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艾米 本章:第6节

    瘦高,很好的骨架子,穿什么都出色,不穿更出色,长手长腿,整个人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没有多余的肉或骨头,看上去很舒服,摸上去更舒服,摸哪一块都是那么年轻,紧紧的。

    鼻子很正,眼睛很迷人,看人的时候,眼神充满伶爱。

    白衬衣,黑长裤,黑皮鞋,冬天时加个黑色背心在外面,腰间系着个小围裙—

    为什么腰间系个小围裙?

    因为那是中餐馆。连锁店,老板是个白人。

    白人开中国餐馆?能开得好吗?

    老板又不用亲自下厨,有什么开不好的?雇几个懂行的就行了。白人当老板好啊,不会像华人老板那样,自己起早贪黑守在店里,像周扒皮一样盯着员工,催命一样逼着你干活,没活干都不让你休息,叫你毕恭毕敬站那里等候客人。如果我在那样的店里干活,我早死了。

    这家店生意很火,环境很好(幽雅),有fullbar,上好的dessert,有道叫great wall of ce cake.后来倒闭了,rumor说是贪污。:)

    我们经常偷吃dessert,它中午是buffet,有些staff就不开发票,客人付现金就直接揣腰包。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华人老板要盯在店里了吧?

    很多年轻人在那做,有找女朋友的,有找性伴侣的,有变著方子偷钱的,很多juicestory,也有老实的。

    我是闷骚的,所以和老实的聊不对胃口,和不老实的又不敢那么嚣张。

    我当时的处境还行。拿奖学金和financialaid,父母在同一座城市。不资助。全部功课拿到B以上,给一百块。爸爸actlike多大的奖励似的。我爸对钱挺扣门的。这么多年,和我妈从来没单独出去吃过饭。

    我干的是AItRESS,中午还行,就是给客人倒水加饮料,客人快吃完了开个帐单,再把杯盘狼藉收拾一下就行了。晚上就惨了,不buffet了,点餐了。我一个人负责几张桌子,东家喊,西家叫,个个都恨不得屁股一落座,饭菜就上桌。

    aitressing需要很好的multi-tasking,而我multi-tasking很糟,所以总是做得焦头烂额的,有时走到客人桌前却忘记该拿的东西,一脸沮丧的回去拿;有时把这个客人点的餐给了那个客人;还有时不小心带翻了盘盘盏盏的,佐料啊汤啊泼得到处都是。

    脑子总是绷得紧紧的,越怕出错就越出错。自己都恨自己,怎么这么笨手笨脚?

    每个人都要做好多的SIDEORK,比如包刀叉之类,每人晚上要包五十个,有些人有时偷inventory的来充数。我那时不敢那么做。我也不太会和陌生人套近乎,所以根本不该做ress.

    差点就逃走了,差一点。

    为什么没逃走?当然是因为帅哥。

    刚去的时候,看谁都是一个样,看不出谁帅谁不帅。那里像个国际大都市,五大洲四大洋的人都有,各有各的帅法,反而看不出谁帅了。

    那些AItER看我们AItRESS,肯定也是一样的感觉,五大洲四大洋的女孩都有,刚一开始根本不觉得谁漂亮谁不漂亮。

    后来问他第一眼看到我的印象,他总是笑,但不回答。再问,他就反问:你第一眼看到我是什么印象?

    你?没印象。

    他不恼,他好像不会恼一样。

    第一眼没印象没关系嘛,慢慢就会有印象了。

    是的,慢慢就有印象了,慢慢就能分出个子丑寅卯来了。

    从小到大,我喜欢过的不一定是大家都说帅的男的。小时候喜欢刘德华也是没几个人喜欢他的时候,后来他越来越成名了我反而对他不感貌了,总觉得有名的人做的不是他们自己,也不可能完全做自己。可能在美国有可能吧。人相对来讲是自由很多。

    其实我最先感到的,并不是他的帅,而是他的温暖。

    我也说不清,到底他是怎么让我感到温暖的,就是感到了,像一团气氛,包裹着我。

    你说奇怪不奇怪?我不管到什么地方,好像都能感觉到周围有没有一双眼睛在注视我,哪怕是个陌生的地方。如果我感觉到有双眼睛在注视我,那双眼睛迟早会出现在我面前。

    不管我在店里哪个地方走着,都能感到他在什么地方注视着我。

    那种感觉真好,有时感动得想哭。

    他性格很好,总是笑呵呵的.他是印尼华侨,美国上大学,爸爸是商人,妈妈一辈子没在外工作过。

    我的性格比较内向的,典型的闷骚.:)高中时在国内外向了一段,是班上的crowd,但那时心里很痛苦的。逼著自己外向,大大咧咧的,心里知道自己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做AItER时间比我长,又会multi-tasking,好像脑子里分了许多的thREAD干一件事,互不干扰。

    每次我忘了拿东西,一脸尴尬地回去拿到时候,总能碰见他。

    嗨,又忘什么了?

    忘了拿跟馄饨汤的面干—

    我去拿。

    面干拿来了,还顺手捎来了两双筷子。

    回到客人桌前,把面干放下,就听客人问,有没有筷子?

    先知先觉。

    抬眼看他,知道他正站在不远的地方,笑吟吟的,仿佛在说:我先知先觉吧?

    中午休息,其它人都不知跑哪去了,没人理,很失落的感觉。但是转个眼,看见他没走,站在吧台边。

    就在店里坐坐?

    嗯,好吧。

    他话不多,但是个好听众,总是笑吟吟的,好像你讲的任何事他都饶有兴趣。

    讲啊,讲啊。怎么都是我在讲?你怎么不讲?

    我喜欢听你讲。

    他说得好忱恳,你一下就相信了,相信他是真的喜欢听你讲。那是我一生中讲话最多的一段时间。

    他的眼神,是的,最喜欢他的眼神。

    我水平不够,形容不来。打比喻?也打不好。

    像哥哥看妹妹?不是。像上帝看他的子民?也不是。像什么呢?什么都不像,就像他自己,只有他才有那种眼神,而那种眼神,只有放在他眼里才合适。

    他休息的那一天,我差点哭了,憋了好多好多的泪。我不知道为什么想哭,就是觉得好孤独。餐馆里熙熙攘攘,脑子也挤得满满的,但心里好孤独。

    好多的事要做,出的错特别特别的多,CO-ORKER都不管我,有的还笑我,经理也找我的岔,听那口气,好像我再犯一个错误,就要炒掉我一样。

    我以为那天回家后会好好哭一场的,但是没有,一个人躲家里哭,好像很傻一样。

    再说也很累。没哭。

    想哭,但没哭。

    第二天,踏进餐馆门之前,生怕他不在那里,怕他昨天不是休息,而是辞工了。

    胆战心惊地走进餐馆,看见他靠在吧台那里,在跟一个AItER讲话。我的泪水差点掉了下来。

    嗨,你好!昨天怎么样?

    昨天?挺好的呀。

    那我白操心了,我总怕你会—-

    要哭了,要哭了,求求你,请你别说了,也别用你那伶爱的眼光看我。

    喂,你手怎么啦?烫了?让我看看—

    眼泪终于出来了,还好,有个烫伤做借口。

    以后当心点,盘子放在锅台上时间越长就越烫,你先用手指靠在盘子边上试试,不烫再端。别再烫到自己了,这么—可爱的小手手,烫了—多—难看—,疼不疼?

    废话,能不疼吗?(不过,你多握一会儿就不疼了)

    他能听到我心里的声音吗?肯定能,不然怎么会一直握着我的手呢?

    那天中午,大家又都不知跑哪里去了,剩下我和他。

    仍然是笑吟吟的,仍然是好听众。

    但是我讲着讲着,却突然哭了起来。

    为什么哭?我也不知道,就觉得我可以在他面前哭,可以安全地自由地哭。

    于是,就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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