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薛宝钗之决战情场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西岭雪 本章:第四十九章 薛宝钗之决战情场

    我一生中最得意的事情莫过于成功地嫁给了贾宝玉。

    宝玉并不是有多么好,但他是许多女人追逐的目标,尤其是林黛玉的梦中情人——就凭这一条,便足以让我有理由殚精竭虑非他不嫁的了。

    我和黛玉是闺中密友,本市十二名媛前两位,但到底谁是冠军呢?各人自有一批拥趸者,唇枪舌剑口诛笔伐多年,始终不能得出结果——也许结果是有的,只是我不肯承认——我从不承认我不如她,虽然没有一条她比我差。

    论貌,我们是春花秋月各擅胜场;论才,彼此惺惺相惜半斤八两;论风头情趣,她住的潇湘馆和我住的蘅芜院都上过时尚杂志的家居彩页;论声名地位,全城的小资们都以结交我俩为荣,比如栊翠庵的妙玉吧,初来本城,想跻身名媛之列,第一件事就是下帖子请我们两个一起去她家喝茶,当然,也请了宝玉,因为她和这城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同样对钻石王老五的贾宝玉居心叵测。只是每个女人模仿秀的版本都不同,好像黛玉最常见的POSE是西施捧心,偶尔也来场飞燕泣残红;我呢,是杨玉环和乐羊子妻的FANS,文有停机之德,武有扑蝶之姿;而妙玉,她自知无法在身世相貌上与我们两个相比,所以另辟蹊径,扮清高,扮洁癖,装冷美人小龙女,然而见到宝玉,立刻一团火似的,把自个的口杯递给男人用,什么架子也都忘了——现在明白我为什么一定要得到宝玉而后快了吧?

    一个女人最大的成功,不在于她自己是什么样的女人,而在于她嫁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元春大姐不去说她了,做了皇帝的二奶,位高权重,偶尔回趟家,亲娘老子见了她都要下跪;凤姐姐出名泼辣,但如果她的丈夫不是琏二哥,谁理她?秦可卿艳名远播,原因还不是脚踩两只船,并且是铁达尼号那样的豪华轮船——贾珍和贾蓉父子,当然,她后来玩火自焚,结局也像铁达尼号一样——沉了。

    我要嫁的人,可以不完美,但不可以不出名。我永远要成为人群的重心,不能忍受任何冷落。如果我不能凭自身条件证明我比林黛玉棋高一着,那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嫁给她最想嫁的人,让她明白无疑地成为我手下败将。

    也许你会问既然我这么恨黛玉,为什么还口口声声说她和我是好朋友。其实这很简单,我欣赏她也是真的,而且,除了她之外,这城里也没第二个人可以和我并驾齐驱,不是说看一个人的品位就看她的朋友是谁吗?像妙玉那种农转非的村姑我才看不上呢,那样的朋友,我随便一挥手就会有十个八个扑上来套近乎,但是林黛玉只有一个。同人聊天时闲闲地带出一句“我和黛玉挺熟的……”,是件有面子的事儿。

    赢林黛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宝玉虽然不专一,但是他的情中至少有百分之六十是给了黛玉的,这一点,瞎子也看得出来。其余的百分之四十,分配方式大致如下:百分之十给了我,百分之十给史湘云,百分之十给妙玉,还有百分之十给他公司里一干女职员如袭人晴雯之流均分,今天你多一点,明天我多一点,没个准数儿。

    怎样才能成为他心中的最爱呢?这个并不是我要考虑的第一课题。因为明知道不可能。毕竟,初恋是最难忘记的,谁让黛玉她比我先到呢?

    我的捷径是走上层路线,讨好他的妈妈和奶奶,以及他那个来头挺大的姐姐。宝玉是孝子,而且是个没主见的孝子,如果他奶奶和妈妈取中了我,他不同意也没用了。恋爱自主婚姻自由这种话是说给小市民们听的,像我们这样的富家子,婚姻第一准则永远是父母之命集团之利,一切向钱看。

    贾府公司一直惦记着成为上市公司,最近正在申请贷款,公司执行董事凤姐姐和琏二哥为了这件事光是请客贿赂就不知花了多少钱了,可是贷款的事儿还是连个影子也没有。于是,我找个机会,在席上诚恳地请教贾琏:“我哥哥最近升了银行投资部主管,其实他哪里懂什么投资呢,琏二哥有空多指点他才是。”

    贾琏大喜,当晚就到我家指点去了,和我哥哥在一家桑拿院里指点了整个晚上,第二天一早贾府董事会上便通过了两项决议:一、贾府公司上市;二、贾薛联姻。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挑起盖头的那一刻,我第一眼看的并不是新郎宝玉,而是在人群中寻找我那个失败的情敌林黛玉的身影。

    我们的眼光在半空中对撞,发出“啪”的一声。

    开始我以为是幻觉,但是接着我看到她胸前的玉饰。那是宝玉自出起生便没有离过身的玉坠子,如今正荡在黛玉的胸前,然而就在我们对视的一刻,那块玉裂了,鲜明的裂痕如瓷器上的冰纹,裂而不碎,是一个女子无声的哭泣。

    黛玉站在宫灯前,灯光在她四周形成一道炫目的光圈,使她看起来仿佛一个发光体。可是这个发光体的本身却灰败黯淡,尽管她锦围玉绕,尽管她花容月貌,尽管她亭亭玉立,尽管她仪态端方,但她的眼睛是灰黯的,她的神情是灰黯的,她整个人通身上下,都带着一股灰黯的气息。

    像她那样一个女子,游手好闲,除了一点小才情小聪明外别无所长,成天只以恋爱为第一事业,有什么样的力量可以承受这样的失败?

    她终于败给我,败得一点余地都没有。

    第二眼我才去看宝玉,他衣着光鲜地站在我的面前,与我肩并肩手挽手,但是他的眼中没有我。他也正空洞地望着黛玉,望得失魂落魄。

    那么空,那么空的眼神。在那一片茫茫如雪野般的空白中,我清楚地读到了两个字:爱情。

    也许就在那一刻,宝玉在一生中唯一地一次,全情倾与,孤注一掷,完完整整地只爱一个人。

    那个人,不是我。

    我忽然很想笑。电影里失恋的女子流着泪说:我爱的人结婚了,而新娘不是我。

    年轻的影迷们把这句台词重复一次又一次,以为这便代表了爱情悲剧中极至的绝望。

    然而我要说,不是的,那不是人间的至痛。真正让一个有爱的人心死的,是我做了人家的新娘,但却永远失去他的爱。

    在我的婚礼上,在万众瞩目的时刻,我一生中唯一地一次,看到爱情的存在。存在于情敌的失败中,存在于我的夫君的眼里。他的眼神,如此空洞,只为他的心,在那一刻呼啸着死去,扑向那个曾经爱着他也曾经被他爱着的失败的人。在他成为新郎官的那一刻,他终于知道,最爱的人是林黛玉。

    蜜月开始了。

    我在论坛上悬出一道问题:蜜月中最常见的对白是什么?

    答案有很多,位列前三位的分别是:你爱我吗?你最爱的人是不是我?你会爱我到多久?

    然而这样的对白,从不曾在我的婚姻中出现一次。

    我最常说的话,是明天我在饭局上应该穿什么衣裳?

    宝玉虽然不事稼穑不擅经营不懂管理不学无术,但他的审美眼光是一流的,他会煮最香的咖啡选最新的影碟挑最美的衣裳,经过他包装的我比婚前越发闪亮耀眼,不需要问魔镜我也知道,自己已经明明白白毫无疑问地成了本城最炫的女子。

    至于林黛玉,在我结婚的第二天,便远走他乡,销声匿迹了。如果你在异乡,看到一个女子常做蹙眉捧心之状,虽然衣饰鲜亮,却总是神情郁郁,似乎失去了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她的胸前,永恒戴着一块有裂纹的宝玉,没事儿便走到公园去扫落花——那便是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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