爱上你太太时,也是这样的雷雨天吗?你说她一个人在大雨天里唱歌,你觉得她的世界好安静、好特别,跟着她走了很久,若不是担心她危险,你恨不得一直跟她走下去……那若是我现在唱歌给你听,你会不会有一点爱我。”

    卓临城焦头烂额,冷冷道:“不会!余小姐,请你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一道雪亮的闪电在他们头顶炸开,余小菲在电光间凄然睁着双眼,一线眼泪无声滑落,“余小姐,你叫我余小姐……既然你与我这样生分,又何必在乎我死活。”

    卓临城目光落在她的手机上,他实在不愿意和一个拿着“引雷针”的醉酒女人在雷雨天争论什么,他快步上前,不管不顾地去掰她紧握着栏杆的手指,“小菲,不要这样任性。”

    他那声服软的“小菲”轻而易举地引爆余小菲的情绪,她开始大哭,一边哭一边往他怀里钻,她的双手死死揪着他的风衣,“我就是这样任性,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

    卓临城没有推她,一边轻轻拍着她的肩膀安抚,一边不动声色地带着她往门后撤。余小菲在他怀里哭得脱了力,双腿直打战,哭得快要窒息的时候,她忽然仰头,在他锁骨处重重地咬了一口。

    卓临城吃痛,倒吸了一口气,重重将她从怀里推开,几乎是用拖的,将她硬拖进门。他一口气将她拖到她家门口,用命令的口气道:“开门!”

    余小菲倚在墙上,上气不接下气地抽噎。

    卓临城见她手上只有手机,心知她出来发酒疯时没有带钥匙。他抚了抚额,蹙眉看向一旁,考量许久。

    彼此僵持对峙了片刻,余小菲渐渐止住了抽噎,抬眼诘问般盯着他。

    卓临城心中一动:那样的眼神太像一个人。因着这种相似,他的心渐渐软了下来,他竭力心平气和,“有没有备用钥匙。”

    余小菲仍用那眼神炙烤着他,仿佛他真欠了她什么无法偿还的债一般。卓临城暗叹,不愧是新科威尼斯影后,眼神太容易叫人入了她的戏。

    他的语气只好再软一些,“告诉我备用钥匙在哪里。”

    余小菲重重抽噎了一下,好像一个刚受到父亲无故责骂又在接受父亲道歉的委屈孩子,“没有。”

    她的衣裙已经湿透,鲜艳的火红变成玫瑰枯萎的颜色,湿透的长发贴着她的脸和脖子蜿蜒着,嘴唇因秋寒变成了桑葚红。她光裸的脚背弓着,白嫩的脚趾缩得颇为楚楚可怜。

    圈内的朋友提起余小菲,逃不脱的几个词便是放浪形骸、慧黠机敏、任性妄为、目下无人,但卓临城自认识她以来,看到的却多是她不动声色的可怜,以及与她年龄不符的玩世不恭。

    卓临城在她的可怜面前败下阵来,“走,我送你去宾馆。”

    余小菲没有抗拒,慢慢跟上他的脚步。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电梯,卓临城看了看路面,又看了看她赤裸的双脚,一言不发地在她面前蹲下身去。

    余小菲垂眸看他,有些动容,她一声不吭地上前,在他背上趴下,挂在他脖子上的双手交叠成环形。

    卓临城冒雨将余小菲背到车前,将她放在车后座上。发动车子后,他在导航的指引下四处去寻宾馆。

    然而所到之处,所有的宾馆都是满员,三番五次被拒后,卓临城才想起今日是周末。

    疲累交加之下,他只得将车开去自己在南二环的宾馆。

    泊了车进入宾馆大堂,昏昏欲睡的员工见了他,纷纷起身鞠躬,眉梢眼角却在偷觑他身后的余小菲。

    卓临城将余小菲带到前台,淡淡道:“开一间套房。”

    前台小姐不无抱歉,“卓总,没有套房了。”

    “大床房或是标间。”

    “真的对不起,所有房间都没有了。”前台小姐慌忙鞠躬。

    卓临城沉吟片刻,转身对余小菲说:“跟着我。”

    然后头也不回地往电梯方向走去。

    卓临城打开自己专属套房的廊灯,侧过身对身后的余小菲说:“先去冲个热水澡。”

    说罢,他走去床头柜,拿起座机电话的听筒,按下一个键后吩咐道:“准备一碗驱寒汤。尽快送来。”

    话音未落,一双手从背后圈住了他,一张冰冷的脸轻轻贴在了他的背上,“卓哥哥,我想你了。”

    卓临城怔了一下,抬手将她的手拿掉,放下电话听筒,“今天你就在这里休息吧。”

    “那你呢。”

    “我太太在家里等我,恕我不能照顾你。”

    余小菲的面色骤然颓败,嘴角却挂着怪异的笑,“你们什么时候这样好了。”

    卓临城避而不答,拿出手机,“我让徐韬明天一早给你送衣服过来。”

    徐韬是卓临城的发小,幼年时,他们交好过一段时间,然而成年后,因着彼此品性、追求相差太远,二人便疏远为泛泛之交。这一两年,他们却因合作一个项目频繁来往起来。

    徐韬此人是典型的京城顽主,贪婪狡狯、嗜色如命。他对余小菲垂涎已久,前日更是花大手笔为余小菲购进豪车一辆,只求博佳人一笑。余小菲虽厌恶他龌龊下流,却忌惮他的权势,不得不常常虚与委蛇地同他暧昧周旋。

    此情此景下听卓临城提到徐韬,余小菲恼羞成怒地抓起一只枕头砸向他,“你太过分了!你明知道我多讨厌他!”

    卓临城挨了她一下,抿唇隐忍道:“或者你告诉我你经纪人的电话。”

    余小菲被激怒,尖叫了一声,怒吼道:“卓临城,我错看人了,原来你和那些人一样薄情!她不过稍稍对你假以辞色,你就急着将我往外人那里踢。我就那样贱,只配得上徐韬那种人?”

    卓临城眼眸微微一沉,语气渐冷,“够了。我不喜欢听醉话,尤其是在我急着回去陪太太的时候。”

    他的语气虽不严厉,但字字句句都像射出去的飞镖,不至于伤到她,却足够让她定在靶子上一动也不敢动。

    合上门离开之前,卓临城动作滞了一下,“今晚的事情,我当没发生过,但不希望有第二次。”

    凌晨三点多的样子,孙菀听见大门开关的声音。她一动不动地趴在枕头上,睁着眼睛看被夜风撩动的窗帘。

    卧室外很快传来他转动门把手的声音,察觉到她落了反锁,转门声立刻顿住。又过了半晌,她听见他往楼上走去的声音。

    她轻轻地翻了个身,将肩上的薄被拥紧。

    第二天,孙菀早早起了床。路过盥洗室的时候,她忍不住将他的湿衣服从洗衣机里拿了出来,上面有浓重的雨腥味和一种很独特的女香,很快,她又在衬衣的领口下看到一抹殷红的痕迹,她的喉咙动了动,迟缓地将衣服放回了洗衣机里。

    到办公室以后,她便一直恍恍惚惚地坐在电脑前发呆。九点多的时候,卓临城给她打了一通电话,她毫不犹豫地按了无声,任由手机在桌面振动。十点多的时候,卓临城的电话又打了过来,她的手指久久停留在接听键上,最终还是没有接。此后,她的电话便再没响过。

    接下来的一天,她不是打错电话,就是填错表格,只差打翻水杯。午餐过后,她勉强打起点精神,从报纸堆里找到老夏上次给她的周刊,将那篇已经烂熟于心的报道又看了几遍,直看得四肢发凉,眼眶发胀。

    她在百度里输入余小菲的名字,先是看她的照片,足足翻够一百页,然后又去看她的新闻履历,两个小时后,她知道她是浙江人,喜欢吃甜食,讨厌阴天,新近荣封了最年轻的威尼斯影后,被影评人称为“影坛之光”。

    末了,她又找出让她封后的那部文艺片,她饰演了一个不谙世事的藏族少女,流浪在大草原上,演技比她的脸更惊艳。那部电影里,她有一段裸戏,她站在空无一人的草原上,头发凌乱,面孔污脏,但裸露出的上半身洁白得像只羔羊,又因她下身裹着臃肿的袈裟,使得她看上去很像文艺复兴时期的女神雕像。

    孙菀将画面定格在那里,有些不安好心地试图在她眼睛里打捞一丝“精明”“矫饰”,可是哪里有?她简直要因她那干净纯粹的眼神膜拜这完美的色相。

    她心跳乱得厉害,实在鼓不起勇气去看影评了,影评人一定会将她说成是举世无双的Angel。

    下班后,她第一时间出门,连打卡都忘掉。

    刚一出门,她就见卓临城的车停在台阶下。她快步走下台阶,面无表情地往前走。

    身后,车子不紧不慢地跟着她往前开。

    那段路偏偏很长,仿佛怎么也走不到头,一气之下,孙菀掉转头往反方向走去。车子顿时停下来,车门洞开,卓临城快步上前,拉住她的手腕。他要拥她入怀,却遭到她格外决绝的反抗。

    卓临城轻轻叹气,“有什么事情回家再说,好吗。”

    孙菀的眼圈霎时红了,明明很想打人、骂人,或者当街做个泼妇,可表现出来的,却是一贯的漠然,“我有事情要办,暂时不回去。”

    卓临城放低姿态,“我送你去。”

    孙菀鼻子酸酸地冷笑,“不需要。”

    卓临城试着去抚她的肩膀,却被她毫不留情地挥开,双方都陷入尴尬的沉默。孙菀生怕自己在他面前落泪,绷着脸道:“请你把路让开,否则我不保证会有什么让你难堪的事情发生。”

    说完,她错开卓临城,低头匆匆往前走去。

    卓临城在原地犹豫了一下,扬手锁上车,跟着她往前走去。

    感觉到他的跟随,孙菀脚步不自觉加快。卓临城不想惹她不愉快,始终保持在离她两米的距离外。

    孙菀忍无可忍,见前方站台有公交车停下,想也不想就走了上去。她刚寻到一个位置站定,正要关上的车门被推开,卓临城一边对司机说“抱歉”,一边掏钱夹。

    他个子较常人高出很多,加上衣饰华贵,气度优雅,一上车就将众人的眼光吸引了去。老成点的乘客只是拿揣度的眼神打量他,年轻点的便交头接耳,窸窸窣窣地议论他。骤然成为旁人谈资,素来从容的卓临城也不免尴尬。他瞥了眼孙菀,低头打开钱夹,钱夹里除了卡就是大额现金,只好拿出一张大额钞票投下,走到离孙菀不远处站定。

    孙菀本就有气,见他这样挥霍,肉疼并心疼齐发,脸色便又沉了一分。

    两人相隔不过一米,孙菀目视窗外,视他如空气。然而在偶像剧大行其道的今天,车上人哪有猜不出二人关系的?全车人不约而同地拿看剧情片的眼光在他二人身上睃来睃去,睃得孙菀芒刺在背。

    硬撑了两个站后,她见前方有个书城,毫不犹豫地在车靠站后下了车。

    她站在人迹稀疏的站台,在初秋的凉风里呼了一口气,耳听得有人也下了车,一口气又提了起来,面无表情地朝书城走去。

    进了书城后,她如鱼得水地在里面悠然转着,时而翻翻重磅推荐的畅销书,时而翻翻新近出版的画集、摄影集。她倒是自得其乐,只是苦了那个再度成为目光焦点的人。卓临城不便跟得太明显,以免失却了风度,但又怕一分神,她就消失在这由书架组成的迷宫里。

    孙菀逛了一个多小时,将看好的几本书拿去结了账。

    结账时,她若有若无地瞟了附近的卓临城一眼,见他仍镇定自若地等候着她,西装笔挺,一丝不乱。

    离开书城,已经时近九点,孙菀抱着那几本书,缓缓走在银杏树荫下。她内心依然抗拒回家,却也没有生出逃去他方的心,只想这样漫无目的地流浪,将回家面对不快的那一刻,尽可能地延后。

    卓临城安安静静地跟着她,目光复杂地落在她单薄的背影上。他猜她在走神,因为她虽然低着头,脚下的重心却不是很稳,步伐也略显迟缓散乱。简单绾在脑后的微卷长发,不时滑落去她面前,她大多时候任其自然,偶尔抬手再轻轻绾去耳后。

    一旦不再行色匆匆,她就会不经意地流露出这样寥落的姿态。卓临城好几次忍住上前拥住她的冲动,心情不自觉地也寥落了下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孙菀的脚步停在一座灯火辉煌的商城前。她往里张望了一下,见那里熙熙攘攘,热闹喜庆,好像天底下再没有伤心事一般,不禁心生向往,朝那里走去。

    各个专柜的导购员都忙于照顾珠光宝气的顾客,无暇关注她这样形单影只的失意人。孙菀也并不介怀,游走在各个专柜之间,偶有合眼缘的,便拿起看看,看过后就放下。

    她铁了心不回头看卓临城,所以并不知道卓临城将所有她拿起过的衣服、鞋子都买了下来。直到她逛够出门,才从商场的镜子里扫见他手上拎着无数个纸袋,姿态像极一位称职的管家。

    孙菀叹了一口气,回头看向他,隐忍道:“你有完没完。”

    卓临城避而不答,淡淡回问:“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家。”

    他的样子坦然得好像整晚上都是她在无理取闹一般,真是气人!她用眼神回敬一句“您慢慢等着”,头也不回地走掉。

    斗了一晚上气,孙菀饿得头眼发虚,脚也胀痛得厉害,好在不远处就是簋街。

    秋意并未让簋街的热闹减色半分,无数彤红的灯笼挂在幽蓝的夜幕下,与烧烤摊子上烧得正旺的炭火辉映,融合成一片夸张的光影。孙菀也不细挑,就近找了家夜市摊,轻车熟路地要了一份涮锅。

    就在她大快朵颐之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她对面的摊位上坐下,孙菀用余光瞥了他一眼,顿时失去了一半胃口。

    她放下筷子,冷冷地看着他。他手上的纸袋已经不见,一个人形单影只地坐在一株百年大槐树下。他很不习惯簋街的烟气缭绕,坐姿紧绷,神情肃穆,似乎要与面前污脏的桌子进行一场商务谈判。服务员殷勤地将菜单递给他,他眼神怪异地看着那本红中透着黑的油腻本子,犹豫了好一阵,到底没接,只低低说了一句什么。

    服务员热切一笑,抱着本子离开,少顷,一瓶矿泉水摆在了他的面前。他拧开盖子,抿了几口水,便轻轻仰头往天上看去。他头顶的槐树枝杈遒劲伸展,俯瞰着他,条条枝杈上还挂着数百只红灯笼,更像是个张牙舞爪的老妖。妖异的红光笼罩着他,扭曲了他清俊的轮廓,使他看上去像在一幅后现代的油画里。

    为免自己越看越来气,孙菀别过眼,低头继续祭拜自己的五脏庙。半桌子的羊肉、菜蔬好歹填满了她腹中的空虚,驱走了她体表的寒意。压下了胃火,孙菀对他的气便也消了许多,自斟了一杯菊花茶,一边抿一边觑对面的卓临城。

    这会儿,他正艰难地举着筷子,对着一锅羊蝎子无处落箸。孙菀咬唇暗笑,他生平最讨厌有气味的食物,想来刚才他一定是看也没看,直接让服务员上招牌菜,才导致如今的局面。

    好在服务生贴心地送来附赠的凉菜,卓临城挑了筷子米饭,就着一根菠菜放进嘴里,咀嚼了片刻后,蹙眉放下了筷子。

    孙菀暗中看够他的笑话,才施施然买单起身。茶足饭饱之后,她循例去某老字号私房甜品排队,哪知那天的甜品生意异常火爆,排队的人几乎将小小的门脸挤爆。孙菀最喜欢这家的杏仁露和椰汁马蹄糕,哪里肯就此放弃,只好耐着性子去排队。

    队伍排到一半,她才知道甜品店里有台设备出了故障,出货较往日慢,客人却不见少,才导致这人山人海的拥挤场面。排了近二十分钟,孙菀才如愿拿到一杯杏仁露和一袋打包好的马蹄糕,忍不住一边咬着吸管一边往人群外走。不料有不长眼的急着往前挤,孙菀一下子被挤去了路边,脚下一个不稳,倒退几步,歪倒在地上。

    人群里爆出一阵喧哗,那么多人看她,却没有一个人伸手去扶,那罪魁祸首自然更不敢冒头。

    孙菀尴尬得厉害,强忍着脚腕处的钻心剧痛,挣扎着要起身。这时,一双手从她背后穿过,稳稳将她从地上扶了起来。孙菀低着头,小脸红透,耳边仿佛听见黎美静尖刻地说道:“叫你作!玩砸了吧。”

    卓临城将孙菀放在路边的长凳上,在她面前蹲下,轻轻脱掉她脚上的高跟鞋。见她莹白的足踝上红肿了一大片,他低垂的眼帘不禁一颤。

    他小心翼翼地抬起她的脚,在路灯下查看,确定不是脱臼后,仰面安抚,“没事。在这里等我一下。”

    说罢,他快步折回簋街。几分钟后,他拎了几只冰袋回来,复又托着她的脚,在红肿处施以冰敷。反复敷过几次后,见她脚上红肿略有消退,他才走去路口打车。

    由于他们所在的小区制度严格,载着他二人的出租车到底没能进去。无奈之下,卓临城只好当着众人演一次“公主抱”的戏码。

    一路往回走的时候,孙菀心虚地瞄他脸色,他的眸底虽平静无波,一双薄唇却抿着,想来,或多或少也是有气了。

    到了这般田地,孙菀天大的气也暂时放下了。她扁了扁嘴,从紧攥着的纸袋里拈出一片马蹄糕,递到他嘴边,“喏。”

    卓临城态度明确地将脸转去一边。

    孙菀也不将就他,同样态度明确地将那片马蹄糕塞进自己嘴里。

    回到家后,卓临城径直将她抱回卧室,安放在床上。见孙菀低头不语,他也不作逗留,循例回楼上沐浴。

    耳听得他的脚步声消失在楼梯口处,孙菀才挣扎着起床,左脚套上拖鞋,一蹦一蹦地跳到厨房,尽量轻地翻出三文鱼,在电磁炉上煲上一锅鱼粥。

    二十分钟后,孙菀算准他要下楼,关了火,蹦着将粥放在他一眼可以看见的地方,回房落锁,蒙头大睡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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