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唐七公子 本章:第四章

    第二日刮起南风,由赵国吹往郑国,正是预定行进路线,若是选择坐船,速度就能快一倍。我和慕言双双觉得与其按照既定路线探寻十三月之事,不如不动声色跟着早早离开的莺哥,说不定还能快点揭开谜底。但莺哥的路线却是水路逆风由郑国前往赵国,真是乘风破浪会有时,此恨绵绵无绝期。而且更加困难的是,此时前往赵国只有一艘船,这就决定了我们的跟踪势必不能默默无闻,要被被跟踪的发现。

    幸好慕言身手不错,一路才不至更丢。抬眼望去,隔着半道水湾的莺哥正懒懒靠在船桅,头上戴了顶纱帽,帽檐围了层层叠叠的浅紫薄纱,直垂到膝弯,裹住曼妙身姿浓丽容颜,只露出一圈银紫裙边和一段垂至脚踝的青丝黑发。我有点惊讶,昨夜灯台暗淡,竟没注意到她头发留得这样长。而此刻她穿得这幅雍容模样,如同家教严厉的贵族小姐郑重出游,倘若不是一路跟着,真是不能确定眼前这个就是昨夜拿短刀抵住我脖子的紫衣杀手。大约是为了躲避口中仇敌。

    临上船时,慕言留我从旁看着,说是临时有什么要事。船快开了才提着只鸟笼子缓步而来。鸟笼用乌木制成,单柱上以阳纹刻满锦绣繁花,做工精致,其间困了只黑鸟,乍看有点像乌鸦,只是双喙紫红,和乌鸦不太相同。

    踏上甲板,为了不被莺哥注意,显得我们搭船刻意,两人特地找了个荒凉角落。我倍感无聊,蹲在地上研究笼子里的黑鸟,研究半天,问慕言:“你刚才就是去买这个了?你买这个做什么?”

    他垂头看我:“买给你玩儿的,高兴么?”

    我心里一咯噔,握紧袖子里的玉雕小老虎,想起上次他用这个老虎换我的扳指,踌躇半天,怯怯问他:“你是不是想用这个破鸟换我的小老虎?”

    笼子里的破鸟睁大眼睛,嘎地叫一声。慕言愣了愣,目光对上我视线,噗地笑出声。

    我瞪他一眼,蹲在地上别过头去:“这破鸟一点不值钱。”

    话刚落地,破鸟头上的绒羽哗啦竖起来,再度冲我嘎地叫一声。我嫌弃地将笼子推开一点,只是拽紧手里的小老虎,不知道他什么态度。其实这只老虎着实是我用不法手段谋得,就算他要强行取回,我也没有办法。而这样贵重的东西,他确实有理由随时取回。但我还是睁大眼睛:“我绝对不会和你换的,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破鸟。”

    破鸟激动地从笼子底跳起来,扑棱着翅膀嘎嘎叫个不停,船上众人纷纷掉头观看,慕言将我拉起来,哭笑不得:“刚觉得你有点姑娘模样了,不到半日小孩子脾气又发作。”

    我想这不是小孩子脾气,这是一种执着,那些长门僧将其称为贪欲,认为是不好的东西,但我的贪欲这样渺小,除了伤害了这只黑鸟的感情以外真不知道哪一点还称得上是贪欲,所以绝不是什么不好的东西。我同慕言终归会分开,对这玉雕小老虎的感情就是对慕言的感情,从文学角度来讲可称之为移情,也许这一生都没有人会理解,我自己知道就好。

    我看着慕言。我不知道他喜欢怎样的姑娘,我一直只想给他看最好的模样,却时时不能如愿,让他觉得任性,觉得我只是个小孩子。明明是个没有心的死人,还是会觉得悲伤,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远方是碧水蓝天,他看着我,我吸吸鼻子做出高兴的模样,打算转换话题,却猛地被他一把拉入怀中。脸颊紧紧贴住他胸膛,他搂得太紧,这导致连转个头都成为颇有技术难度的事情。我心中倏地一颤,第一感想是我的心意他也许知道,还来不及有第二感想,他声音已从头顶传来:“别乱动。”接着是极低的一声笑:“阿拂,你躲的人居然也搭这趟船。”我趴在他胸口一边沮丧地觉得自己真是想太多,一边在脑海里反应半天最近是在躲谁,情不自禁问出声:“你说谁?”他慢悠悠道:“平侯容浔。”我赶紧将头更埋进他胸膛一些。

    木质甲板传来平稳震动,必然是四人以上步履整齐才能达到此种效果,脚步声自身后响过,良久,慕言将我拉开,容浔一行已入船上楼阁。我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靠在船桅边的莺哥,以为此次故人相逢,能擦出什么不一样的火花,但她动作依然懒散,几乎没什么改变。

    难得的是慕言的目光竟也是投向莺哥,却只是短暂一瞥,末了回头淡淡道:“别看了,容浔走的另一边,和莺哥姑娘并未碰面。”顿了顿又道:“上船前听说了桩挺有意思的宫廷秘闻,想不想听?”

    我表示很感兴趣。

    河畔风凉,慕言同我说起这桩有意思的宫廷秘闻,同所有所谓秘闻一样其实并不怎么秘,也并不怎么有意思,但胜在年时久远,情节复杂,我还是听得很开心。

    说这桩秘闻一直要追溯到两代以前的郑侯,就是景侯容垣他爹,平侯容浔他爷爷。按照大晁的规矩,郑国最初是立了长子,也就是容浔他爹做的世子,但因老郑侯着实是个福厚之人,立下世子三十年都没有驾鹤西去的苗头,让容浔他爹很是心急。谋划许久,终于寻到一个月黑风高夜叛乱逼宫,结果自然是被诛杀,留下一大家子被贬谪到西北蛮荒之地,包括十四岁文武全才闻名王都的独子容浔。老郑侯一生风流,膝下子嗣良多,可子嗣里大多是女儿,儿子只得四个,中途还夭折了两个,只留大儿子和小儿子。所幸大儿子虽然伏诛了,小儿子容垣看起来比大儿子倒更有治国经世之能。次年,老郑侯便报了天启王都,将小儿子容垣立为世子,待他百年之后,世袭陈侯位。这一年,十五岁的容垣除了一向领有的大郑第一美男子之衔外,已是郑国刀术第一人。大儿子逼宫之事对老郑侯刺激颇深,成为一块大大的心病,不过两年便薨逝了,十七岁的容垣即位,是为郑景侯。景侯即位后,因欣赏容浔的才干,值国家举贤授能之际,将他们一大家子重新迁回王都,一面压着,也一面用着。容浔着实没有辜负叔叔的期望,廷尉之职担得很趁手,叔侄关系十分和睦,六年前,容浔还将府上一位貌美女眷送给叔叔做了如夫人。民间传说,一向冷情的容垣对侄儿呈进宫的女子隆恩盛宠,那女子在霜华菊赏中胡乱诹了句诗,宫垣深深月溶溶,容垣便为其将所住宫室改为了溶月宫。而郑史有记载的是,溶月宫月夫人入后宫不过两年,便被擢升为正夫人,封号紫月,母仪郑国。看似又是王室一段风流佳话,可好景不常,不过一年,得景侯专宠的紫月夫人便因病过世。紫月夫人过世后,景侯哀不能胜,年底,即抱恙禅位,因膝下无子,将世袭的爵位传给了侄子容浔,次年,病逝在休养的行宫中,年仅二十七岁。说景侯病逝的那一晚,东山行宫燃起漫天大火,不只将行宫烧得干干净净,半山红樱亦毁于一旦,更离奇的是,此后东山种下的樱树,再也开不了红樱。

    我想起昨夜梦境中红着脸丽容惊人的莺哥,她对容浔说:“我会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想起红缨翻飞中她踉跄的背影。

    我问慕言:“容浔送给容垣的那位女子,后来被封为紫月夫人的,就是莺哥么?”

    他摇着扇子点了点头:“显然。”

    我觉得有点迷茫:“那其后紫月夫人之死又是怎么回事?”

    慕言顿了顿:“诏告天下的说法是景侯因病主动禅位,但从前也有传闻,说景侯禅位是因平侯逼宫,逼宫的因由还是为的一个女人。”他唇角一抿,笑了笑。我真喜欢他这样的小动作。“这女人便是紫月夫人。这是件趣闻了,也不知是真是假,说那日平侯将随身佩剑架在景侯的脖子上,问了景侯一句话:‘我将她好好放在你手中,你为什么将她打碎了。’从前一直以为是个器物,今日方知是位美人。”

    我唏嘘道:“可终归是他将她送人的,怪得了谁呢?我真是不能理解,倘若要我将自己的心上人送人,我是打死都不会送的。”

    慕言瞟了我一眼:“哦?不会把谁送出去?”

    “把你送出去啊”六个字生生卡在喉咙口,我嗫嚅了一会儿,在他意味不明的注视下抬不起头来,半晌,道:“小黄……”

    扇子收起拍了下我的头:“又在胡说八道。”

    远处有山巅连绵起伏,云雾缠绕,山中林木隐约似琼花玉树。慕言淡淡道:“人心便是欲望,欲望很多,能实现的却很少,所以要分出哪些是最想要的,哪些是比较想要的,哪些是可有可无的……”

    我想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只需得到最想要的就可以了么?”

    他笑了一声:“不,最想要的和比较想要的都要得到,因为指不定有一天,比较想要的就变成最想要的了,而最想要的已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就如平侯,当初他送走莺哥姑娘,也许只是觉得莺哥姑娘并没那么重要。”

    我看着他:“你是说假使你是容浔,便不会送走莺哥,但莺哥依然不是你最重要的吧?”

    他摇着扇子似笑非笑看着我:“谁说最重要的东西只能有一个?”

    我似懂非懂,但他已不再说什么。

    再看向船桅,莺哥已不知去向,驶入江心,河风渐渐大起来,我找了个无人的隔间挑出随身携带的一幅人皮面具戴好,慕言打量半天:“这就是你原本的模样?”我想若是没有额头上那道疤痕,我原本的模样要比这个好看多了,但多想无益,这些美好过去还是全部忘记,免得徒增伤感。我摇了摇头:“不是,我长得不好看,不想让人家看到。”

    其实我只是不想让他看到。

    踏上二楼,看到一身紫袍的容浔正靠着雕花围栏自斟自饮。这是郑国的国君,此时却出现在赵郑边境一艘民船上,着实令人费解。锦雀、莺哥、容浔,这些人相继出现在我眼前,像一出安排好的折子戏,又像一穗未盛开便凋零的秋花,有什么要呼之欲出,令人欲罢不能,却理不出任何头绪。眼前容浔的面容仍同莺哥梦境中一般俊朗端严,修长手指执起龙泉青瓷杯的动作,雅致如一篇辞赋华美的长短句。

    还没找好位置坐下,猛然听到楼下传来打斗声,抬眼望去,甲板外江水掀起数丈高的浊浪,船客惊恐四散,水浪里蓦然跃出数名黑衣蒙面的暗杀者。黑衣的刺客来势汹汹,泠泠剑光直逼甲板上一身紫衣的高挑女子。

    我见过莺哥杀人,不只一次。却是第一次看她以长刀杀人。狭长刀影在空中利落收放,站姿都无甚改变,却都是一刀毙命,那是樱花树下容垣曾使过的招式。刀柄镶嵌的蓝色玉石在水浪绽出的白花中发出莹润绿光,衬着黑衣人脖颈间喷出的鲜血,显出妖异之美。而莺哥一身紫衣从容立在船头,似飘在船舷上一幅翩然轻纱,手中长刀刀尖点地,杀了六个人,锋利刀刃上却只一道淡淡血痕。可看出着实是把好刀。

    遍地血腥,她全身上下未染一滴血渍。这样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法。

    打到这个地步,双方都在观望,可怜楼下瑟瑟发抖的船客。风中送来几丝凉雨,天地都静寂。无边无际的悄然里,突然响起莺哥一声冷笑:“外子教导在下杀人也是门艺术,要追求利落之美,今次你们主上派这许多人来杀区区一个弱女子,恕在下也不与各位切磋什么杀人之美了。”酒杯啪一声脆响,我回头一望,看到容浔仍保持着握住酒杯的姿势,手中却空无一物,木地板上一摊青瓷碎片,他目光紧随船舷上持刀与数名黑衣人对峙的莺哥,冷淡面容上神色震惊。

    莺哥已凌空跃起,凌厉刀影划破飞溅的水花,身姿翩然如同春山里一只破茧的紫蝶。我靠近慕言,担忧道:“她身上有伤。”这担忧没持续多久,在容浔和身边几个便衣侍卫跃下阁楼加入战局时彻底解决。我注意看莺哥,即便眼见着容浔加入战局,砍向黑衣人的刀锋也未停顿半分。她是个合格的杀手。

    当最后一个黑衣人于水花四溅中毙命于莺哥刀下,容浔手中的长剑却反手一扬,挑向她的纱帽,隔着半臂距离,本无可能失手,她却轻巧一个旋身,立在船沿之上,纱帽后看不清面目,但想象应是一瞬不瞬正打量眼前男人。江风浩浩,将她周身轻纱吹得飘起来,宛如日暮之时天边扯出一副紫色烟霞。她手中长刀就搁在他颈边,他走近一步,刀锋沿着脖颈擦出一道绯色血痕。岚岚雾雨中,翩翩贵公子微微皱眉,叹息似的唤她:“是你么,月娘。”她手中长刀倏地收回,没有回应,转身扑通一声便跳进浑浊江水。他伸出手想去握住她,却只握到半幅轻纱。又是扑通一声,一旁的侍卫突然反应过来:“快救爷,爷不会水。”

    我在一旁呆了半晌,只能用三个字来表达此刻想法:“真精彩。”完了一想不对:“我们是把莺哥跟丢了么?”

    慕言正坐下来执起茶壶斟水,一本正经道:“莺哥姑娘虽是顶级的杀手,但照理以我的追踪术追踪她,应该不成问题,问题是多了一个你,将追踪术平均分配下来,实力就大大降低……”

    我放下杯子转身下楼:“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今日一别后会无期。”被他一把拉了回来:“我本也没打算一路跟着她,这样的杀手,只要让她有一点察觉,就很容易将我们甩掉,如此岂不是前功尽弃,所以才去买了这只黧鸦。你可听说过以西木花制成的药粉为媒介,利用黧鸦追踪的追踪术?将那药粉施到被追踪的人身上,即使她远在天涯海角,与被施药粉相配的黧鸦也能追踪到。”

    我摇摇头:“没听说过这种追踪术。”

    他点点头:“哦,那是自然,那是我们家祖传下来不为外人所知的追踪术。”

    我:“……”

    船驶向目的地,也没再见到莺哥和容浔一行。

    目的地是赵国边境的隋远城,我们在城中住下,等待莺哥前来,听慕言说,倘若莺哥入城,黧鸦必然有所反应。但遇到母黧鸦时,这只关在笼子里的公黧鸦也表现出了反应,且反应巨大,叫人完全没有想法。

    我觉得既然要长久与我们同行,必须给这只黧鸦起个名字,想了半天,问慕言:“你觉得给它起个名字叫小黑怎么样?”

    他的反应是:“你敢。”

    才想起从前我也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小蓝。

    住下不久,竟收到君玮的飞鸽传书。慕言对我在逃亡途中还能收到飞鸽传书表示惊奇,但这只飞鸽的运作机能其实和他的黧鸦差不多,如此,也就释然。摊开传书一看,字迹龙飞凤舞,依稀可辨是这样开头:“阿拂吾妹,一别数日,兄思汝不能自抑,汝思兄否?

    午夜梦回,常忆及少时,兄至王都探汝,左牵黄,右擎苍,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悲乎?悲哉!

    日前午时小休,兄思妹成痴,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山川载不动,许多愁,不察盘缠为强人所掳……

    兄思虑良久,此事因妹而起,便当因妹而终……”

    慕言问道:“写了什么?”我总结了一下:“他睡午觉的时候不小心被小偷把盘缠偷了,然后小黄不肯配合卖艺,他就把小黄典当给当地动物园了,让我用这个飞鸽绑张银票什么的给他。”

    慕言伸手拿银票,我止住他:“不用。”拿出纸笔给君玮回信:“十日之内,若不将小黄赎出,吾定将汝卖去勾栏,望汝好自为之。”信纸晾干后卷入飞鸽的竹筒,啪啦将其放飞,此事圆满解决。

    在隋远城安顿下来,一住就是五日。第五日傍晚,笼中黧鸦兴奋异常,兴许是附近又出现母黧鸦,兴许是莺哥终于入城,我着实不能辨别。慕言淡淡扫了眼四围暮色,将笼子打开,黧鸦立刻摊开翅膀冲了出去,而我们在后方紧紧跟随。我心中有隐隐的担心,忍不住问出口:“你说它这么激动不会是去会情妹妹吧?”

    慕言头也没回:“怎么可能。”

    我喘气跟上他:“万一呢。”

    他淡淡:“那就宰了它给你炖汤喝。”

    黧鸦在半空颤抖地嘎了一声。

    半个时辰后,果然在护城河畔发现莺哥,昏倒在水草间,全身湿透,也不知这五日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惦记她肩上的伤,解开黏答答的绷带,看到伤处行迹可怖,已被污浊河水泡得发白。

    这一夜是在城北的医馆度过。

    医馆的老大夫看症后取出馆中最好的药材,和着续命人参熬成药汤,以长勺一点一点哺入莺哥口中。可大半碗药汤灌下,她依然未能醒来,且高烧不退,不断说着听不清的糊话,似在昏睡中陷入某种凶恶梦魇。老大夫的意思是,倘若黎明前这姑娘仍醒不过来,就请出后门往右拐,隔壁有个棺材铺,不仅卖棺材还提供丧事一条龙服务。这种人性化布局固然温暖人心,但莺哥绝不能死在此处。她死了我们首先要买一幅棺材,然后要勘察墓地,还要请人抬孝掘墓下葬封土……处处都要花钱,真是后患无穷。为今之计,只有故技重施以结梦梁再入莺哥梦境,黎明之前,将她成功带出来。我心里觉得爱他必须珍惜他,就是说不能让慕言有任何冒险,但还是情不自禁将他带进了危险重重的梦境,这让我觉得害怕,我知道自己潜意识里一直想将他弄死,只是没想到这样快理智就不敌潜意识。或者说人的理智从来都不敌潜意识。敌过潜意识的最后全去当了长门僧。

    梆子声声,踏过结梦梁远远观望,不同于上一次的支离破碎,这一次,莺哥的梦境很连贯也很清晰。

    因必须找到症结所在,解开她心结才能将她顺利带出来,我们不得不花费一段时间看完整个故事。心中诸多疑惑,一一得到解答,但始终无法搞清魇住莺哥的到底是什么,这故事的每个结点看起来都有魇住她的可能,这就是一个杀手的命运,这样坏的命运。告诉我们杀手这个职业的确不能寄托终身。

    故事开始于郑景侯即位的第七年。

    景侯七年,飞花点翠,春深。二十岁的莺哥已是廷尉府最好的杀手,从十六岁杀掉第一个人开始,四年来,以手中长短刀所造杀孽不计其数。女子最好的年华都在鲜血里浸过,戾气晕得眉目日渐浓丽,而长年与兵刃为伍,所谓温软心肠在生死门前磨得半点不剩,一颦一笑都透出刀锋似的冷意。容府的下人集体对她心存畏惧,等闲不敢和她说话,以至经常处在方圆百步渺无人烟、凡事只能自给自足的境地。不过这也不是全无好处,至少看小说的时候没有人敢前来打扰。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明明一模一样的眉眼,奶奶死后被接入容府的锦雀却人见人爱,完全不像莺哥那样人气低迷。总结原因,一来锦雀爱笑,同人说话未语先露三分笑意,像朵盛开在日光雨露下的太阳花,漂亮又干净;二来锦雀乐于助人,常帮园子里的花匠侍弄花草,帮厨房里的嬷嬷炖汤洗衣,还免费教小丫头们如何绣出最时兴的绣品。锦雀是这样平易近人,拥有十七岁少女该有不该有的所有美好,莺哥同妹妹相比,着实没有这样多才多艺,唯一会的只是杀人,而杀人显然不能算作一门才艺。若她也是像寻常姑娘一般长大,如妹妹一样,每月有姐姐的月俸供养,熬汤绣花自不在话下,可她不在乎,九年前容浔将她捡回来,容浔是她的救命恩人,他想要她变成什么样,她都会努力做到。好比她晕血,却成了杀手。好比她怕打雷,却能在怒雷滚滚中面不改色将目标置于死地。

    四月十七,容浔二十四岁生辰。

    暮春的雨无休无止。莺哥在赵国的任务中受伤,手臂被利剑划出一道可怖长痕,本应放缓行程将养,却惦记着容浔生辰,一路风餐露宿,紧赶慢赶七日,终赶在四月十六回到了四方城。赵国盛产白瓷,她想着要亲手做一件瓷器带回郑国给容浔做生辰贺礼,遗憾的是刀虽使得利落,手工却连三岁小儿也及不上,跟着做陶瓷的老师傅学了好几日,才勉强弄出一个奇形怪状的杯子,喝酒嫌大,喝茶又嫌小,真不知道可以用来喝什么。但杯上的白釉却上得极好,剔透莹润,看似价值不菲。她将杯子用丝绸一层一层包好,行路七日,带回四方城,才踏进容府大门,已迫不及待要奔去容浔房中拿给他看。人人都说莺哥冷情,冷情的人偶尔流露这样孩子气的一面,其实是巨大的萌点……

    落雨倾盆,院中梧桐遮天蔽日,阵阵春雷就落在浓荫之后,桐花在雨中瑟瑟发抖。应门的小厮递给她一把伞,她将蓑衣取下,抱紧怀中用丝绸裹了一层一层又用油纸仔细包好的瓷杯,嘴角浮起笑意,撑了伞径自踏入雨中。免了屋外随伺小丫头的禀报,她想着要给他一个惊喜,想着他此时看到她会是怎样表情,眉会是如何的蹙起,又是如何松开来做出似笑非笑的模样,甚至想到他见到她会说的第一句话“怎么这样快就回来,这一趟可顺利?”

    归途马急,溅起的泥点子悉数洒上斗篷,她将斗篷脱下,并了油纸伞一同交给屋外的小丫头,只抱着怀中瓷杯,身法利落地闪过半开的房门。天边扯出一道闪电,如同神将的银枪划破苍茫暮色。闪电带过的浓光里,容浔正立在书案后提笔写什么字。

    除此之外,一贯闲人免进的书房中,妹妹锦雀竟也兀自撑腮坐在案旁。

    内室寂静,能听到狼嚎划过宣纸的声响,容浔埋头写了好一会儿,抬头望向锦雀时,眼里含了隐约的笑:“这两个字就是锦雀,你的名字。”原本坐着的锦雀好奇站起,立在书案旁,仔细端详案上宣纸,半晌:“那这边这一行字又是什么……”话尾和着天边猛然响起的怒雷转成一声惊叫,同时紧紧捂住耳朵蹲在地上。正执起墨石研墨的容浔愣了愣,打量她半晌,伸手将她拉起来:“这么大了还怕打雷?”话未落雷声接连响起,刚被拉起来的锦雀捂住耳朵朝后一退,腿被桌子绊倒,他赶紧伸手将她抱住,免了她腰骨撞在桌子角,蹙眉道:“怎么这样不小心。”很久,他没有放开她。她两手仍紧紧捂住耳朵。

    有些东西越是用力越留不住,就如莺哥的爱情,就如她手中瓷杯。内室外一声闷响,锦雀眼睛蓦然睁大,死死望住门槛处一截紫色裙角。铜灯台只点了一盏烛火,映得室内一片昏黄。晦暗光线里,容浔嗓音淡淡的:“谁?”紫色裙角移动,锦缎摩擦的沙沙声就像晴好时院中梧桐随风起舞,一身紫衣的莺哥站在内室门口,鬓发在斗篷里裹得太久,散乱潮湿,缚在颊边额头,脸上神情冷如四月凉雨。又是一声滚雷,似铁锤自高空砸落,锦雀在容浔怀中重重一抖,猛地将他推开,自己却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他一把握住她的手,昏黄烛光映一副银紫衣袖,上有蕙林兰皋。

    将锦雀扶着站好,容浔转头看向门口的莺哥,仿佛才发现她:“怎么这样快就回来,这一趟可顺利?”连开口所言都是她此前预想,一字不差。

    她看着他,半晌,冷淡神色兀然浮出一丝笑,笑意渐至眼角,过渡犹如枯树渐生红花。脸上骤现的风情,假如久经欢场的青楼女子看到,就要让人家饮恨自杀。那风情万般的一笑隐在浓如蝶翼的睫毛下,未到眼底:“事情办得早,便早些回来。”

    室内静谧,容浔抬头扫她一眼,重执起案上笔墨:“那便下去歇着吧。”眼风瞟见地上黑色的布裹:“那是什么?”她转身欲退,闻言拾起方才落在地上的包裹,顿了顿:“没什么,不打紧的东西罢了。”

    赵国之事处理得干净利落,容浔将清池居赏给莺哥,这赏赐着实大方,你知道古往今来一切事物虚无缥缈没有定数,唯有房子是在不断增值。清池居在容府仅逊色于容浔所住的清影居,这就是说,两个院子都这么大,那为了符合建筑学上的对称审美,就必定要设计成东成西就南辕北辙,总之是绝不可能挨在一处。莺哥搬出紧挨着容浔寝居的集音阁,搬去和容浔隔得十万八千里的清池居。她在集音阁住了六年,自十四岁到二十岁,终于从这院子里搬出来,而下一任客居在集音阁的,是她的妹妹锦雀。

    一时间,容府台面下传出各种猜测。有传说认为莺哥彻底失宠,但传说又认为若是彻底失宠容浔不可能还赏莺哥那么好一处房子,但后来传说觉得这房子可能是容浔补贴给莺哥的分手费。有传说认为容浔爱上了锦雀,但传说又认为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特地甩掉另一个女人只能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女人特别有钱又长得特别美,可考虑到锦雀和莺哥长得一模一样,容浔要真是为了锦雀舍弃莺哥那纯粹就是没事儿找抽了。但后来传说觉得感情本身就是一场找抽,男人的感情世界更是难以言说,假如你不是男人就永远无法理解。不过按照这个说法,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远远不如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和谐了,因为似乎只有男人之间才能比较容易地互相理解。于是发展到这个地步,传说就彻底跑题了。

    就在容府私底下围绕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之时,当事的三个人当中却有两个都表现平静。容浔身处高位,一向平静惯了。相比而言,莺哥的平静就有些令人琢磨不透。我似乎从未见过她狼狈的模样,即使那一夜闯入我房中在梦境里满面泪痕,也未像寻常人般痛哭失声。唯一不能平静的那个人是锦雀。

    莺哥搬离集音阁那一日,锦雀在前往清池居的一处假山旁拦住她,神情憔悴,爱笑的一双眼没有半点神彩,却定定看着自己的姐姐:“你为什么不骂我,为什么不理我,姐,你是不是,是不是讨厌、讨厌……”话未完泪水已顺着眼角滑下,滴在衣襟上也来不及擦一擦。头上海棠花开,纷然如火。她猛地扑到她怀中,死死将她抵到假山旁,搂着她的脖子,就像小时候一样,泪水揩到她脸颊上。被她死死搂住的莺哥终于低头来看她,浓黑瞳仁里映出她的模样,同垂落到眼前的海棠花枝没有两样。她哽咽气息吐在她耳旁:“姐,我们离开这里,容浔不是你的良人。”

    莺哥背靠着假山,紫色的锦绣长裙上织出大幅蝶恋花,春意融融的一副好图案,穿在她身上只显得冷淡,假山的阴影勾出一副对比鲜明的色彩图画。锦雀紧紧贴在她身上哭得气息不匀。她头枕着一块凹下的山石,微微扬起下巴,看着高远蓝天,轻轻笑了两声:“你可知道,家养的杀手离开自己的主人,后果是怎样?五年,我为了容家,树了太多的敌。”死死贴住她的妹妹却蓦然抬头:“借口,你不愿意离开,因为你喜欢容浔,对不对?”她眼中骤现冷意。锦雀抱住她,牙齿都似在打颤:“我会向你证明,他绝不是你的良人。”她放下要搭住她肩膀的手,仍是微微抬头的模样,眼中映出大片火红的海棠花,声音听不出情绪:“锦雀,这么多年,我不在你身边,你是不是很寂寞?”

    锦雀的证明来得十分快捷,快得就像她姐姐手中的刀,假使在其他事情上也能有如此效率,早就成为一代自强少女。不过前提是五月十六那夜的刺客也是她所安排。但这样我就把人心看得太险恶,也许这一切只是天意,锦雀不过借了天意的势。天意让只开于刹那的优昙花盛开于那夜容府的剪春园,天意让容浔忽然来了兴致携着锦雀游园赏月,天意让不能安眠的莺哥深夜跑来剪春园的池子里濯磨随身短刀,天意让刺客在他们三人不期然相交的视线里蓦然出现。要说容浔领廷尉之职,掌管大郑刑狱,府上时有刺客造访,大家都已经习惯,实在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只是这次刺客的目标乍看却并不是容浔,月色下剑光似刁钻蛇影,竟直奔跪在池边的莺哥而去。

    这一击快得让人来不及反应,若莺哥不是多年杀手,说不定就此绝命,幸亏每天研究的就是如何杀人以及如何贴着敌人的刀口活命,凭着多年本能贴地一滚,险险躲过。于刺客而言,最要紧的就是发难那一刀,既然先机已失,要再把目标弄死谈何容易。就在莺哥提刀相抗之时,却有另一道剑影直刺容浔背心。才反应过来是一双刺客行事,前者不过是为牵制住她,后者办的才是正经事。但他们远远不了解的是,容浔的身手其实远在莺哥之上。

    黑衣的刺客不敢置信地盯着穿胸而过的长剑,似乎并不明白为什么方才还背对自己揽着那红衣少女全无防备的廷尉大人,顷刻间就要了自己的命。但眼神里忽然显出最后一丝狠辣,使力一抛,推着手中利剑朝正与另一名刺客缠斗的莺哥直直钉过去。“姐——”一声惊呼划破半个剪春园,呼声中锦雀朝着急驰的剑尖飞扑而去。利刃穿腹而过,发出极闷的一声。与此同时,莺哥的短刀狠狠划过与之缠斗的刺客颈项,刺客的长刀亦穿过她的肩胛骨,牢牢地直钉到剑柄处。血顺着衣襟蔓过胸口,幸好是紫色的长裙,也不容易看得出,她抬眼向方才响起惊叫的方向望去,正见着容浔颤抖着双手将倒在血泊里的锦雀搂在怀中。她从未见过他如此失态的模样,其实那刀虽刺中腹部,看着严重,却并无大碍,她十八岁那年也受过这样的伤,在床上躺半个月也就过去,只是痛得有点受罪。锦雀在容浔怀中小猫似的呻吟:“……痛……我痛……”容浔的颊紧紧靠住她额头,嗓音低沉喑哑:“别怕,我在这里,我们马上去看大夫,乖,忍着点。”小心翼翼将她抱起来,她轻轻地哭了一声:“姐……姐姐……”紧蹙双眉的容浔终于回过头来看了眼莺哥。面色苍白的莺哥勉力笑笑,撑着走近一些:“我在这里。”顿了顿又道:“我没事。”锦雀终于放心地晕了过去,而容浔身子一颤,眼中蓦然出现的是仿佛就要失去什么天底下最贵重东西的惊惶。她愣了愣,淡淡看向他:“不是什么大伤,她只是晕血罢了。”他却根本没有听进她的话,看也未再看她一眼,旋身间已抱着锦雀匆匆而去。

    她看着他的背影,终于力竭,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而后整个人都躺倒在池塘边上,有裙裾落入池水中,似一片紫色的荷叶,刺入肩胛的利剑就这么被身下泥地生生顶出去,又在骨头里磨一次,她终于闷哼出声,睁眼望着墨色天幕里漫天繁星,想起十六岁生日时容浔的那句话:“月娘,为了我,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

    她笑出声来:“你终于还是不需要我了。”无人应答,偶有夏虫嘶鸣。她止住笑,将手举起来,仔细看十指间沾满的血痕,半晌,轻轻道:“我其实真的,真的很讨厌杀人……”

    星空下蓦然优昙花开,衬着冷月湖光,绽出幽幽的白蕊。似雪做的秋花采了月色。躺倒在优昙花中的莺哥缓缓闭上眼睛,用手盖住,半晌,十指移开处有淡淡的泪痕,眼中却黑白分明,一丝情绪也无。这就是一个杀手的软弱,即便是软弱,也是软弱在任何人都看不到的地方,连自己都看不到的地方。

    锦雀的伤的确不是什么大伤,但因身子比不得姐姐厚实,仍在床上躺了一月有余。此后,容浔少有招莺哥随侍,如同容府没有这个人。听说有其他杀手出任务时想同莺哥搭档,主动向容浔提起,他容色淡然:“容府里没有不能护主的护卫,更没有靠他人做靶子才活得下来的杀手。”他就这样舍弃她,甚至懒得通知她一声。他是主,她是仆。自他在那个冬夜救下她开始,她就把命交给他,他也只当握在手心里的是一条命,一个属于自己的东西,想要便要,想扔便扔,没有想到那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一颗真心。

    九月鹰飞,王家围猎。锦雀终于好得利索,容浔担心她在府里闷得太久,带她去散心。大约流年不利,一散就散出问题。这几乎是意料中事,只怪容浔不够小心,不知道财不露白,才女也不能露白,何况锦雀这样多才多艺。围猎中,景侯容垣的小雪豹不甚被哪里来的流箭所伤,正好让懵懂迷路的锦雀救下,看似只是寻常好人好事,但第二日,前爪被包扎得严严实实的小雪豹便由宫中的宦臣抱着送进了容府。景侯之父靖侯因一头雪豹与其母夏末夫人定情,是传遍整个郑王室的风月美谈,容垣身边的小雪豹正是当年那头雪豹的子孙,将其送入廷尉府,其意不言自明。简单来讲,就是景侯容垣看上了锦雀,暗示容浔可将府上的这位女眷送入王宫。

    当夜,莺哥收到容浔下任务专用的秘信,这还是三月里头一回,挂在墙头的长短刀久不饮人血,都失了戾气。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睛却蓦然生动,溢出琉璃般的华彩。信封在手中颤了好一会儿才被缓缓打开。昏黄烛火映着白纸黑字,寻常难以动容的莺哥红润脸庞忽然血色尽褪,眼中的华彩也瞬间熄灭。撑着桌案几欲跌倒,良久,却轻轻笑了两声,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清晰地影出一行字,龙飞凤舞、沧润遒劲:“代锦雀入宫。”她拿着那封信看了许久,将它靠近烛火,火苗舔上来,顷刻化为灰烬。

    那一夜,浮月当空,星蒙如尘。容浔的清影居再次迎来刺客,不愧全大郑被暗杀次数最多的朝臣,也可看出廷尉这个职业着实高危。月影摇晃梧桐,沙沙声寂寥如歌。容浔静静立在书案前,手中还握着一方墨石,灯台的蜡烛被刀风所灭,烛芯慢吞吞腾起两抹青烟,莺哥的刀稳稳贴住他的脖颈。

    他抬头看她:“我没想过,你的刀有一天会架在我脖子上。”

    她笑笑:“我也没想过。”

    风吹得窗棂重重一响,她微微偏了头,带了疑惑神色:“你不害怕,因为你觉得我不会杀你,你不相信我会杀你,对不对?”

    他却只是看着她。

    她身子极近地靠过去,几乎将头放在他右肩,假如将仍未放松贴住他左侧颈项的刀刃忽略不计,那简直就是一个缠绵拥抱的姿势。她的声音轻轻响在他耳边:“我也不相信。”语声多么轻柔,语毕动作便多么凶猛,刹那间手中短刀刀柄已交付到容浔手中,她握住他持着刀柄的右手,直直向自己胸口刺下去。刀尖险险停在胸膛一指处,鲜血沿着容浔紧握住刀锋的左手五指汇成一条红线,他蹙紧眉头,低沉嗓音隐含怒意:“你疯了。”

    她瞧着他,似乎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半晌,恍然大悟似的:“我没疯,我很清醒。你看,我还知道哪里是一刀毙命。”

    她语声轻轻的,响在这暗淡夜色里:“容浔,我杀不了你,你救了我,救了我们一家,这样的大恩,我是不敢忘的,为你做什么事都是该的,是报恩,报活命之恩,养育之恩,可你让我做这样的事,让我代替锦雀入宫,嫁给你叔叔,只因你舍不得锦雀。”她顿了顿,唇边隐含的笑意像她十五岁那样干净无瑕,却只是一瞬,那笑绕进眸子里,绵密如万千蛛丝,凉凉的,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她看着容浔,缓缓闭了双眼,握住他的手对准自己胸口:“杀了我,我就自由了。”

    月影被摇曳的梧桐扯得斑驳,她想自毁,他却紧紧握着刀锋不放开,五指间浸出的赤红汇成一股细流,滴答跌落地板,他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听不出什么情绪:“我不要你的命。代锦雀入宫,再为我做这最后一件事,从此以后,你就自由了。”

    她双眼蓦然睁开,正对上他眸中难辨神色,似不能置信,而眼泪终于落下。她性子从来就算不上平静,忍了这么久,只因有不能伤心的理由。这样的一个人,哭也是哭得隐忍不发,只泪水珠子般从眼角滚落,无半点声息。短刀落地,哐当一声,她看着地上那摊血,良久,困难地抬头:“容浔,你是不是觉得,杀手都是没有心的?”

    他没有说话。

    她慢慢蹲在地上,似耗尽所有力气,昔日的威风和严厉一时荡然无存,瑟缩得就像个孩子,全身都在发抖:“怎么可能没有心呢,我把心放在你那里,可容浔,你把我的心丢到哪里去了?”又像在问自己:“丢到哪里去了?”他身形一顿。半晌,将未受伤的那只手递给她:“先起来。”

    她怔了怔,满面泪痕望着他,却无半点哭泣神色,微皱着眉头:“我一直想问一句,这么多年,我在你心里算是什么?”

    良久,他缓缓道:“月娘,你一直都做得很好,是容家,最好的一把刀。”

    她极慢地抬头,极慢地站起来,方才的软弱已全然不见踪影,仿佛那切切悲声只是一场幻觉。紫色衣袖擦过布满泪痕的双眼,拂过处又是从前冷静的莺哥。她看着他,像是认识了一辈子,又像是从不认识,良久,眼中浮起一丝冷淡笑意:“我为你办这最后一件事,我再不欠你什么。”

    她大步踏出房门,门槛处顿了顿:“容浔,假如有一天你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别像对我这样,她不像我,是个杀手。”

    由此看出信任这东西弥足珍贵,不能随便施予,就如莺哥,盲目相信自己是容浔最特别的人,因她是容家最好的杀手。是她将自己看得太高,将容浔看得太低。不幸的是从十一岁到二十岁,足足九年她才看明白这个道理。万幸的是她终于看明白了这个道理。


如果您喜欢,请把《华胥引·上卷》,方便以后阅读华胥引·上卷第四章后的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华胥引·上卷第四章并对华胥引·上卷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